五月天,說變就變。
上午還是晴空萬裏,下午卻是烏雲密布。
兩點左右,劈裏啪啦下起冰雹,讓等候在審判院之外的一眾記者憑白挨了一頓“板栗”。有幾個倒黴的記者立時頭破血流,“滴嘟滴嘟”被救護車拖走。
這些記者苦苦守在審判院之外,不為別的,隻為那轟動已春市的“少年殺人案”。
若是能拍攝到嫌疑犯的一張正麵照片,這場冰雹也不算白挨,隻可惜六個小時過去,押運車竟是連影子也不見。
在審判院高聳的屋簷下,一排幸運的記者得以庇護。其中一個扛攝像機的小年輕早已饑腸轆轆,忍不住抱怨:“金姐,我猜劉宇峰已經走後門進去了,要不咱先去吃個午飯。”
“阿星說的蠻有道理嘛……”這個名叫金姐的女記者瞥了一眼小年輕,若有所思回了一句。
小年輕兩眼立時放光,嗓門都大了幾分:“那…我們用最快的速度吃碗牛肉麵,最多耽誤十分鍾。”
“No!你去後門守著,不管你我誰看見劉宇峰進出,先拍照,然後立馬通知對方!”
“啊?這!你不餓麼……”
“少墨跡,快去守後門!”
小年輕還待張嘴,霎時感受到金姐殺人的眼神,隻得乖乖往後門走……
……
等到下午兩點半。
已春市審判院,劉宇峰殺人案正式開庭。
誰也想不到審判長安排劉宇峰提前一天住在羈押房,因此沒有一個記者拍到照片。
偌大的庭審隻有一名審判長、一名鑒證員、一名當事人、一名監察院公訴人以及雙方辯護律師。
之所以人員如此零星,全因為當事人未滿十六周歲所參照的保密條款。
而劉宇峰,全身裹在白色的防護服之下,平靜地端立座席,誰也看不到他此時的表情。
——咚!
法槌發出渾厚的敲擊聲,示意在場人員肅靜,審判長盯著劉宇峰之後就不曾挪開目光,然後筆挺挺站立:
“我是審判長李偉,在此宣布‘劉宇峰案件’正式開庭。”
“現核對原告和被告身份信息。原告:已春市監察院;被告:劉宇峰,身份ID是2008062500001。雙方對此可有異議?”
“審判長!我有異議!”
眾人循聲望去,提出異議的可不正是劉宇峰。
“有何異議?”
“審判長,我不是劉宇峰,我是劉風,半個月前從妖界穿越過來的時候正巧落在一戶民宅內……當時我從空間裂縫飛出,被一頭流浪的‘噬精獸’伺機跟過來,瞬時把這家人撕裂……”
說到這裏的時候,劉宇峰躲在防護服下的身體不由自主顫抖,聲音哽咽又沙啞:“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嗚嗚……”
“荒唐!”李偉忍不住吼出來,忽又察覺不對,強忍怒氣和聲細語說道,“鑒證員張傑,請出示劉宇峰的指紋信息以及精神能力診斷等材料,各項證明交予被告律師過目……我繼續宣布庭審人員名單……”
“本案庭審人員如下:審判長李偉、鑒證員張傑、原告監察院公訴人陳健、原告辯護律師張秀蘭、被告劉宇峰和被告辯護律師楊勇,共六人。庭審筆錄由‘小華智能監控’全方位錄製,上傳‘華夏雲端’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