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本書的第31節,一共6句話。明代總譯是這麼翻譯的:
那百姓說:“有那般的人,那般的馬,與你問的相似。他再有一個黃鷹放飛著。日裏來俺行吃馬奶子,夜間不知那裏宿。但見西北風起時,鴨鵝的翎毛似雪般刮將來。想必是在那裏住。如今是他每日來的時分了,你略等候著。”
原文蒙古語的每一句話,基本都翻譯出來了。
edejˇürkinirgenüyosunjˇürkin bolurunQabulqanudoloanküdün
這種百姓理種做的人名皇帝的七個兒子每的
angqa aqa OkinbaraqaGbülee.
最長人名有來
küninuSorqatujˇürkibülee.
兒子他的人名有來
jˇürkin bolurun Qabul qanu küdün aqakeejˇü irgenüyendotoracˇailGajˇu:
種做的 人名皇帝的兒子每的 長說著百姓自的行內行揀著
heligedür slsütü, heregeidür honitan, auigidüürengjˇirügetü,
肝行膽有的大拇指行能發箭的肺滿心有的
aman düürengaurtan, eretutum erdemüdten, bksküüteni ilGajˇu gü
口 滿剛氣丈夫 各各技能每有壯 力氣有的揀著 與著
aurtanslsütenomoGtan jˇor kimestula jˇürkin keegdeküyosunteyimü.
氣有的膽有的勇有的勇士上頭種被稱的理 那般有
teyimün omoGtanirgeni inggis qahandorayitauljˇujˇürkinoboGtuyi
那般勇有的百姓 行太祖皇帝 服下了著種姓有的行
ülidkebe.
教毀滅了
irgeniulusiinuinggis qahan erün emüirgenbolGaba.(139)
百姓 行 人煙他的 太祖皇帝自的梯己百姓教做了
這是本書的第139節,一共5句話,明代譯文如下:
主兒勤種的緣故,初,合不皇帝有七子,長子名斡巴剌合合不。因其最長,於百姓內揀選有膽量、有氣力、剛勇、能射弓的人隨從他。但有去處,皆攻破,無人能敵。故名主兒勤。太祖將此種人也服了又將他百姓做了自己的百姓了。
這一段翻譯是相對比較規範的文言文,其中“初”是敘述文體表示追敘的詞語,“因”原因連詞,介詞“於”引進動作範圍,“故”是結果連詞。
此段譯文僅說出了原蒙古語的大意,如果全文每句都翻譯,應該如下:
這些主兒勤百姓做了主兒勤氏的來曆是這樣,當初合不勒·罕皇帝有七個兒子,其中最大的兒子叫斡勒·巴兒合黑。他的兒子叫莎兒合禿·主兒乞。由此他們被稱為主兒勤氏,因為他是合不勒·罕皇帝諸子中年紀最長的,就從百姓中揀選出了:肝上有膽的,拇指上能發箭有力氣的,有心胸的,說話有膽量的,個個男子都武藝高強的,從這樣的人中選了年富力強的給他。由於他們有氣魄、有膽量、有勇氣、有雄心,被人們稱作主兒勤氏。成吉思汗把這般勇猛的主兒勤氏征服了,毀滅了主兒勤氏。將其家園百姓收編為自己的貼身侍衛百姓。
經過文言翻譯的譯文,把重心放在了段落上,因此選擇的是文本意義對等;而白話直譯則重點放在了句子上,選擇的是句子意義對等,甚至不得不遷就句子結構形式。
第二章朱元璋時期
第二章朱元璋時期
第一節《洪武正韻》與地位規劃
中國的語言很複雜,分屬於5個語係。人數最多的是漢藏語係,包括三個語族,壯侗語族、苗瑤語族、藏緬語族;其次是阿爾泰語係,包括蒙古語族、突厥語族、滿通古斯語族。其他少數語言分屬三個語係,南亞語係、南島語係和印歐語係。漢語是漢藏語係藏緬語族的一個分支。漢語自身有七大方言區:北方方言區、吳方言區、閩方言區、粵方言區、客家方言區、湘方言區、贛方言區。
國家為了治理需要,保證政令暢通,這麼多語言中,就必須有語言地位規劃。最初的語言地位規劃來源於西周,當時西周克商之後,需要盡快安撫龐大的殷商集團,維護國家安定。周公以姬姓宗室集團為核心,分封諸侯。以宗法製為紐帶聯係中央與地方。諸侯“會同”(不按照規定時間朝見天子為“會”,與諸侯一起朝見為“同”),都有固定的儀式。因此京城鎬京的語言輻射到每一個諸侯國。由中央與地方的宗法關係決定了京城的語言地位。自秦始皇建立統一的封建王朝,下令“書同文”以來,中國的語言地位以首都之音為規範,就是行政級別決定的了。
一般來說,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比如漢族說漢語,蒙古族說蒙古語。語言是民族的重要標識,但是語言與民族的關係並不是一一對應的,由於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曆史上中國少數民族雙語甚至三語、多語狀況長期存在。統一的王朝這樣的政治狀況對國家語言地位規劃的影響是巨大的。中國曆朝曆代都是以漢語為共同語,以文言為國家文書語言。
元代雖然仍是中國曆史上的統一王朝,卻是第一個由少數民族——蒙古族為基礎建立的統一政權。元代國家的文書語言比較繁亂。元朝建國之初忽必烈命西藏禪師八思巴創製文字,目的以此種文字譯寫各民族語言。但是漢族、藏族、維吾爾族、蒙古族等都已經有自己成熟的文字體係,八思巴文的推廣不太順利。盡管如此,元代國家文書以八思巴文書寫,以蒙古語下達者仍然很多。元代文書語言也使用漢語,但語體不同於中國規範文言,其以口語的“漢兒言語”為基礎,夾雜著部分文言詞語。明代建立之初當務之急的任務就是重新恢複漢字、漢語權威地位,即“去蒙複華”,重新接續儒家文化在國家語言文化生活中的主導地位(周慶生,2017)。《洪武正韻》是基於這種背景下產生的規劃成果,它反映了明代語言地位規劃動機。
一、明代語言地位規劃的動機
劉海濤(2007)介紹了丹尼斯·阿格(Dennis Ager)對語言規劃和語言政策活動動機的分析。阿格以i開頭的單詞概括為七類:identity(身份或認同),ideology(意識形態),image(形象),insecurity(不安),inequality(不平等),integration(融合),instrumental(工具)。此外他認為還應該增加以下兩個因素:決策者或政策製定者對於某種語言的態度(attitudes)以及他們想通過這些活動所達到的具體目標(goals)。這種理論為我們考察明代語言地位規劃的動機提供了基本框架。
(一) 身份認同
曆史上,中國人對自己族群有強烈的認同感,第一個自稱之號“華夏”起源於春秋時期。《尚書正義》雲:冕服華章曰華,大國曰夏。
商代前期多次遷都,到盤庚在位時,定都於殷(今河南安陽),並固定了下來。文獻甲骨文證明殷商手工業非常發達,分工很細:殷亡國後,周分殷民六族給魯,分七族給衛。十三族中至少有九族是工(範文瀾,2000:28)。
西周以姬姓宗室集團為核心,分封諸侯國,中國“家國一致”的組織結構從此正式建立。周公輔政,輔佐成王登基,他對前代文化作了深入闡釋,發展出一套治理國家的禮樂製度。《禮記·表記》雲:“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其賞罰用爵,列親而不尊。”西周保持同姓不通婚的習俗,這使他們將更多的族群包括殷商族群也包容進來,形成更為融合的中原文化。
春秋時期,華夏族融合了更多的族群:“南方的蠻族建立楚、吳、越三個大國……華族有齊、晉二個霸國,糾合諸華,協力禦侮,終於把蠻族同化了。”(範文瀾,2000:67)
華夏族群從最初的姬姓血緣意義延伸到文化意義上。其在文化上的特征被定義為“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左傳·定公十年唐孔穎達注疏》)。周朝建立的一套禮樂製度連同其承載的語言,一起成為維係族群順利發展的保障。
元代蒙古族統治中國不足百年,服裝、姓氏、風俗文化、語言等已經大變:
初,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變易中國之製。士庶鹹辮發椎髻深襜胡俗,衣服則為褲褶窄袖及辮線腰褶,婦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無複中國衣冠之舊。甚者易其姓氏為胡名,習胡語,俗化既久,恬不知怪。上久厭之,至是悉命複衣冠如唐製,士民皆束發於頂;官則烏紗帽圓領袍束帶黑靴;士庶則服四帶巾雜色盤領,衣不得用黃玄;樂工冠青卍字頂巾係紅綠帛帶;士庶妻首飾許用銀鍍金,耳環用金珠,釧鐲用銀,服淺色團衫,用紵絲綾羅絹;其樂妓則戴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庶民妻同。不得服兩截胡衣,其辮發椎髻、胡服、胡語、胡姓一切禁止,斟酌損益皆斷自聖心。於是百有餘年胡俗,悉複中國之舊矣。
《明實錄·太祖實錄》洪武元年二月壬子條。
朱元璋建立明朝,首先恢複漢族服飾,重新恢複以服飾定社會等級的衣冠文化製度。禁止使用蒙古族姓氏、禁止使用蒙古語。重新恢複漢族人姓氏,樹立漢語的權威地位。
(二) 意識形態
一部中國統一的封建王朝史,就是一部政治精英與文化精英一同治理天下的曆史。其始肇者是西漢漢武帝。他依靠儒家文化統一全國各階層、各民族,西漢時期“漢人”是以中原族群為核心的中國人第二個自稱。從此“漢族”這個稱謂超越了族群,“漢”成為國家的象征。契丹建立的遼國,對外就宣稱自己的國家名稱為“漢”。被金國滅掉之後,由耶律大石收集殘部在中國西北建立的西遼,自稱“哈剌漢”。這是一個契丹語和漢語的合璧詞,“哈剌”是契丹語“黑色”的意思。因此西遼也被稱作“黑契丹”。後來西遼擴張到中亞,一時成為中亞強國,統治中亞94年。那個時候中亞、西歐國家也是通過西遼了解中國的。由此可以理解契丹建立的政權一定要把“漢”附於國名上的意義。
中國封建時代國家意識形態,主要通過漢文化,或者說中原文化展現出來。中原文化經濟上以農耕為標誌,政治上以宗法為標誌,文化上以經典思想(經過春秋直至唐宋發展起來的“十三經注疏”)為標誌。在中國遭遇外族入侵的時候,中原文化總是以其強大的生命力同化敵人,保存自身。
元代任免官職,奉行的是蒙古族的一套官吏選拔製度,科舉被廢止(僅延祐二年之後舉行過七次)。儒家文化不可避免地被淹沒在由元代政府支持的各類宗教裏,失去了在國家文化中的主導地位。
明代建國,朱元璋登基之後,第一件事是祭祀孔子。洪武十八年,他總結說:
自即位以來製禮樂,定法製,改衣冠,別章服,正綱常,明上下,盡複先王之舊。
黃光升:《昭代典則》卷九。
從漢代以來,漢族的身份就有了兩重性:第一是國家認同;第二是華夏族認同。當中央政府統治範圍足夠大,他們就認同自己的國家身份;當中央王權受到少數民族壓製,他們就認同自己的華夏身份,南朝和南宋都是如此。朱元璋建立大明,首先希望臣民都認同國家身份,朱棣更是提出了“華夷一家”的口號。
(三) 不平等
元代將治下民眾分為四等:第一等蒙古人;第二等色目人;第三等漢人;第四等南人。元朝非蒙古人做宰相,隻有史天澤(漢人,忽必烈時代)、哈散(回人,愛育黎拔力八達時代)、太平(漢人,妥歡帖木兒時代)三人。元延祐二年(1315)恢複科舉製,蒙古、色目列一榜(稱右榜),漢人、南人列一榜(稱左榜)。錄取名額一般兩榜相等。蒙古進士授官比色目人高一級,色目人又比漢人、南人高一級。南人庶民連取名的權利也沒有,隻許以排行或父母年齡合計為名(範文瀾,2000:521531)。
凡此種種民族壓迫政策勢必會引起南方漢族人的反抗。明太祖朱元璋以江蘇為中心先向南一統各處割據勢力,然後北伐統一國家。明代立國就是盡力利用了南方的人才資源。朱元璋身邊有名的大臣如劉基、宋濂、章溢、葉琛,皆為浙江人;馮國用、馮勝、徐達等為安徽人。
這批人掌權之後,首先以《洪武正韻》規定國家新語音體係的標準。宋濂、劉基等是浙學的代表人物,《洪武正韻》是根據南宋毛晃、毛居正父子《增修互注禮部韻略》改寫的韻書。這個標準音係也正是南宋以來流行在知識精英中的讀書音。
(四) 工具
語言是傳達思想的工具。元代統治階級的母語是蒙古語,蒙古族認為大部分北方地區,都應該聽懂蒙古語,因此詔書都是蒙文。隻有福建等南方地區,詔書才使用漢語。至於針對全民的國家法律文書,他們也使用了“漢兒言語”這種蹩腳的漢語表述。
明代建國伊始,就大力恢複純正漢語的權威地位,國家詔書一律使用文言。隻有對邊疆的士兵發布命令,因文言典雅,怕將士誤事,朱元璋堅持使用白話。《皇明詔令》收錄了明代洪武時期至嘉靖二十六年間皇帝的主要詔告文書,其中朱元璋時代白話詔書有四篇,分別是《戒諭武臣敕》《諭武臣恤軍敕》《戒諭管軍官敕》《禦製軍人護身敕》,皆是頒發給武臣的。為了整頓邊疆軍隊紀律,朱元璋還頒發了法律文書《大誥武臣》,該文告以案例形式,告誡邊疆將士注意軍紀,全文一共32個案例,全部由白話寫成:
陳州指揮胡璉等六員,穎州指揮陳勝等十九員。這夥官人百般害軍,共冒支官糧三十八萬,各分入己。陳州、穎州這兩處的軍,自洪武元年便擺布他,屯種自食,到今屯種二十年了。便做五年,各軍屯種不起,關官糧吃,也有十五年不關糧了。他卻今年也動文書說無糧,明年也動文書說無糧。卻將官糧冒支入己,這三十八萬糧,都是百姓每血汗裏種出來的。他卻妄費用了,如何消受得。天災人禍必然到他身上,為他有軍功上頭,且則發去雲南出征。若是再撒潑皮嗬,你怕他逃得將去?
這是全文的第一個案例,告誡武臣不要冒支官糧。白話尚有元代語言痕跡。比如原因後置詞“上頭”,蒙古語原因句的表達格式是“NP+後置詞 tula+VP”,翻譯為漢語表達格式為“……的上頭”。最後一句也是元代反問句的特殊格式,意思是:假如他不聽話,肯定是逃脫不了的。蒙古語的表達格式為“VP+假設副動詞詞尾asu\/esü+uluu+VP”,如:
üiledübesüülü küayuqumn.
選自呼格吉勒圖·薩如拉:《八思巴字蒙古語文獻彙編·薛禪皇帝牛年聖旨》,內蒙古教育出版社,2003年。
üiledübesüülüküayuqumn.
做—假設副動詞不疑問語氣怕—形動詞將來時他
白話碑文:做嗬,他每不怕那什麼?(ülü kü相當於ülüü,詞首字母不發音)
白話碑文“那什麼”用來翻譯句子的反詰語氣。蒙古語mn是單數,白話碑文誤譯為md複數。整個句子比較通順的漢語譯文應該是:“如果做了壞事,他就不怕嗎!”或者“如果做了壞事,就讓他害怕!”
盡管朱元璋說的一定不是蹩腳的“漢兒言語”,而是相對比較純正的漢語,但是這些語言仍然不可避免地帶有元代蒙古語影響的痕跡。
明代國家文書使用文言,確定國家標準語的讀書音,是統治階級表達思想的需要。
(五) 社會目標
明代建國的社會目標無疑是實現漢族文化持續發展,實現國家統一為目的。《洪武正韻》是為這一政治目的服務的。
在有價的語言市場上語言是有等級的。一種語言在語言秩序中的地位越高,該語言在語言市場上的政治和經濟價值就越大。一個人一旦掌握高等級語言,就會擁有更多的政治和經濟資本(李宇明,2008)。由於漢語是科舉考試的唯一語言,是個人走向社會上層的唯一工具,因此漢語在明代獲得了至高無上的地位。
在堅持國家統一的基礎上,漢族也並不壓製其他民族,而是和諧共存的。朱元璋時代雖然也吸引少數民族精英歸降,但是當時國家的主要矛盾仍是蒙漢兩個民族之間的矛盾。朱棣時代中亞的帖木爾帝國對東方的明王朝蠢蠢欲動,國家的主要矛盾演變為中外之間的對立,因此朱棣大力提倡“華夷一家”,將朱元璋時代對蒙古族的鎮壓政策改為允許歸順蒙古族繼續留駐原山東、河北等京畿腹地,允許蒙古族繼續使用蒙古語。支持少數民族使用自己的語言,堅持語言的多樣性,也是明代語言政策的重要內容。
二、製定《洪武正韻》的曲折曆程
(一) 宋濂序言語言觀
人之生也,則有聲。聲出而七音具焉。所謂七音者,牙舌唇齒喉及舌齒各半是也。智者察知之分。其清濁之倫,定為角徵宮商羽,以至於半商半徵。而天下之音盡在是矣。然則音者,其韻書之權輿乎。夫單出為聲,成文為音,音則自然協和,不假勉強而後成虞廷之賡歌。康衢之民謠,姑未暇論。至如《國風》《雅》《頌》“四詩”,以位言之,則上自王公,下逮小夫賤隸,莫不有作。以人言之,其所居有南北東西之殊,故所發有剽疾重遲之異,四方之音,萬有不同。孔子刪詩,皆堪被之。弦歌者,取其音之協也。音之協,其自然之謂乎。不特此也,楚漢以來,離騷之辭,郊祀安世之歌,以及於魏晉諸作,曷嚐拘於一律,亦不過協比其音而已。自梁之沈約拘以四聲八病,始分為平上去入,號曰類韻,大抵多吳音也。及唐以詩賦設科,益嚴聲律之禁。因禮部之掌,貢舉易名曰《禮部韻略》,遂至毫發弗敢違背。雖中經二三大儒,且謂承襲之久,不欲變更。縱有患其不通者,以不出於朝廷學者,亦未能盡信。唯武夷吳棫患之尤深,乃稽易詩書,而下逮於近世,凡五十家以為《補韻》。新安朱熹據其說,以協三百篇之音。識者雖或信之。而韻之行世者,猶自若也。嗚呼!音韻之備,莫逾於“四詩”,《詩》乃孔子所刪,舍孔子弗之從,而唯區區沈約之是。信不防於大惑歟。恭惟皇上稽古,右文。萬防之暇,親閱韻書,見其比類失倫,聲音乖舛。召詞臣諭之曰:韻學起於江左,殊失正音,有獨用當並為通用者,如東冬清青之屬;亦有一韻當析為二韻者,如虞模麻遮之屬。若斯之類不可枚舉。卿等當廣詢通音韻者,重刊定之。於是翰林侍講學士臣樂韶鳳,臣宋濓,待製臣王僎,修撰臣李叔允,編修臣朱右,臣趙塤,臣朱亷,典簿臣瞿莊,臣鄒孟達,典籍臣孫蕡,臣答祿與權,欽遵明詔,研精覃思。壹以中原雅音為定,複恐拘於方言,無以達於上下。質正於左禦史大夫臣汪廣洋,右禦史大夫臣陳寧,禦史中丞臣劉基,湖廣行省參知政事臣陶凱,凡六謄稿,始克成。編其音諧,韻協者並入之,否則析之。義同字同而兩見者合之。舊避宋諱而不收者,補之。注釋則一依毛晃父子之舊,勒成一十六卷,計七十六韻,共若幹萬言。書奏賜名曰《洪武正韻》。敕臣濓為之序。臣濓竊惟司馬光有雲:備萬物之體用者,莫過於字,包眾字之形聲者,莫過於韻,所謂三才之道,性命道德之奧,禮樂刑政之原,皆有係於此。誠不可不慎也。古者之音,唯取諧協。故無不相通。江左製韻之初,但知縱有四聲,而不知衡有七音。故經緯不交,而失立韻之原。往往拘礙不相為用。宋之有司,雖嚐通並僅稍異於類譜。君子患之。當今聖人在上,車同軌而書同文,凡禮樂文物鹹遵往聖,赫然上繼唐虞之治,至於韻書亦入宸慮。下詔詞臣隨音刊正,以洗千古之陋習。猗歟,盛哉!雖然璿宮以七音為均,均言韻也,有能推十二律。以合八十四調。旋轉相交,而大樂之和,亦在是矣。所可愧者,臣濓等才識闇劣,無以上承德意,受命震惕。罔知攸措,謹拜手稽首,序於篇端,於以見聖朝文治大興,而音韻之學悉複於古雲。洪武八年三月十八日,翰林侍講學士中順大夫知製誥同修國史兼太子讚善大夫臣宋濓謹序。
整篇序言核心思想主要有以下三點:
(1) 《禮部韻略》多吳音,不合當代之音。
(2) 《洪武正韻》以中原雅音為正,取音標準為:不拘泥於方言,權威知識分子認可,這些人主要是汪廣洋、陳寧、劉基、陶凱。
(3) 《洪武正韻》奉朱元璋“車同軌而書同文,凡禮樂文物鹹遵往聖”而作。
序言表現了宋濂在“正音”上的立場:《洪武正韻》是時音,是中原雅音,是尊奉南宋以來的正音係統。
(二) 《洪武正韻》修訂本
《洪武正韻》初版刊刻之後,朱元璋並不滿意。寧忌浮(2003:2)考證:洪武七年十二月書成,八年三月詔刊;洪武十二年秋,命重修,冬十一月完成。初編本七十六韻;重編本八十韻。
兩個版本在聲調的歸並處理上有比較大的差異:“七十六韻本《正韻》確實完好地保存古全濁上聲22個上聲韻部……呂坤把全濁上聲的去留視為中原雅音與江左舊韻的重大差異……八十韻本的濁上歸去是不徹底的,並入去聲的多是常用字,上聲韻裏仍有全濁小韻。”(寧忌浮,2003:120)從聲調係統判斷,初版不是元代以北京話為中心的北方話音係,與當時受蒙古語影響比較大的北方語音有比較大的差異。修訂版八十韻本作了一些妥協,在一些常用字上接受時音,但是不徹底。
(三) 《洪武正韻》流傳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欣然接受孫吾與《韻會定正》(明簡稱《韻會》)並正式刊行。
時《洪武正韻》頒行已久,上以其字義音切未能盡當,命翰林院重加校正。學士劉三吾言:前太常博士孫吾與所編韻書,本宋儒黃公紹《古今韻會》,凡字切必祖三十六母,音韻歸一,因以其書進。上覽而善之,賜名曰《韻會定正》,命刊行焉。
《明實錄·太祖實錄》洪武二十三年冬十月戊寅條。
該韻書是在元代黃公紹《古今韻會舉要》基礎上寫成。永樂二年,解縉還獻過韻書,但是這些韻書或亡佚或殘缺,唯有《洪武正韻》七十六韻本流傳最廣。從《永樂大典》的編排體例上能窺見一斑:大典以《洪武正韻》韻目順序排列各字,在每個單字下注改字的音切、義訓和篆、隸、楷、草等各種字體。然後分別列出以每字為關鍵字的事目(類似於今主題詞)。所引小學辭書一般第一種是《洪武正韻》,最後一種是《韻會定正》。
明代史學家記錄了當時的精英集團為何輕視這一部韻書:
若黃公紹,元人。《韻會》所引有蒙古韻目。今生為明人,自應遵《洪武正韻》。
陳建:《皇明通紀法傳全錄》卷十。
《韻會》引用了蒙古韻目,這就是它遭受明代精英集團抵製最重要的原因。孫吾與正史無傳,更能說明這個曾經受到朱元璋稱讚的太常博士沒有任何學術地位。
《洪武正韻》八十韻本,朱棣朝編寫《永樂大典》還使用過,後來不知所終。反而七十六韻本,廣為流傳,成為學者圭臬。在明代這部書還成為“正字”典範:
禮部議覆南京給事中戴銑所奏,請令官府學校文字,及詞章韻語板刻經書,悉遵《洪武正韻》,及內閣查錄未備書籍,遣官購求類送收藏以備考驗,從之。
《明實錄·明武宗實錄》弘治十九年九月癸巳條。
明代正音規劃的實踐說明:中國精英集團有正音傳統。一個正音係統是否有地位,主要看知識精英的語言態度。統治者不能無視精英集團業已存在的正音標準。
參考文獻
範文瀾:《中國通史簡編》,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郭熙:《以“國、中、漢、華、唐”為上字的詞與社會認同建構》,《語言教學與研究》2007(4)。
郭熙:《語言規劃的動因與效果——基於近百年中國語言規劃實踐的認識》,《新疆師範大學學報》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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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慶生:《語言、民族語認同在中國:民族識別研究》,《中國社會語言學》第2輯,商務印書館,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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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慶生:《中國語言文化傳統與古代語言政策流變》,《語言戰略研究》2017(5)。
第二節明代初年公文格式與漢語規範化
朱元璋時代,國家公文規定求實效,去虛辭。配合國家禮儀製度改革,洪武十二年還頒布了《行移繁減體式》,規定奏表格式。這些改革措施促進了政府使用語言回歸典雅漢語。
一、國家文書文辭典雅
國家正式文書拋棄駢體文,政府要求樹立踏實文風,避免浮誇文辭,以唐代柳宗元、韓愈表箋風格為準:
洪武七年詔,禁四六文辭。先是上命翰林儒臣擇唐宋名儒表箋可為法者。翰林諸臣以柳宗元《代柳公綽謝奏表》及韓愈《賀雨表》進。上命中書省臣錄二表,頒為天下式。因諭群臣曰:唐虞三代典謨訓誥之詞,質實不華,誠可為千萬世法。漢魏之間,猶為近古,晉宋以降,文體日衰,駢儷綺靡而古法蕩然矣。唐宋之時,名儒輩出,雖欲變之,而卒未能盡變。近代製誥章表之類,仍蹈舊習。朕嚐以其雕琢,殊異古體,且使事為浮文所蔽,其自今凡告諭臣下之詞務從簡古以革弊習,爾中書宜播告中外臣民,凡表箋奏疏,毋用四六對偶,悉從典雅。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一。
二、規定公文格式
(一) 表箋格式
針對宮中特定人物、特定季節(節日),分不同身份皆有慶賀格式,稱為表箋格式。如:聖節、正旦、冬至親王上表;太皇、太後壽旦、冬至親王上表;皇太後壽旦、正旦、冬至親王上表、群臣同;聖節、正旦、冬至群臣上表;太皇、太後壽旦、正旦、冬至群臣上表;群臣謝恩表;中宮壽旦、正旦、冬至親王箋上,群臣同;東宮千秋節、正旦、冬至親王上箋。
參見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二十二。
(二) 臣民奏啟題本格式
申時行:《大明會典》卷七十六。
奏本就是臣民上奏朝廷的,啟本是上奏東宮太子的,題本就是不便麵陳的奏疏:
國初定製,臣民具疏上於朝廷者,為奏本。東宮者為啟本,皆細字。後以在京諸司奏本不便,凡公事用題本,其製比奏、啟本略小而字稍大,皆有格式。
1. 奏本樣式
分為需要回複的,如第一段;和不回複的,如第二段,兩大類:
洪武間定某衙門,某官臣,姓某,等謹奏,為某事,備事由雲雲。今將原發事由,照行事理,備細開坐,謹具。奏聞某事雲雲,緣由畢前件事理,擬議依某律科斷。施行某事雲雲,緣由畢前件雲雲,伏候敕旨,如有勾問,職官或支撥錢糧之類,則依此式寫。以上某字起,至某字止,計字若幹,紙幾張,右謹奏。
聞如一事奏請,則於此下寫伏候敕旨謹奏。洪武印,年月日,某衙門,某官臣,姓某,某官,臣姓,某年月日下,止列見在某官,臣姓,僉名不得於背後書寫。或有差故缺員者,不必列銜,某衙門,某官,臣姓,某謹奏,為雨澤事,據某人狀呈,洪武幾年幾月幾日,某時幾刻下雨,至某時幾刻止,入土幾分。謹具奏聞以上。為雨澤事起,至入土幾分止,計字若幹個,紙幾張,右謹奏。
2. 啟本樣式
聞洪武印,年月日,列銜如前式,啟本同此式,但“奏”字寫作“啟”字。若有請,則敕旨字,寫作“令旨”,餘皆同。
3. 題本格式
某衙門,某官等官,臣某等,謹題。為某事,備事由雲雲,謹題,請旨。如不用請旨,止用“謹具、題禦”。餘同凡啟奏題本事例。洪武十五年定。
4. 奏本、啟本、題本落款簽日期
凡奏啟本內官員,正麵真謹僉名,當該吏典於紙背書名畫字。如有事故官員,不許寫列空銜,年月及正麵上俱用印信,毋致漏使。
5. 奏本、題本字數格式
題本每幅六行,一行二十格,抬頭二字平行,寫十八字,頭行衙門官銜,姓名疏密俱作一行,書寫不限字數,年月下疏密同,若有連名,挨次俱照六行書寫。奏本每幅六行,一行二十四格,抬頭二字平行,寫二十二字,頭行衙門官銜,或生儒、吏典、軍民、灶匠,籍貫姓名,疏密俱作一行書寫,不限字數,“右謹奏聞”四字,“右”字平行,“謹”字“奏”字各隔二字,“聞”字過幅,第一抬頭計紙字,在“右謹奏”前一行,與“謹”字平行差小,年月下疏密同前,若有連名,挨次俱照六行書寫。
(三) 公文樣式
京城與地方機構公文分為照會式、谘呈式、平谘式、劄付式、呈狀式、申狀式、平關式、牒呈式、平牒式、牒上式、故牒式、下帖式。每一種皆有格式要求。
參見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二十二。
(四) 建言格式
洪武九年頒建言格式,使言者直陳得失,無事繁文。十五年令軍士建言者,所日用印實封入遞奏聞,本人不必赴京。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二十二。
三、定書信往來禮儀及避諱同音字
洪武三年上諭中書省臣曰:今日於書劄,多稱頓首載拜百拜,皆非實禮。其定為儀式,令人遵。又小民不知避忌,取先聖先賢漢唐國寶等字,以為名字,宜禁革之。於是禮部定議:凡致書於尊者,稱端肅奉書。答則稱端肅奉覆。敵己者,稱奉書、奉複。上之與下稱書寄、書答。卑幼與尊長則曰家書、敬覆。尊長與卑幼則雲書付某人。其名字有天、國、君、臣、聖、神、堯、舜、禹、湯、文、武、周、漢、晉、唐等國號相犯者,悉令更之。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六十四。
四、與朝鮮因表箋格式而起的外交風波
明代規定的種種公文格式,主要目的是提高政府公文閱讀辦事效率,更好地治理社會。當然這一切也意味著全新的話語體係,與元代蒙古族政權徹底相區別。所有對此格式不重視的社會群體、外交使者,也意味著對典雅漢語不尊重,對明政府不尊重。
洪武二十五年(1392),朝鮮權臣李成桂自立為王,終結了朝鮮王氏政權。洪武二十六年明朝仍賜“朝鮮”稱號。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十五日:東夷之號,惟‘朝鮮’之稱美,且其來遠矣。可以本其名而祖之。
《朝鮮李朝實錄中所見中國史料·太祖康獻大王實錄》三年二月乙酉條。
但是明政府對朝鮮請求變更其“朝鮮”國號的表箋格式不滿意:“更國號謝恩表箋內,雜以侵侮之辭。以小事大之誠,果如是乎?”很顯然朝鮮方麵發來的公文,沒有按照明政府的公文格式,引起朱元璋的不滿。朝鮮方麵回應:語言尚不通,還需要學習。“此前件事理,照得小邦僻處荒遠,言語不通,聞見不博,粗習文字,僅達事情。其於製作,未諳體格,以致錯誤,非敢故為侮慢。”
朝鮮對失去政權的北元政府仍存僥幸心理,因此也並不熱心於積極學習明朝新的公文格式。洪武二十九年(1396),朱元璋對朝鮮呈送上來的表箋格式再次表示不滿,並將撰寫公文之人押送南京,處置於雲南:
前者為朝鮮國王數生釁端,故告於神,轉達上帝。今本國差使臣進洪武二十九年表箋文內輕薄戲侮,又生一釁,是欲構兵不靖。……今所以不即興師者,以先王之製不勤兵於遠也。為此令李旦知釁端之所以,將撰文者至,使者方歸。
《朝鮮李朝實錄中所見中國史料·太祖康獻大王實錄》五年二月丁酉條。
朝鮮回應,對中國語言學習理解不到位:
小邦偏居海外,聲音言語,不類中華,必憑通譯。僅習文意,所學粗淺,措辭鄙陋。且不能盡悉表箋體製,以致言辭輕薄。
《朝鮮李朝實錄中所見中國史料·太祖康獻大王實錄》五年二月癸卯條。
洪武三十年(1397),朝鮮方麵慶賀太子千秋節的啟本再次出現差錯,這一次激怒了朱元璋:
前者為本國進賀表箋文內,用字譏侮,以此凡遇朝貢,不許再用表箋,今次將來啟本用字又不停當。此皆是所用秀才設機用意,故將字樣聲響相似者,輳成語句譏侮,自生釁端,豈朝鮮久長之道!
《朝鮮李朝實錄中所見中國史料·太祖康獻大王實錄》六年十二月丙申條。
朝鮮使者招認:他們耍了心機,以同音字譏諷明朝:
俺每這裏商量計較,尋幾個音同的字樣,安在裏麵,看中國可有好秀才看得出來。各人依聽商議,於殿下千秋啟本內,故寫‘千秋節’使字樣譏侮。
《朝鮮李朝實錄中所見中國史料·太祖康獻大王實錄》七年五月庚申條。
朱元璋扣押了朝鮮使者,將表箋撰文者一並收押。自此朝鮮與明政府的關係再一次落入低穀,直到朱棣時期,與朝鮮關係緩和後,使者才被放回。
第三節國家教育體係與漢語習得規劃
明代時,學校教育非常發達。明代的學校包括縣學、州學、府學等地方儒學,鄉村設“社學”;軍事係統衛所也設置學校;還有中央的南北國子監;以及武學、醫學、陰陽學(主修天文曆法)等專科學校;宗藩也設私學專門教育貴族。除了武學、醫學、陰陽學、翻譯學(歸屬四夷館),明代不僅重視學校教育,而且有比較規範的管理措施。
一、重視祭祀孔子禮儀
洪武元年二月詔,以太牢祀先師孔子於國學,仍遣使詣曲阜,致祭使行。上謂之曰:仲尼之道廣大悠久,與天地相並,故後世有天下者,莫不致敬盡禮,修其祀事。朕今為天下主,期在明教化,以行先聖之道。今既釋奠國學,仍遣爾修祀事於闕裏,爾其敬之。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一。
明代初年重新製定國家禮儀:
洪武六年三月禮官上所定禮儀。上謂尚書牛諒曰:禮者,國之防範,人道之紀綱,朝廷所當先務,不可一日無也。自元氏廢棄禮教,因循百年,而中國之禮變易幾盡。朕即位以來夙夜不忘,思有以振舉之,以洗汙染之習。故嚐命爾禮部定著禮儀。今雖已成宜,更與諸儒參詳考議,斟酌先王之典,以複中國之舊,務合人情,永為定式,庶幾愜朕心也。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一。
詔告天下的學校都要祭祀孔子:
洪武十五年四月詔,天下通祀孔子。賜學糧増師生廩膳。上諭禮部尚書曰:孔子明帝王之道,以教後世。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綱常以正彝倫,攸敘其功。參於天地,今天下郡縣廟學並建,而報祀之禮止行京師。豈非闕典。卿與儒臣其定釋奠禮儀,頒之天下學校,令以毎歲春秋仲月通祀孔子。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一。
朱棣時代,依然重視祭祀孔子禮儀:
永樂四年三月,上幸太學,敕禮部臣曰:“朕惟孔子,帝王之師。帝王為生民之主,孔子立生民之道,三綱五常之理。治天下之大經大法,皆孔子。明之以教萬世,朕皇考太祖高皇帝膺君,臨億兆之任,正中夏文明之統,複禮樂、衣冠之舊。渡江之初,首建學校,親祀孔子,禦筵講書,守帝王之心,法繼聖賢之道,學集其大成以臻至治。朕承鴻業,惟成憲是遵。今當躬詣太學,釋奠先師,以稱崇儒重道之意,其合行禮儀,禮部詳議以聞。”禮部尚書鄭賜言:“宋世謁孔子,服靴袍再拜。”上曰:“見先師,禮不可簡。必服皮弁,行四拜禮。”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二。
二、重視學校教育
(一) 重視師資培養
首先要保證教師的質量,學生的質量才能提升上來。明代重視師資培養:
洪武六年正月禮部奏増廣國子生。上曰:須先擇國子學官,師得其人,則教育有效;非其人,増廣徒多,何益?蓋瞽者不能辨色,聾者不能辨聲,學者而無師授,亦如聾瞽之於聲色。朕觀前代學者,出為世用,雖繇其質美,實亦得師,以造就之。後來師不知所以教,子弟不知所以學,一以記誦為能,故卒無實用。今民間俊秀子弟可以充選者雖眾,苟無端人正士,為之模範,求其成材難矣。故曰:務學不如務求師。今祭酒乏人,卿等為朕詢采天下名士,通今博古,才德兼備宜為人師者,以名聞。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一。
朱元璋認為:教育首先要有人品端正的老師,知道教什麼,怎樣使學生成才,而不是簡單地讓學生死記硬背。
所有未能在科舉中考中“舉人”正榜的考生,應轉入教師隊伍,邊教學邊自修:
洪武十八年四月引奏下第舉人俱授教官。上諭曰:教學之方非求速成,辟之為層台者,必基於簣土,行千裏者,必始於跬歩。但當勉其勤力,循序漸進,自有其效耳。若急遽苟且,未得於此而即求於彼。非但學者無益爾,亦徒勞矣。且爾等年方壯盛,雖職在教人,尤當自修其道。須常謙,抑不可自滿,即如工人習技,常見己不若人則所習益髙,汝其勉之。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一。
教師升職與經典閱讀掛鉤,教師入職九年,根據其對“四書五經”的理解及教學質量決定其升降,從基層縣學,到州學、府學教師,統一要求:
凡教官考核,洪武二十六年,定各處府州縣學訓導與教官,一體曆俸九年,考滿給由,其訓導給由到部,出題考試。將所試文字,送翰林院批考,通經者,於縣學教諭內敘用,若不通經者,本處複充訓導。自來不通經者,量才別用。教官考核稱職,升一等;平常者本等用,不稱職者,黜降。不通經者,別用。又奏準以九年之內,科舉取中生員名數為則,定擬升降。縣學額設生員二十名,教諭九年之內科舉取中生員三名,又考通經者為稱職升用。若取中二名,又考通經者,為平常本等用。若取中不及二名,又考不通經者為不稱職,降黜別用。州學額設生員三十名,學正九年之內,科舉取中生員六名。又考通經者,為稱職,升用。若取中三名又考通經者,為平常本等用。若取中不及三名,又考不通經者,為不稱職,降黜別用。府學額設生員四十名,教授九年之內,科舉取中生員九名。又考通經者,為稱職,升用。若取中四名,又考通經者,為平常本等用。若取中不及四名,又考不通經者,為不稱職,降黜別用。府州縣學訓導,分教生員一十名,九年之內,科舉取中生員三名。又考通經者,升教諭。若取中二名,或一名,又考通經,仍充訓導,若科舉全無,取中又考不通經,降黜別用。
申時行:《大明會典》卷十二。
(二) 重視教育管理
禁止官府以國家公務為由,打擾教師正常教學: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禁有司,不得差遣學官。時鬆江府華亭縣儒學教諭曹宗儒,屢為府縣差遣。宗儒以為言。上諭禮部臣曰:教官、訓導,所以作養生徒,為國儲材,爾者有司往往委以公務,使不盡心教訓。甚非所以崇儒重道之意,其禁止之。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一。
要求地方政績必須談學校教育:
特敕中書令有司,今後考課必書農桑、學校之績,違者降罰,民有不奉天時負地利,及師不教導生徒惰學者,皆論如律,於戲彝倫不振,實君師之過,坐享民供而不修政教,亦豈職分之當為,凡在臣民,體朕至意。
《太祖實錄》洪武五年十二月甲戌條。
(三) 重視學校紀律
明代教育重視學校紀律,洪武十五年命禮部頒布學校禁令:
命禮部頒學校禁例十二條於天下,一曰,生員事非幹己之大者,毋輕訴於官。二曰,生員父母有過,必懇告,至於再三,毋致陷父母於危辱。三曰,軍國政事,生員毋出位妄言。四曰,生員有學優才贍深明治體,年及三十,願出仕者,許敷陳王道講論治化,述為文辭,先由教官考較,果有可取,以名上於有司,然後赴闕,以聞。五曰,為學之道必尊敬,其師凡講說,須誠心聽受,毋恃己長,妄為辯難。六曰,為師者,當體先賢竭忠教訓以導愚蒙。七曰,生員勤惰,有司嚴加考較,獎其勤敏,斥其頑惰,斯為稱職。八曰,在野賢人君子,果能練達治體,敷陳王道,許其赴京麵奏。九曰,民間冤抑等事,自下而上陳訴,不許僭越。十曰,江西兩浙江東之民,多有代人訴狀者,自今不許。十一曰,有罪充軍安置之人,毋妄建言。十二曰,十惡之事有幹朝政,實跡可驗者,許密以聞,其不遵者,以違製論,仍命以所。
《太祖實錄》洪武十五年八月辛巳條。
將學規紀律鐫刻在國子監石碑上:
上諭禮部臣曰:近聞天下學校生員,多驕惰縱肆,淩慢師長。宜重禁之。爾禮部其著為學規,俾之遵守。於是禮部乃條其目,自授業、講讀、進退、出入,皆有定法,且令內不違親之命,外不咈師之訓,以至處朋友、待仆隸皆有其道。又戒以毋蔑禮玩法,毋矜能喪誌,毋違臥碑以取愆,惟篤誌聖賢,潛心古訓,以勉其成,違者罪之。
《太祖實錄》洪武二十五年六月癸亥條。
學校學生統一著裝:
定生員巾服之製,襴衫用玉色絹布為之,寬袖皂緣皂絛軟巾垂帶。上以學校為國儲材,而士子巾服無異吏胥,宜有以甄別之。命工部製式以進,上親視,必求典雅,凡三易其製,始定,由是士子衣冠,綽有古風焉。
《明實錄·太祖實錄》洪武二十四年冬十月庚申條。
(四) 統一教學內容
教學內容基本一致,都學習“四書五經”、國家法令、國家禮樂:
上諭之曰:農夫舍耒耜則無以為耕,匠氏舍斤斧則無以為業,士子舍經籍則無以為學。朕常念北方學校缺少書籍,士子有誌於學者,往往病無書讀,向嚐頒與五經四書,其他子史諸書,未曾賜予。宜於國子監印頒。有未備者,遣人往福建購與之。
《明實錄·太祖實錄》洪武二十四年六月戊寅條。
命禮部頒劉向《說苑》《新序》於天下學校令生員講讀。
《明實錄·太祖實錄》洪武十五年冬十月戊子條。
命禮部諭天下學校生員兼讀誥律。
《明實錄·太祖實錄》洪武二十四年十一月癸巳條。
上諭禮部臣曰:近命製大成樂器,將以頒天下學校,俾諸生習之,以祀孔子。
《明實錄·太祖實錄》洪武十七年五月甲午條。
朱棣時代,將教學內容濃縮為兩本書——《五經四書大全》《性理大全》:
永樂十五年三月,頒《五經四書》、《性理大全》書於六部,並兩京國子監,及天下郡縣學。上謂禮部臣曰:此書,學者之根本,而聖賢精義悉具矣。自書成,朕且夕宮中披閱不倦,所益多矣。古人有誌於學者,苦難得書籍,如今之學者,得此書而不勉力,是自棄也。爾禮部其以朕意曉諭天下學者,令盡心講明,無徒視為虛文也。
徐學聚:《國朝典彙》卷一百三十二。
(五) 統一選拔人才
洪武三年,國家規定科舉考試的內容及選拔人才的辦法,洪武十七年,進一步規範為:
凡三年大比,子午卯酉年鄉試;辰戌醜未年會試;舉人不拘額數,從實充貢。鄉試八月初九日,第一場試四書義,三道,每道三百字以上。經義四道,每道三百字以上。未能者,許各試一道。《四書》義主朱子集注,《經》義詩主朱子集傳,《易》主程朱傳義,《書》主蔡氏傳及古注疏,《春秋》主左氏,《公羊》《穀梁》胡氏張洽傳,《禮記》主古注疏。十二日第二場試論,壹道,三百字以上。判語五條,詔誥章表內科一道。十五日第三場試經史,策五道。未能者許減其二,俱三百字以上。次年禮部會試,以二月初九日、十二日、十五日為三場,所考文字與鄉試同。鄉試,直府州縣則於應天府。在外府州縣,則於各布政司。其舉人,則國子學生,及府州縣學生員之學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皆由有司申舉,性資敦厚文行可稱者,應之其學校訓導,專教生徒。
黃光升:《昭代典則》卷九。
明代初年,國家人才分布的狀況是南多北少。為了平衡國家人才分布,明代科舉考試自洪熙年間計劃南北分卷,到宣德帝開始實行南北中三分:
仁宗嚐言科舉多弊須革,楊士奇對曰:科舉須兼取南北士。仁宗曰:北人學問遠不逮南人。對曰:自古國家兼用南北士,長才大器多出北方,南人有文,多浮。仁宗曰:然,將何試之?對曰:試卷例,緘其姓名,請今後於外書南北二字。如一科取百人,南取六十。北取四十,則南北人才皆入用矣。仁宗曰:北士得進,則北方學者亦感發興起。往年隻緣北士無進用者,故怠惰成風,其與蹇義夏原吉及禮部計議以聞。會宮車晏駕。宣宗皇帝遂奏行之。
黃光升:《昭代典則》卷十四。
宣德年間定為南、北、中分片招生:
自宣宗章皇帝,命內閣大臣會議,始分北直隸、山東、河南、山西、陝西,為北數;直隸蘇鬆等府、浙江、江西、湖廣、福建、廣東,為南數;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南直隸、廬鳳等府,滁和等州,為中數,取士以百名為率,南數五十名,北數三十五名,中數十五名,永為定製。
雷禮:《皇明大政紀》卷十七。
明代考試分卷照顧了地區差異,有利於國家人才資源均衡分布。在明代之初國家缺少人才狀況下,科舉考試確實大大加快了人才培養步伐,但是後代隨著國家人才素質的提高,考試內容過於刻板,限製了國家人才的創新性、多樣性。
三、重視培養天下士子德行
明洪武時代,依照儒學按經書及禮、樂、射、禦、書、數分科教學,設置教規,嚴加管教。到天順設置“提學官”,代表政府監督學校,學生成績分成三等級,素質分經學、品德、治理政事三項,尤其重視德育教育。
太祖髙皇帝首立學校,令各治一經,以禮、樂、書、算分科立教。蓋仿宋儒胡瑗,經義治事之意。後立社學,頒禁例勒之臥碑。至天順中賜提學官,敕諭教條詳密,其取人則立三等簿,以經義、德行、治事相兼考驗,而尤以德行為重。近者有司多不能仰承德意,恪守成規,失其所以為教,以致仕鮮知學。而取人者,或但以文詞為主,中材以下,學無本原,一入仕途,輒見敗壞,宜如裳。奏令提學官一遵累朝教典,仍置三等簿考驗及社學教讀。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七十。
通過這樣的舉措,朱元璋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社會人才:懂尊卑、知進退、守規矩、明道理。這些學習過同樣內容的人聚集在一起,遵從同樣的書麵語標準音——《洪武正韻》。推動了明代官話書麵形式和口語形式兩方麵的發展。明代羅汝芳撰述說:“若我高皇聖化,則不論其左袵之何如,而惟文物衣冠以統之。不論其鴃舌之何如,而惟正韻官話以齊之。”利瑪竇到達中國之後,很明顯感覺到漢語官話口語體係的規整性:
除了不同省份的各種方言,也就是鄉音之外,還有一種整個帝國通行的口語,被稱為官話,是民用和法庭用的官方語言。這種國語的產生可能由於這一事實,即所有的行政長官,都不是他們所管轄的那個省份的人,為了使他們不必學會那個省份的方言,就使用了這種通用的語言來處理政府的事務。官話現在在受過教育的階級當中很流行,並且在外省人和他們所要訪問的那個省份的居民之間使用。
何高濟等譯:《利瑪竇中國劄記》,中華書局,1983年,第30頁。
參考文獻
吳宣德:《明代進士的地理分布》,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9年。
第三章朱棣時期
第三章朱棣時期
第一節外語學習與漢語傳播
朱棣時代,明政府麵臨的周邊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除了蒙古族仍有強大的騎兵,還有可能反攻大明政權。在與明政府西北邊疆接界的西域地區,出現了橫跨中亞的強大帝國——帖木爾帝國。他們一直覬覦東方的大明國土。擺在明政府麵前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加強自身實力,確保國家安全。
朱棣認為首先要了解一些重點國家和重點區域的人,永樂五年建立了“四夷館”,鼓勵漢族學習少數民族語言及周邊國家外語。積極參與地區事務,承擔國際責任,將漢語傳播至所到之處。明代是中國的外語教育與漢語國際傳播相輔相成的時代,其在外語教育和漢語傳播上的政策與規劃,今天仍然值得學習。
一、四夷館各翻譯語言述略
四夷館隸屬翰林院,由太常寺少卿主事。建立於永樂五年(1407):
永樂五年三月命禮部選國子生蔣禮等三十八人,隸翰林院習譯書,遇開科仍合就試。置館於東安右門之外處之。內分八館:曰韃靼、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緬甸。
徐學聚:《國朝典彙》卷六十。
朱棣時代,隨著鄭和下西洋開辟海上絲綢之路的壯舉,四夷館的翻譯活動也極盛:
永樂十年六月增建習譯書館二十楹。
徐學聚:《國朝典彙》卷六十。
後代四夷館總數有所增加,大致為十館:
(1) 韃靼館
蒙古族的祖先在中國夏朝被稱作獯鬻,周朝為玁狁,秦漢為匈奴,唐代為突厥,宋代為契丹。蒙古是其中一個部族之名。
元順帝之後,北元愛猷識理達臘繼位,其後脫克思帖木爾繼位,再之後北元分裂:坤帖木爾為韃靼部,猛可帖木兒為瓦剌部。每年韃靼館差一名官員赴陽和,翻譯審核進貢文件或互市貿易文件。
大興安嶺處兀良哈,也屬於蒙古族,是成吉思汗之弟後裔。每年韃靼館差一名官員赴喜峰口(今河北省承德市內),翻譯審核進貢文件。
(2) 女真館
女真生活在中國東北地區,曾建立金,並根據漢字創造了女真文字。本館主要負責女真族(即滿族前身)與明政府來往文件翻譯。但四夷館的女真來文,多數為蒙古文,或者說在清代之前,已經以蒙古文字寫滿語了。
(3) 回回館
西域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其人民從陸路或海陸到達中國,從事國際貿易,主體語言為波斯語。其附近地區如吐魯番、天方、撒馬爾罕等,皆屬於本館翻譯。貢道在今嘉峪關。
除了西域國家,東南亞諸國文字翻譯亦屬於本館。如占城(今越南南部)、爪哇、真蠟(柬埔寨)、滿剌加(今新加坡,古馬來語);東亞國家如日本等。
(4) 西番館
主要負責與西藏宗教事務有關的藏語翻譯。
(5) 高昌館
唐太宗平高昌,始置西州。元代稱維吾爾。洪武至永樂初,設關外七衛:哈密、安定(蒙古族一支)、阿端、赤斤蒙古、曲先(西戎的一支)、罕東(西戎的一支)、罕東左。其中哈密衛是聯係中亞三十多個國家的交通要道,因此高昌館承擔著連通西域諸國語言翻譯的重任。
(6) 百夷館
明代“百夷”指雲南的西南地區。含洪武十五年設的木邦府(木邦軍民宣慰使司)、雲遠府(孟養軍民宣慰使司)、孟定府、南甸府(南甸宣撫司)、鎮西府、麓川平緬宣慰司、隴川宣慰司、威遠州、灣甸州、鎮康州、大侯州、芒施府(芒市長官司)、景東府、鶴慶軍民府、者樂甸長官司等,主要翻譯傣語文件。
(7) 緬甸館
負責翻譯緬甸軍民宣慰司來往大明文件。
(8) 西天館
即古天竺國,南接印度洋,西接波斯。該館所習文字,即為梵語,僅用於佛經誦讀。不用於官府來往文件。
(9) 暹羅館
弘治十年設,主管泰國與大明往來文件翻譯。
(10) 八百館
正德年間增設。包括八百大甸軍民宣慰使司,地界近緬甸;老撾軍民宣慰使司;車裏軍民宣慰司;孟艮府,主要翻譯撣語文件。
四夷館的翻譯事務,有一些國家或地區的語言未提到,如安南(越南北部)、朝鮮等,主要原因是明政府與這些國家往來的文件皆是漢語。四夷館為政府培養了大批外交人才,隨著明政府與諸多國家往來溝通,漢語也進入了快速傳播時代。
二、漢語國際傳播渠道
(一) 政府外交活動
明代非常有名的外交活動有:鄭和、王景弘七下西洋,陳誠五通西域。此外朱棣時期還有李達通西域、海童通蒙古、侯顯通西藏、呂淵及俞士吉通日本。這些使者要有很好的漢語水平,負責到對象國(或地區)開讀宣賜,另外還要懂對方的語言。
隨著中國外交活動推進,漢語漢字也走向世界。在鄭和所曆經的國家,不少國家境內樹立有漢字碑文,據《明史》所記主要有:婆羅(古文萊)永樂賜碑;浡泥(今文萊)永樂石碑;滿剌加(古馬六甲海峽王國)永樂石碑;柯枝(今印度西南部的柯欽一帶)永樂石碑。
浡泥國王長期居住在中國,永樂六年(1408)十月卒於中國,葬於南京安德門外石子岡。繼任國王,要求封其國內後山為“長寧鎮國之山”。永樂皇帝親製禦文:
上天佑啟我國家萬世無疆之基,誕命我太祖高皇帝全撫天下,休養生息,以治以教,仁聲義問,薄極照臨,四方萬國,奔走臣服,充湊於廷。神化感動之機,其妙如此。朕嗣守鴻圖,率由典式。嚴恭祗畏,協和所統。無間內外,均視一體。遐邇綏寧,亦克承予意。……茲特錫封王國中之山為長寧鎮國之山,賜文刻石,以著王休,於昭萬年,其永無斁……
《明史·浡泥傳》。
這一塊長篇碑文,回顧了朱元璋創立明朝以來浡泥國與中國友好往來的事跡。朱棣讚揚浡泥國崇尚禮教、追求文明的舉動,認為浡泥國王沒有野蠻民族的習氣,“觀其言文貌恭,動不逾則,悅喜禮教,脫略夷習,非超然卓異者不能。”得到朱棣如此高的讚譽,可見當時浡泥國王的漢語水平很高。
滿剌加本“服屬暹羅(泰國)”,永樂三年(1405)封賜其酋長拜裏迷蘇剌為“滿剌加國王”,並賜碑文,文末賦詩曰:
西南巨海中國通,輸天灌地億載同。洗日浴月光景融,雨崖露石草木濃。金花寶鈿生青紅,有國於此民俗雍。王好善義思朝宗,願比內郡依華風。出入導從張蓋重,儀文裼襲禮虔恭。大書貞石表爾忠,爾國西山永鎮封。山居海伯翕扈從,皇考陟降在彼穹。後天監視久彌隆,爾眾子孫萬福崇。
《明史·滿剌加傳》。
柯枝,在今印度西南部的柯欽一帶。永樂六年(1408)、永樂十年(1412)、宣德五年(1430)、鄭和先後三次經過這裏下西洋。朱棣禦賜碑文:
柯枝國遠在西南,距海之濱,出諸蕃國之外,慕中華而歆德化久矣。命令之至,拳跽鼓舞,順附如歸,鹹仰天而拜曰:“何幸中國聖人之教,沾及於我!”……乃封可亦裏為國王,賜以印章,俾撫治其民。並封其國中之山為鎮國之山,勒碑其上,垂示無窮……
《明史·柯枝傳》。
除了商貿為主的外交活動,在國家政府交往中,明政府也很注意使用漢語。據《明史》記載,中國在東南亞一帶國際事務中擔當著主持和平和正義的重要角色。朱棣詔敕敦促暹羅(泰國)與滿剌加、蘇門答剌、占城等國家保持和平,內容為漢語:
占城、蘇門答剌、滿剌加與爾俱受朝命,安得逞威拘其貢使,奪其誥印。天有顯道,福善禍淫,安南黎賊可為鑒戒。其即返占城使者,還蘇門答剌、滿剌加印誥。自今奉法循理,保境睦鄰,庶永享太平之福。
《明史·暹羅傳》。
(二) 政府文化交流活動
中國的“天下觀”起源很早,在西周封建諸侯時,已具備雛形。在所有國際關係中,尤重東亞。東亞文化圈“所賴以構成的漢字、儒教、律令製度(或謂典章製度)、中國化佛教以及中國的科技等五要素”,從先秦至於隋唐形成(高明士,2008:229)。”明代朱棣重建東亞文化圈。
1. 與越南
當時越南稱安南。永樂五年(1407)明政府為恢複陳朝,出師越南,推翻了當權的胡氏,在這裏設置交趾布政使司,實行郡縣統治。宣德二年(1427)廢止。明英宗正統二年(1437)安南作為獨立王國,附屬於明朝。明代在永樂時期,就不斷向越南賜予書籍,發展其文化事業:
交阯宣化、太原、鎮蠻、奉化、清化、新安等府,及所隸州縣學師生貢方物。詣闕,謝賜《五經》、《四書》、《性理大全》、《為善陰騭書》。
《明實錄·太宗實錄》永樂二十年五月庚申條。
2. 與朝鮮
明代與朝鮮的交流,政府間的文化活動十分頻繁。朱元璋時期就“賜之六經、四書、通鑒。”朱棣時期,朝鮮李朝皇帝太宗李芳遠“請冕服、書籍”:
帝嘉其能慕中國禮,賜金印、誥命、冕服、九章、圭玉、珮玉、妃珠翠、七翟冠,霞帔、金墜,及經籍彩幣表裏。
《明史·朝鮮傳》。
由於明朝首都遷移至北京,中朝關係更為密切:
朝鮮益近,而事大之禮益恭,朝廷亦待以加禮,他國不敢望也。
《明史·朝鮮傳》。
從永樂朝開始,中國就贈予朝鮮大量圖書,用於發展其國內文化事業:
《元史》一部,《十八史略》、《山堂考索》、《諸臣奏議》、《大學衍義》、《春秋會通》、《鎮西山讀書記》、《朱子全書》各一部。
《朝鮮李朝實錄中所見中國史料·定宗實錄》癸未三年九月辛未條。
《通鑒綱目》、《漢準》、《四書衍義》、《大學衍義》各一部。
《朝鮮李朝實錄中所見中國史料·定宗實錄》丙戌六年十二月丁未條。
特賜禦製序新修《性理大全》、《四書、五經大全》。
《朝鮮李朝實錄中所見中國史料·世宗實錄》己亥元年十二月丁醜條。
宣德八年,為繁榮朝鮮文化教育事業,再次賜予大量書籍:
祹(朝鮮世宗大王)奏遣子弟詣太學或遼東學,帝不許,賜《五經》、《四書》、《性理》、《通鑒綱目》諸書。
《明史·朝鮮傳》。
3. 與日本
元代忽必烈征日本不勝,日本與中國斷交。洪武三年,朱元璋遣萊州府同知趙秩出使日本。永樂元年(1403)又遣左通政趙居任、行人張洪偕僧道成前往。洪武四年(1371),贈日本國王懷良《大統曆》;永樂四年(1406)封其國之山為“壽安鎮國之山”,禦製碑文,立於山上。明朝時期,是日本政治上比較混亂的時代,前期是日本的南北朝時期,中期是室町幕府時代,後期又經曆安士桃山時代,1603年進入經濟文化比較穩定的時期——德川幕府江戶時代。通過政府層麵的外交活動,自永樂始,佛教文化再次東傳日本:
遣行人呂淵宣諭事。賜諸佛如來、菩薩名稱歌曲一百本,神僧傳三百本,冊曆一百本。
《朝鮮李朝實錄中所見中國史料·定宗實錄》丁酉十七年十二月辛醜條。
(成化)十三年九月來貢,求《佛祖統紀》諸書,詔以《法苑珠林》賜之。
《明史·日本傳》。
(三) 留學生製度
南京國子監自洪武年間接待日本人讀書:
其時王子滕祐壽者,來入國學,帝猶善待之。二十四年五月特授觀察使,留之京師。
《明史·日本傳》。
自此形成定製,多代皇帝都以南京國子監接待外國留學生:
凡日本、琉球、暹羅諸國官生,洪武、永樂、宣德間,俱入監讀書。賜冬夏衣、鈔被靴襪、及從人衣服。
申時行:《大明會典》卷二百二十一“國子監”條。
大量的外國留學生求學對中國語言文化的對外傳播是巨大的推動力。
(四) 民間國際貿易活動
明政府建立朝貢貿易體係的初衷,是國家壟斷海外貿易。但是明政府沒有產生促進貿易活動正常發展的製度。盡管有政府的海禁,福建、浙江、廣州等地區民間貿易活動還是很興盛。嘉靖二十年(1541)之後,中國的民間貿易為了跟來自歐洲的海上貿易集團鬥爭,開始走軍事化道路,如許一(許鬆)、許二(許棟)、許三(許楠)、王直(王五峰)、徐銓(徐碧溪)、毛海峰、李光頭等,先後聚集在浙江雙嶼(今六橫島及佛渡島);張璉、蕭雪峰、林朝曦聚集於東南亞“三佛齊”;林道乾在泰國;林鳳在南海錢澳;鄭芝龍、鄭成功父子在福建等,這些人聚集在海上,以武力為保障,從事海外貿易。
他們對日本、朝鮮、越南等地貿易的其中一大宗就是書籍。利瑪竇到達亞洲之後就發現:東亞幾個國家和地區都閱讀漢文的書籍:
日本人、朝鮮人、交趾人和琉球人有一些大家都有的書。但他們的口語卻差別很大,以至於誰也聽不懂別人的話。他們都能看懂同樣意義的書麵語,但是各個民族卻都說他自己特殊的方言。
何高濟等譯:《利瑪竇中國劄記》,中華書局,1983年,第30頁。
明代四夷館設置的外語(含少數民族語言)門類常見主要18類,有時還隨時增加新的語種。隨著明代越來越熟悉周邊國家語言,中國政府在政治、文化領域,中國商人在經濟領域更加有效地傳播漢語。因此明代是中國曆史上外語學習與漢語國際傳播建立相輔相成關係的時代。
明代外語教育從微觀上提倡個人乃至家庭學習外語,中觀上抓住貿易和政治交流兩大領域,宏觀上推廣漢語。真正達到了“不窮兵,不疲民,而禮樂文明,赫昭異域,使光天之下無不沾德化焉”。
張日培(2015)認為圍繞“一帶一路”的語言規劃應該做七個方麵的工作,其中包括:跨境語言與周邊安全研究;絲路外語教學政策與規劃研究;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漢語傳播研究;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華語教育研究。從明代語言規劃實踐看,這四者是互相聯係,互為促進的,尤以外語教學為前提條件,推廣漢語則是最終歸宿。
參考文獻
[明]王宗羲:《四夷館考》,廣文書局,1972年。
高明士:《天下秩序與文化圈的探索》,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張日培:《服務於“一帶一路”的語言規劃構想》,《雲南師範大學學報》2015(4)。
第二節文化典籍整理與語言傳播
明代朱元璋時代,政府的主要精力花費於蒙漢戰爭以及穩固國內政治經濟基礎上。到了朱棣時代,國內生產、生活已經基本穩定,但是國際上卻是風雲變幻。
明朝初建之時,西域地區的蒙古駙馬帖木兒建立了以波斯文化為核心的帖木兒帝國。朱元璋時代,他還沒有打算將政權擴張到東方的野心,跟明朝使者往來,也算友好。永樂二年(1404)他率師東征,目標就是奪取大明。因其中途病故,帝國陷入權力爭奪的混亂之中。但帖木兒帝國將伊斯蘭文化東進的念頭並未因此而中斷。永樂十年(1412)朱棣遣使至帖木兒四子沙哈魯所,沙哈魯回信規勸朱棣效仿元朝皇帝信奉伊斯蘭教(馮承鈞,1935:79)。
朱棣麵臨的問題,是既要保障國家安全,又要傳播漢語文化。
為了防止中國傳統文化受損,朱棣的對策是提高藏語和梵語在宗教界的地位,為此他整理出版了藏文《大藏經》。最重要的是他必須加強漢語文化對外傳播,為此他使用了雅俗並濟兩條路線,一邊整理儒家典籍,一邊傳播佛教民間俗歌。
一、佛教典籍整理
(一) 藏文版《大藏經》
為了避免出現如唐代吐蕃背叛中央政權的後果,明代初期對西藏的管理就很看重宗教的地位:
洪武初,太祖懲唐世吐番之亂,思製禦之。惟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導為善,乃遣使廣行招諭。
《明史·西域傳三》。
元代最後一任帝師喃加巴藏卜,洪武六年被授予“熾盛佛寶國師”稱號。元國公哥列思監藏巴藏卜等被任命為都指揮同知等官。朱棣時代,封哈立麻“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此後還封有“讚善王”“闡化王”“正覺大乘法王”“如來大寶法王”等,都賜予官印。
自從公元七世紀鬆讚幹布命大臣吞米·桑布紮創製藏文以來,西藏文化就插上了飛翔的翅膀。大約在十三世紀高僧布頓大事在前人佛經翻譯和編目基礎上編纂了大藏經目錄,其後著名學者蔡巴·貢嘎多吉聘請布頓大師一起編纂成定本大藏經,這就是後世著名的“蔡巴甘珠爾”大藏經,包括《甘珠爾》和《丹珠爾》兩部分,《甘珠爾》包括經、律、論三藏和四續部,主要記錄了佛祖釋迦牟尼的言論和佛教的原始經典,其中包含有關印度的古代曆史、宗教、哲學、文化等方麵重要資料。《丹珠爾》則主要收集了曆代印、藏學者、譯師對《甘珠爾》的注釋和譯著,其中包括豐富的哲學、文學、藝術、語言、天文、曆算、醫藥、工藝、建築等學科,是一部具有百科全書性質的藏文古籍。
永樂八年(1401),朱棣派專使入藏,將藏文《大藏經》手抄本帶回南京,下令刻印了中國第一部木刻版藏文《大藏經》,朱棣還親自作了序言。這一盛舉為藏文佛教經文印刷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明代的曆史學家也認為朱元璋和朱棣對西藏的治理比較成功:
初,太祖以西番地廣,人獷悍,欲分其勢而殺其力,使不為邊患,故來者輒授官。又以其地皆食肉,倚中國茶為命,故設茶課司於天全六番,令以馬市,而入貢者又優以茶布。諸番戀貢市之利,且欲保世官,不敢為變。迨成祖,益封法王及大國師、西天佛子等,俾轉相化導,以共尊中國,以故西陲宴然,終明世無番寇之患。
《明史·西域傳三》。
(二) 漢文版《大藏經》
朱元璋時期的明政府已經就漢文佛經作了整理,洪武五年(1372)命四方佛教名僧於靈穀寺點校佛經。洪武二十七年(1394)由高僧淨戒重新校理,刻於南京,稱作《洪武南藏》,全藏678函,千字文編次,共1600部,7000多卷。
永樂十年(1412),在《洪武南藏》所收典籍的基礎上,重新分類,並略有增刪編成《永樂南藏》。比照《洪武南藏》最大的革新是佛教典籍分類:先分“藏”,再分“乘”(即大乘、小乘),對藏經的編排次序也作了大調整。全藏總計636函,1610部,6331卷。
永樂十九年(1421),《永樂北藏》首開雕版,至正統五年(1440)完成。參與者有道成、一如等。刻藏的地點在北京,經版由司禮監掌管,藏於祝崇寺內的漢經廠。參照《永樂南藏》的分類係統,為了顯示《北藏》官方的權威性,“函”序號作了更動,共636函,1615部,6361卷。
當然,國家的核心文化仍是儒家文化,因此朱棣還同時啟動了國家大型書籍整理和儒家典籍整理工作。
二、儒家典籍整理
明代初年,朱元璋宣布免除農具和書籍商稅,以便於國家迅速恢複文化和經濟建設。朱棣組織人力編撰了最全儒家典籍、最大的國家級百科全書。
(一) 重視書籍刊刻
洪武年間,政府就鼓勵民眾獻書刊印,到永樂時,天下圖書已略具規模:
永樂四年四月命禮部遣使購求遺書。上視朝之暇,輒禦便殿,閱書史或召翰林講論嚐問:“文淵閣經史子集皆備否?”學士解縉對曰:“經史粗備,子集尚多闕。”上曰:“士人家稍有餘資,皆欲積書,況於朝廷,可闕乎?遂召禮部尚書鄭賜,令擇通知典籍者,四出購求遺書。且曰:書籍不可較價值,惟其所欲與之,庶奇書可得。”又顧縉曰:“置書不難,須常覽閱,乃有益。凡人積金玉皆欲遺子孫,朕積書亦欲遺子孫,金玉之利有限,書籍之利豈有窮也!”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二。
(二) 中央政府治理典籍——《聖學心法》
胡廣認為培養太子,要以儒家治理之術,而不是法家權謀之術,集儒家治理之術成冊,朱棣賜名:
上出一書示翰林學士胡廣等曰:“古人治天下,皆有其道。雖生知之,聖亦資,學問由唐漢至宋,其間聖賢明訓具著經傳,然簡帙浩繁未易遽領其要。帝王之學,但得其要,篤信而力行之,足以為治。皇太子,天下之本,於今正當進學之時。朕欲使知其要,庶幾將來太平之望。秦漢以下教太子者,多以申韓刑名術數,皆非正道。朕間因閑暇采聖賢之言,若執中建極之類,切於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者,今已成書。卿等試觀之,有未善更為朕言。”廣等遍覽畢,奏曰:“帝王道德之要,備載此書,宜與典謨訓誥並傳萬世,請刊印以賜。”上曰:“然。”遂名曰《聖學心法》,命司禮監刊印。
《明實錄·太宗實錄》永樂七年二月甲戌條。
(三) 地方政府治理百科——地方圖誌
永樂十年(1412)、永樂十六年(1418),兩次頒布《修誌凡例》,詳細規定修誌體例及完成時間,編修各州府地方圖誌。命夏原吉、楊榮等纂修《天下郡縣誌》。
(四) 儒家思想典籍——《五經大全》《四書大全》《性理大全》
永樂十二年,天下學校統一新的儒家典籍教材:
命胡廣、楊榮、金幼孜纂修《五經、四書、性理大全》。上諭行在學士廣,侍議榮、幼孜曰:“五經四書,皆聖賢精義要道,其傳注之外,諸儒議論有發明餘蘊者,爾等采其切當之言,增附於下,其周、程、朱、張諸君子性理之言,如《太極圖》、《通書》、《西銘》、《正蒙》之類,皆六經羽翼,然各自為書,未有統會。爾等亦別類聚成編,務極精備,庶幾垂後。”廣等總其事,舉朝臣及教官有文學者同修,開館東華門外。次年九月書成。廣等呈進。上親為之序,命頒於東宮及諸王諸大臣,複頒於兩京國子監天下郡縣學。
陳建:《皇明通紀法傳全錄》卷十五。
(五) 國家圖書典籍百科大全——《永樂大典》
朱棣花了五年時間,從永樂元年至五年集中了兩千一百六十九人,編撰了大型百科全書:
先是上諭翰林臣曰:“天下古今事物散載諸書,篇帙浩繁,不易檢閱,朕欲悉采各書所載事物,類聚之,而統之以韻,庶幾考索之便,如探囊取物,觀《廣韻》、《玉篇》二書事雖有統,而采擇不廣,記載大略,爾等其如朕誌,凡書契以來,經、史、子、集百家之書,至於天文、地誌、陰陽、醫卜、僧道六藝之言,備輯為一書,毋厭浩繁。”至是書成。凡二萬二千九百卷,一萬一千一百本,賜名《永樂大典》。上親製序文。
雷禮:《皇明大政紀》卷六。
在該書序言中,朱棣認為中國已經成為一個海內穩定、“華夷一家”的統一國家,也需要有自己國家集大成的文化成果:
惟有大混一之時,必有一統之製作,所以齊政治而同風俗,序百王之傳,按曆代之典,世遠祀綿,簡編繁夥,恒嘅其難,一至於考一事之微,泛覽莫周,求一切之實,窮力莫究。譬之淘金於沙,探珠於海,戞戞乎其不可易得也。乃命文學之臣,纂輯四庫之書,及購募天下遺籍,上自古初,逮於當世,旁搜博采,彙聚群分,著為典奧。
《明史·藝文誌》。
(六) 個人修身典籍——《為善陰騭》
永樂十七年,編訂《為善陰騭》,用以教化天下子民德行修為,朱棣親自製序:
朕惟天人之理一而已矣。書曰:惟天陰騭下民。蓋謂天之默相保佑於冥冥之中,俾得以享其利益。有莫知其然而然者,此天之陰騭也。人之敷德,不求人知而無責報之心者,亦曰陰騭。人之陰騭,固無預於天,而天報之者,其應如響。嚐博觀古人,身致顯榮,慶流後裔,芳聲偉烈,傳之千萬世,與天地相為悠久者,未有不由陰騭所致。然代有先後,時有古今,簡籍浩穰,難於遍閱。朕萬幾之下,因采輯傳記,得百六十五人,各為論斷,以附其後,並係以詩次,為十卷,名《為善陰騭》。特命刻梓以傳,俾顯著於天下,且令觀者不待他求,一覽在目,庶幾有所感,發勉於為善,樂於施德,而凡斯世斯民皆得以享其榮名盛福於無窮焉。至是書成,命賜諸王群臣及國子監、天下學校,又命禮部自今科舉取士,準《大誥》例於內出題。
《明實錄·太宗實錄》永樂十七年三月丁巳條。
三、民間歌曲整理
鑒於民間佛教俗歌有比較強的教化作用。朱棣還整理印刷了大批俗歌,並傳播至日本。
遣行人呂淵宣諭(日本)事。賜諸佛如來、菩薩名稱歌曲一百本,神僧傳三百本,冊曆一百本。
《朝鮮李朝實錄中所見中國史料·定宗實錄》丁酉十七年十二月辛醜條。
禦製佛曲成,並刻佛經以傳。
陳建:《皇明通紀法傳全錄》卷十六。
四、典籍語言傳播
典籍的載體是語言,因此隨著典籍整理與印刷工作的開展,語言也在傳播。這一時期語言傳播的主要特點是:
(一) 佛教文化整合
在中國,佛教典籍以語言為載體,基本分為兩大派係:漢語、藏語(或梵語)。漢語一係又分為大乘、小乘兩大部分。洪武時期,僅校理了漢語典籍,但沒有分宗派,結果“靈穀寺”典籍毀於僧人放火。今現於四川的《洪武南藏》為上古寺所存。永樂時期,首先以大乘和小乘分類,避免了宗教派係鬥爭對典籍傳播帶來的破壞。
除了注重漢語佛教典籍,朱棣還非常重視藏語佛教典籍整理。在北京祝崇寺內設有專門刻印藏文的番經廠。
(二) 雅俗並濟
朱棣時期除了整理《大藏經》,還整理俗曲佛歌;不僅重視佛經在高層僧人之間的傳播價值,也同時注重其在低層普通群眾之間的傳播價值。
(三) 儒釋結合
雖然整個社會的核心意識形態是儒家文化,但朱元璋和朱棣都認識到佛教文化也有教化百姓的作用。佛教自從傳入中國之時,就以普通群眾為普及對象,因此佛經語言比較通俗。儒家文化是中原傳統文化積澱的成果,自先秦產生,至漢代在精英分子中間形成固定語體——文言。
明代奉行以儒家為主,佛教輔助的治國方針,促成了漢語文言和白話的傳播。
參考文獻
[法]布哇著,馮承鈞譯:《帖木兒帝國》,商務印書館,1935年。
第三節明初書籍刊刻與漢語習得規劃
明代前期國家的圖書出版等文化事業依靠政府管理。朱元璋時代就開始重視書籍刊刻,但是那時國家百廢待興,還沒有那麼大的財力搞文化建設。朱棣時代,書籍刊刻就興旺起來。嘉靖以後,江南商業興盛,圖書出版等文化事業依靠書商運營。因此與圖書出版相聯係的語言,前期是精英典雅語言時代,中後期是大眾通俗與典雅語言相互融合的時代。
一、明初文化事業恢複舉措
(1) 書籍免收商稅令
朱元璋攻占北京後發布的第一封詔書《初元大赦天下敕》,其中一條“書籍、筆墨、農器等物不得收取商稅”,目的是讓國家盡快恢複文化活動、農業生產。
(2) 搜集國家圖書
秘書監圖書、國史典籍、太常法服、祭器、儀衛,及天文、儀象、地理、戶口、版籍、應用典故、文字,已令總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軍民之間者,許赴官司送納。
《皇明詔令·克燕京詔》洪武元年。
(3) 開局修書
明初為了編纂書籍,開設三局,以製天下法律、禮儀,並製敕書文告。
召儒臣載筆,以定天下之製,分三局以總之:一曰律局,以定律令,凡舊官之練憲典者居焉;二曰禮局,以究禮儀,凡宿儒之通古製者居焉;三曰誥局,以撰誥命,凡俊才之優文辭者居焉。此開局之始也。
黃佐:《翰林記》卷十二。
(4) 重視修繕書籍
洪武十四年十一月上命禮部臣,修治國子監舊蔵書板。諭之曰:古先聖賢立言以教後世,所存者書而已。朕每觀書,自覺有益,嚐以諭徐達,達亦好學,親儒生。囊書自隨,蓋讀書窮理於日用事物之間,自然見得道理分明,所行不至差謬。書之所以有益於人也。如此今國子監舊蔵書板多殘缺,其令諸儒考補,仍命工部督匠修治之,庶有益於學者。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一。
(5) 重視書籍刊布
洪武、永樂時期兩位帝王多次發布詔書,征召精英編撰刊布書籍。弘治時代再次強調書籍刊布,南京國子監祭酒謝鐸言:
廣載籍。謂本監書板,舊多藏貯,散在天下,未免有遺。乞敕各布政司,凡係經史書板,盡送南京國子監以複國學儲書之舊,免有司贈饋之勞。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四十五。
(6) 官修機構增多
中央官刻機構,除了各院、部、司、局外,主要就是國子監和皇宮內府兩大係統,宋代內府刻本很少,監本占絕對優勢,而到了明代,內府司禮監經廠不但與監本並駕齊驅,而且大有後來居上之勢。主要原因是朱元璋起為了加強皇權,撤銷丞相之職,削弱禮部權力。自朱棣起,由於國家政務需要,不得不依靠太監完成禮部甚至其他部門所管之事。司禮監應運而生,也成為刊刻書籍的重要部門。司禮監所管轄的經廠往往憑借政府權力網羅上千人,所有寫工都是經過中書房專門培訓過的,趙體字寫得相當漂亮。但由於宦官學問膚淺,字裏行間訛漏難免。
除此之外,明代官方出版機構還增加了“藩王府”。朱元璋立國之初,為了自家利益,也為了保衛國家藩籬,“非親子弟不足以鎮撫而捍外患,其他則分王內地而資夾輔焉。”規定皇家除了太子之外,子孫可以永世為王。朱棣削奪藩王兵權之後,藩王不問政治、軍事,就隻能從事文化事業了。明代有不少藩王熱衷圖書刻印,如朱元璋五子朱橚,十七子朱權,五子長子朱有燉等都為明初圖書出版作了不小的貢獻。
二、明代圖書出版管理體製
(一) 明代重視圖書出版
惟所謂經籍圖書者,乃萬年百世之事,是皆自古聖帝明王、賢人君子,精神心術之微,道德文章之懿,行義事功之大,建置議論之詳,今世賴之。
《明實錄·孝宗實錄》弘治五年五月辛巳條。
明代圖書出版分三類:官刻、私刻、坊刻。官刻由中央的翰林院詹事府掌管,但是最重要的法令如《大誥》,地方誌編纂條例,都是通過皇帝詔書發布;國家典籍刊刻,由司禮監經廠和南北國子監負責;各地輿圖的繪製和保管,由兵部負責;經濟機構鹽運司、漕運司也刻書;向全國造紙省份派出管理官員,由內府負責;地方刻書有十三個行省的各級地方政府掌管。私刻主要是寺院、書院;遍布國內的“宗藩”也盛行刻書。明代中後期之後,圖書出版主要轉移至書坊(繆詠禾,2008:5;148)。明代前期的圖書出版,從中央到地方,出版機構很多。
繆詠禾(2008:15)估計明代的圖書約有3.5萬種。據杜信孚1983年著述顯示,明代刻板圖書7740種,其中洪武至弘治的137年間(1368—1505)共766種,而正德至崇禎的138年間(1506—1644)卻達到6957種(繆詠禾,2008:10)。
(二) 圖書出版管理
明代出版管理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繆詠禾,2008:1820):
(1) 頒布命令條例,要求編纂圖書。如洪武六年(1734)、十六年(1383)、十七年(1384)幾次下令各州府編繪地方圖誌,永樂十年(1412)、十六年(1418),兩次頒布《修誌凡例》,詳細規定修誌體例及完成時間。
(2) 頒布圖書樣本。如洪武時廣頒《大誥》的大字本,讓各地照樣刻印。
(3) 關心出版災禍。如弘治十二年(1499)派許天錫到曲阜闕裏和福建麻沙書坊調查毀於火災書籍,幫助“厘正”恢複。
(4) 為中央出版機構調集人力物力。如內府經廠刻書的“班匠”是全國各地輪換的,一年一輪或兩年一輪。
(5) 派專員監督刻書質量。如嘉靖十一年(1532)皇帝派官員到麻沙監督刻書質量。
從總體上看,明朝政府對出版的管理比較寬鬆,既不像宋朝一次次由政府頒布禁令,也不像元朝事前審查,對圖書內容及國內外發行都釆取開放的政策,除正統年間禁毀《剪燈新話》和萬曆年間查禁李贄的《藏書》等個別事件外,整個明朝無論是國史、宮史、諫諍之辭,還是市井文學、小說豔曲,都可以由坊肆公然刊行。
三、明初書籍內容與語言特點
(一) 典雅文言
(1) 恢複漢唐禮儀——《大明集禮》
洪武三年九月編成《大明集禮》,規定社會禮儀:
其書以吉、凶、軍、賓、嘉、冠服、車輅、儀仗、鹵簿、字學、樂為綱,所該之目吉禮十四,曰祀天、曰祀地、曰宗廟、曰社稷、曰朝日、曰夕月、曰先農、曰太歲風雷雲師、曰嶽鎮海瀆天下山川城隍、曰旗纛、曰馬祖先牧馬社馬歩、曰祭厲、曰祀典神祗、曰三皇孔子。嘉禮五,曰朝會、曰冊拜、曰冠禮、曰婚、曰相飲酒禮。賓禮二,曰朝貢、曰遣使。軍禮三,曰親征、曰遣將、曰大射。凶禮二,曰吊賻、曰喪儀。又冠服、車輅、儀仗、鹵簿、字學各一。樂三,曰鍾律、曰雅樂、曰俗樂。凡升儀節製度名數,纖悉備具,通五十卷,詔頒行之。
雷禮:《皇明大政紀》卷二。
(2) 儒學經典——“四書五經”
《四書》《五經》是明代治國之本。曆代精英對這些經典都有不少解釋,為方便天下學者,朱棣調集人力修治《四書大全》、《五經大全》、《性理大全》,以理學為標準,取舍前人注釋:
《周易大全》二十四卷,主要錄用“二董”:董楷《周易傳義附錄》、董真卿《周易會通》;“二胡”:胡一桂《周易本義附錄纂疏》、胡炳文《周易本義通釋》。采取時,原作者名字被刪除。
《書傳大全》十卷,主要錄用“二陳”:陳櫟《尚書集傳纂疏》、陳師凱《書蔡傳旁通》。
《詩經大全》二十卷,主要錄用劉瑾《詩傳通釋》,稍有損益,體例稍變。
《禮記大全》三十卷,主要錄用陳澔《禮記集說》。
《春秋大全》七十卷,主要錄用汪克寬《春秋纂疏》,稍微點竄。
《四書大全》三十六卷,主要錄用倪士毅《四書輯釋》,稍微點竄。
《性理大全》七十卷,前二十六卷,分別錄周敦頤《太極圖說》、《通書》、張載《西銘》、《正蒙》等。二十七卷以下是“摭拾群言”,分十三類:理氣、鬼神、性理、道統、聖賢、諸儒、學、諸子、曆代、君道、治道、詩、文。
《大全》一出,經學定於一尊。科舉上來說,《大全》地位崇高;但是經學上來說,地位並不高,很多學者認為《大全》束縛了經學的發展。清代朱彝尊《道傳錄序》中說:“世之治舉業者,以《四書》為先務,視六經為可緩,以言《詩》,非朱子之傳義弗敢道也;以言《禮》,非朱子之《家禮》弗敢行也。推而言之,《尚書》《春秋》非朱子所授,則朱子所與也。語不合朱子,率鳴鼓而攻之。”
(3) 國家公文——各類詔書、敕令、官府行移文件
據《皇明詔令》收錄的國家詔書,除了《戒諭武臣敕》(洪武二十一年)、《諭武臣恤軍敕》(洪武二十一年)、《戒諭管軍官敕》(年月失詳)、《禦製軍人護身敕》(年月失詳),其他全部都是文言。
(二) 文白交錯
(1) 犯人審訊錄——《逆臣錄》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五月初一日,明太祖朱元璋頒布《逆臣錄》,該書收錄了因藍玉謀反案而抓獲的“藍黨”所作的供詞,並在每份供詞前有招供人的姓名、年齡、籍貫、身份及與藍玉關係等介紹,是現存“藍玉案”的最直接資料。這些案情敘述語言使用文言,罪犯供述使用白話:
一名尹蠻子,滁州民,係廢往外甥女婿。狀招先前常去本官家內行走,見藍玉家置備槍刀要反。及征進回家,失記月日,喚蠻子到家賜酒,飲畢言說:“我早晚要下手做一場,你眾兒子好生用力向前,事成時,都與你大官人做。”是蠻子喜說:“我每盡向前。”不期藍玉事謀未成敗露,誅除了當。是蠻子不合隱藏藍玉家栗色叫驢一匹,致被廣武衛軍人史千家驢等首告,懼怕,將鈔一百貫、銀釵一對買求。各軍不從,啟發送問罪犯。(卷一)
(2) 國家法律補充——《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
明代洪武七年頒布《大明律法》,洪武二十二年再次修訂。為了嚴肅法紀,警戒民眾,洪武十八年(1385)頒布《大誥》共74條,涉及的案情細節不作描述,量刑過程也沒有說明;十九年頒布《續編》共87條,二十年頒布《三編》共43條,涉及的案例公布了案情細節、量刑過程。這些文告以違法亂紀典型實例教化百姓,是《大明律法》之外的補充。但是量刑比較殘酷,體現了朱元璋“以重典治國”的思想。朱元璋駕崩之後,鮮有用此量刑案例。
初上以中外臣民,染元之俗,往往不安職業,觸麗憲章。欲效成周《大誥》之製,以訓化之。乃取當世事之善可為法,惡可為戒者,著為條目,大誥天下。久之,又慮誥條所載未能盡夫天下之情。續為一編,以申其意。使民觀感知所勸懲,自是民之作非者鮮;從化者多。故又作《三編》大誥其意切至,而辭益加詳焉。每編成,上親序之。
黃光升:《昭代典則》卷十。
這些文告語言皆為文言,有少量罪犯供述用白話,如:
縣丞薑禮曰:“你不接,久後無錢工役,撇甚麼清!”(續編·教人受贓第二十六)
第二人稱代詞“你”是典型的口語詞;撇清,是明清常用俗語詞,意思是假裝正經。
同樣記錄審訊現場的語言,朱元璋的問話經過文書潤色,而罪犯語言取白話:
朕謂紹三曰:“爾何知徽之密?”曰:“鄰監囚人許原者,不知紹三告訐本人親兄許昂原,乃謂紹三曰:‘你為何事入禁久矣’?”(三編·排陷大臣第四十)
朱元璋審訊犯人的第二人稱用典雅文言詞“爾”,罪犯供述第二人稱為口語詞“你”。很顯然文臣心目中的皇帝,必須說話非常典雅。
(三) 通俗白話
(1) 為邊疆將士——《大誥武臣》
《大誥武臣》頒布於洪武二十一年,所告誡的武臣包括管軍衙門在京都督府首領官、十二衛各衛指揮、千戶、百戶、鎮撫、知事、衛令史、典吏、總旗、小旗;在外各都司首領官、各衛指揮、千戶、百戶、鎮撫、知事、衛令史、典吏、軍吏、總旗、小旗等。全文三十二條,每條皆為白話。前文第二章第一節曾論及該文告,並證明明初的白話無不沾染蒙古語痕跡。
從時間上來看,明太祖朱元璋頒布的《四誥》緊緊相連,為什麼頒布給普通百姓的文告還使用文言,麵向軍人的卻用白話?即便他們文化修養不深,畢竟也是在政府中任職,語言理解能力仍高於普通百姓。唯一的解釋是朱元璋不想讓文臣幹涉軍隊。文言是文臣的話語體係,白話是軍人的話語體係。明代朱元璋以行伍起家,皇帝對軍隊的絕對掌控權是明代國家機構的突出特點:
明以兵部掌兵政,而統軍旅專征伐則歸之五軍都督府。兵部有出兵之令而無統兵之權,五軍都督府有統兵之權而無出兵之令。
孫承澤:《春明夢餘錄》卷十。
而兵部的出兵之令,在皇帝手中掌握著,平時五軍都督府由皇帝親自任命,戰時總兵部官也由皇帝直接任命。軍隊直接聽命於皇帝。
朱棣與楊士奇一段談話,讓我們有理由相信該推測有合理之處:
楊士奇《三朝聖諭錄》記永樂二年進呈敕邊將稿,上曰:武臣邊將不諳文理,隻用直言俗說,使之通曉,庶不悮事。他日編入實錄,卻用文,餘謂中國語言文字不能合一,其間已用一譯人矣。語言曆世遞變,而文字雖閱久可通,是以古譯今也。各國謂中國文字難解者,由多此一轉譯故也。
文廷式:《純常子枝語》卷三十九。
這一段記載說明,先是《實錄》記錄語言雅化,但詔書尚為白話;永樂七年之後,連詔書語言也注意雅化了。楊士奇是明初三大閣老之一,對朱棣執政理念的影響比較大。再者,加上朱棣積極向東亞文化圈推薦漢語文化,也必須加快語言雅化步伐。這也是朱棣放棄軍人話語體係的重要原因。
(2) 為休閑娛樂——戲劇
朱元璋時期,藩王還有掌握軍隊、參與地方政治等特殊權利。朱棣登基之後,就隻能修身養性了。在他們帶動下,明初的元曲、雜劇出版仍然走紅。朱橚刊有《元宮詞》、朱權刊有《太和正音譜》、朱有燉刊有《誠齋雜劇》。這種文學形式的語言,明初跟元代不會有什麼差別,與口語比較一致。
四、明代百姓習得的典範漢語
明代文言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語言比較平易,除了語法與古典語言保持一致,詞彙基本是口語中常見的。即便是普通百姓,隻要認字都可以讀懂。《三誥》如此,科技書籍更是如此,如《便民圖纂》。該書是明代一部農學書籍,首次刊行於弘治十五年。共十六卷,其中文字部分占十四卷,另兩卷是農桑兩方麵的圖畫。從其內容上看,大約包括各種農業生產技術知識,食品製造,醫藥衛生,家庭日用品的製備、保全和整補,與農事密切相關的氣象預測和占卜擇吉等,均為農民日常生活所需。
凡開墾荒田,須燒去野草,犁過。先種芝麻一年,使草木之根敗爛,後種五穀,則無荒草之害。蓋芝麻之於草木,若錫之於五金,性相製也。務農者不可不知。(便民圖纂卷三)
這裏所選的是鄺璠《便民圖纂》卷三的第一段,教人們如何開墾荒地。定中結構助詞“之”、連詞“則”、副詞“蓋”、語氣詞“也”都是典範文言詞,整段句法規則是文言詞彙組織起來的。但句中詞語,如開墾、荒田、燒、野草、犁、草木、根、敗爛、五穀、荒草、五金、製、務農等,都是常見詞彙。
由此看見明朝政府向全民推廣的典範漢語並不是完全脫離口語的僵死的書麵成分。全民習得的漢語,通過家家都有一本的《三誥》、戶戶都看懂的《便民圖纂》之類書籍得以傳播。
參考文獻
杜信孚:《明代版刻綜錄》,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
繆詠禾:《中國圖書出版通史》(五),中國書籍出版社,2008年。
魏隱儒:《中國古籍印刷史》,印刷工業出版社,1988年。
張秀民:《中國印刷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
第四章明代四夷館與外語習得規劃
第四章明代四夷館與外語習得規劃
第一節關鍵語言設置與外語習得規劃
明代四夷館所設置的“關鍵語言”圍繞著三個重點區域:西域、東亞、東南亞。這跟明代的國際交流戰略相輔相成。朱元璋時期就已經在西域、東南亞、東亞展開外交。朱棣時期成立了專門的外語教育機構“四夷館”,開展多邊外交:陳誠五次出使西域,在陸路方麵,溝通了西域與大明的友好關係;鄭和七下西洋,在海陸方麵溝通了世界與大明的友好關係。明代在外語翻譯方麵非常重視語言社區價值,外語學習方麵也非常重視家庭規劃。本節主要梳理明代在外語習得規劃上的重要舉措,也不限於朱棣政策。
一、域內翻譯與域外翻譯
明代洪武年間,就設立“禦前答應大通事”職務,主要負責軍政方麵,需要懂少數民族語言,了解邊疆軍情。永樂時期,“大通事”之職仍然保留,負責統領全國十八處“小通事”。“小通事”主要負責安排外國人進駐四夷館,入朝引領,回程伴送。嘉靖初,革去“大通事”之職,其小通事由“提督官”統領。嘉靖之後,又恢複“大通事”之職。
“重譯”就是經過多重翻譯的意思。《尚書大傳》裏最早談到商朝武丁反躬自問,加強德修,三年之後,有六個部落“重譯來朝”。《周禮·秋官》中有“象胥氏掌蠻、夷、閩、貊、戎、狄之國使”。漢代始設典客及譯官,“令丞以領四夷朝貢”。西漢之後中國的語言政策主流方向是:“書同文於域中,重譯於域外。”
《大明會典》提到的通事翻譯如下:朝鮮國、日本國、真蠟國、暹羅國、占城國、爪哇國、蘇門答剌國、滿剌加國、達達、回回、女直、畏兀兒、西番、河西、緬甸、雲南百夷。在明政府看來,屬於域外翻譯的地名前皆有“國”字,如:朝鮮、日本、真臘、暹羅、占城、爪哇、蘇門答剌、滿剌加。其他幾處屬於域內少數民族地區。明代中國的近鄰,即便是域外國家,也不使用“重譯”這個詞;而是特指鄭和西洋航線上遠離中國的國家。婆羅國(今蘇門答臘島北部,作者注,下同)、彭亨國(今馬來西亞東部)、阿魯國(今蘇門答臘島日裏河流域)、小葛蘭國(與柯枝接境)、須文達那國(今蘇門答臘島八昔河口)、拂麻國、抲枝國(今印度柯欽)、麻剌國(今菲律賓棉蘭老島)、忽魯謨斯國(今伊朗阿巴斯附近)、治納撲兒國、加異勒國(今印度半島南端東岸)、溜山國(馬爾代夫群島古國)、阿哇國、南巫裏國(今蘇門答臘島西北角亞齊河下遊哥打拉夜一帶)、急蘭丹國(今馬來西亞吉蘭丹附近)、奇剌泥國、夏剌北國、窟察泥國、烏渉剌踢國、阿丹國(今亞丁)、魯密國(今伊斯坦布爾)、彭加那國、舍剌國(今也門木卡拉附近)、齊八可意國、坎巴夷替國、左法兒國(今阿曼西部沿岸的多法爾)、墨葛達國、八答黒商國(今阿富汗東北境之巴達克山)、日落國
以上據沈國元:《皇明從信錄》卷十三。
、竹步國(今索馬裏的準博)、木骨都束國(今索馬裏摩加迪沙)、卜剌哇國(今索馬裏的布臘瓦)、天方國(今沙特阿拉伯的麥加)
以上據《明史·外國傳》補。
等三十多個國家。
鄭和談到這些國家的使節來華雲:“重譯來朝”。
二、關鍵語言
明代關鍵語言,屬於東亞地區的:朝鮮、日本;屬於東南亞地區的:安南、真臘、暹羅、占城、爪哇、蘇門答剌、滿剌加、緬甸。中亞:波斯語。明代很重視語言社區功能,在外語學習方麵,表現尤其明顯。今天即便有比較恒定的國界線,外語還不可能隨著國家界限戛然而止。更不用說,封建時代國家與國家之間,沒有明確的國界線了。明代征用外語人才,很注意使用臨近地區的翻譯人才。比如弘治年間增設泰語,就是從臨近的廣東選擇翻譯:(暹羅)弘治十年入貢。時四夷館無暹羅譯字官,閣臣徐溥等請移牒廣東,訪取能通彼國言語文字者,赴京備用。
《明史·暹羅傳》。
弘治八年招攬外語人才,基本措施是:各少數民族在本族內選擇通事,或者選擇邊疆地區通漢語的人。這樣便於利用母語優勢,快速成為國家建設需要的人才:各國世業,並土官土人子孫,情願告充候缺通事,或邊方訪保生儒人等,該本部考得夷語精通、勘無詐冒者,劄送鴻臚寺,收充候缺通事。
申時行:《大明會典》卷一百零九禮部第六十七。
這裏的“世業”是指幾代人連續學習一種外語的家庭;“土官土人”是指少數民族管理階層或者本族人;“邊方訪保生儒人”指邊疆懂漢語的讀書人。
嘉靖年間,通事缺額嚴重,由“邊方訪保”從邊疆招生,送禮部,交鴻臚寺:在外行各邊鎮巡,每缺,精選一人,送部,在京不必通行通事訪保,禮部劄鴻臚寺,召選真正籍貫子弟,取具印信保結,粘送部,覆審相同。再試。每缺,精選一人,奏送該寺。分派各國年深老成通事教習,如本國無人,許其自從師受業,或鄰邦通曉者教之。一年之後,同邊方訪保到部之人通行,試以夷語。上者,收補;次者,候;下者,黜退。不得稱守候多年,以濫收選。時勘結人員,不得以過犯頂冒之人竄入。
徐學聚:《國朝典彙》卷六十吏部。
三、外語習得規劃
(一) 外語記錄漢字化
洪武年間,國家的主要矛盾還是防止失勢的蒙古族政權反攻。明初用漢字改造回鶻式蒙文,以使將士了解蒙古敵情。如《華夷譯語》“雜字”(即類似今生字詞)第一篇“天文門”:
1. 天騰吉舌裏tenggiri
漢語詞所對應的蒙古語拉丁文轉寫,參考栗林均:《〈華夷譯語〉(甲種本)モンゴル語全單語·語尾索引》,日本:東北大學東北亞研究中心,2003年,第8頁。
2. 日納舌闌naran
3. 月撒舌剌sara
4. 星火敦hodun
5. 風克ker
6. 雲額兀連eülen
7. 煙忽紐hunin
8. 霜氣舌剌兀kirau
9. 冰莫勒孫mlsün
10. 雪察孫asun
11. 雷騰吉舌裏董中豁敦tenggiri dongqodum
12. 霖主薛üse
13. 雨中忽舌剌qura
14. 露石兀迭舌鄰iüderin
15. 虹莎舌郎哈solangqa
16. 霧抹你牙兒moniyar
17. 電急裏別裏幹gilbelgen
18. 雹門都兒mündür
19. 天河騰吉舌裏因斡牙剌兒tenggiriyin oyalar
第一篇一共十九個詞,漢語詞所對應的蒙古語,絕大部分也是詞,但“雷”、“天河”,隻能有詞組相對應。火原潔和馬懿赤黑還以上標的“中豁”表示蒙古語裏比漢語[x]靠中間的發音位置,以上標的“舌剌”表示蒙古語裏閃音[r],以下標的“勒”表示蒙古語的邊音[l]。
在當時尚沒有國際音標的狀況下,明代以漢字記錄另外一種語言,能幫助人們依據漢語的語音係統,快速記憶詞彙。
自從中國產生第一部詞典《爾雅》,一直使用按照意義分類法排列詞彙,這樣便於記憶同義類的詞語。
此後明代所有記錄外語的書籍統一稱作《華夷譯語》,詞彙編排方式皆如洪武年製。
(二) 學習過程規範化
教師教授學生學習,有比較規範化的操作步驟:不管四夷館是否有外國人,每天都要練口語,習文字。四夷館有外國人時,允許教師前來請教語言問題。每五天考勤一次,每月小考,每季考試成績及出勤情況作為期末評語根據。三年通考一次,口語和文字書寫皆考。每進館,日照先年批準教規,館師將所教譯字官生,考驗所授仿課,並背講詔敕、來文(外國文字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者注)館考等書,荒疏者量責,怠惰不習者重責。
呂維祺:《四譯館增訂館則》卷四。
年深通事曉夷語者一人,立為教師。不分有無夷人,每日黎明時進館,督率各該通事人等演說夷語。中有未能盡曉者,遇有該邊原來伴送通事,許令教師詢訪務求通曉音字。如二年之中教習有效,候類考之時,具名奏請,擢用本部。仍置卯簿一扇,行令提督主事,每五日令各館官生畫卯,如有不到者,明書於各名之下,每月朔望教師引領生徒,將所習音字抽試數字,夷語演說一遍。季終提督官將卯簿封呈本部,以憑季考,兼論其勤怠,歲終備開考語。封本部以待三年通考其廉汙。季考及三年通考之時,必合字與音相兼考校。凡考滿,成化十八年奏準通事序班等官。三、六、九年滿,俱禮部考過。夷語精熟,查訪無過,量出考語。谘送吏部,六年考察京官之期,亦從本部查訪,備開掲帖,徑送考功司。
申時行:《大明會典》一百零九卷。
(三) 學生考核經常化
四夷館的學生考試很多,月考、季考,每年三次學業考試,每次都居於三等,則受到懲罰。三年會考,通過之後稱“食糧譯字生”;六年再次會考,通過之後,賜予“會考冠帶”,稱作“譯字官”;九年第三次會考,優秀者授予序班官職;初試不過者,最多可以再學九年,不成則要清退。學生學習有嚴格考勤製度,鴻臚寺序班負責年終評語,按照學習成績分三等。根據等級定獎懲。禮部會同吏部將在館通事序班人員通行考試分為三等。題請一等照舊在館供事,二等量加罰治,姑容習學。三等,黜退為民。其未經授職通事人等,本部仍各選委年深通事序班,題請照舊教習。每日書寫番漢字語一張,每月朔望責令該館序班考校。月終提督主事考校,季終本部通將各館官員通事人等,參錯出題,嚴加考校。如一年三次考,居三等。通事人等本部實時量責。序班等官,年終類題罰治。以後通事食糧、冠帶、授職等項,仍各案候。俱以三、六、九年為期,通將各館官員人等,一並嚴加隔別考試。其夷語通曉者,許照例遷轉留用。不通者,徑自黜退為民。不許照常扣日挨資求進。
申時行:《大明會典》一百零九卷。
(四) 個人語種學習單一化
四夷館不同館生,學習不同外語語種。一旦學習,為了保證翻譯人才成長的連續性,要求不得更改外語語種,以便於求長期實效。通事原習某國之語,不許更改他國。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九十。
家族幾代人都連續學習某外語的人,被稱作“世業子弟”。
(五) 選拔製度化
弘治三年規定:譯字官又過三年會考中(即學習時長六年),優等者授以序班職事。監生九年考中者授以從八品職事。
已經從事翻譯工作的通事,仍可以根據成績獲得晉升機會:屬官給由考滿稱職者序班,加升主簿職銜,主簿加升光祿署丞職銜,平常者姑留在館,暫停例升。
呂維祺:《四譯館增訂館則》卷五。
成績優異的四夷館生,可以獲得比較好的晉升機會。如徐富,本韃靼館四夷館生,正德年間升任“太仆寺卿兼翰林院典書製敕房辦事”。李龍,本回回館四夷館生,嘉靖四十五年升“光祿寺署”。唐尚信,本西番館四夷館生,萬曆三十二年升“鴻臚寺主簿史館辦事”。王弘德,本西天館四夷館生,天啟七年進授鴻臚寺序班教師。四夷館生有很大的晉升空間,也激發了監生學習外語的熱情。
(六) 翻譯嚴肅化
翻譯不準接受外國使節禮物,不準扭曲原文內容。所有翻譯要禦前答應大通事、都指揮(即首席翻譯官)及其他官員一一審核:武選清吏司,照得四方夷狄,自開國以來,陸續開設衛所,及宣慰、宣撫、安撫、招討長官司等衙門。百餘年間恩威並舉,朝貢各有限期,賞例各有等第。懷柔之道,曲盡無遺。凡四夷赴京朝貢,有印者自有印信番文,無印者自有白頭番文,連方物俱赴沿邊,應該起送衙門,差通事並官舍伴送前來。訪得近年以來,有等小通事,自恃能專其事,誘取夷人貨財,中間有不與者,動輒交通來路。通事並伴送官舍,巧為詞說,務動其心,與其捏寫番文,連篇奏進,及查所奏事理,率皆謬妄之言。隻得勉為撫諭,略其罪責,甚非增重國體,抑且貽笑外方。案呈到部,照得通事之設,本為傳譯四夷言語,以通其情,有一句傳譯一句,有十句傳譯十句,不妄為加增,不曲為減少,庶盡本等責任。今小通事懷奸至此,法律不原合無,將今年見在朝貢,夷人求討番文行令,禦前答應大通事、都指揮等官詹升(明回回通事,通波斯語、蒙古語,引者注)等,會同本部該司官督,令小通事逐一當麵審勘,要見所進番文,係是夷人某人自寫,就行給與筆墨,令其重寫。如其不能就行,追究何人代寫,其代寫之人,得到是何贓物來路,通事並伴送之人,有無知情,通行奏送法司問罪。仍明白將夷人省諭,姑宥之罪,今後再不許聽信交結此等奸人哄惑。如違,治以重罪,雖悔無及。
陳子龍:《明經世文編》卷六十一“增重國體事”。
明代開辟了海上絲綢之路,中國在東亞和東南亞一帶國際貿易中占據重要位置,與世界域外國家交流順暢,這些都表明了明代外語翻譯人才培養規劃有方。
參考文獻
[明] 呂維祺:《四譯館增訂館則》明崇禎刻,清康熙補刻增修,民國景印本。
第二節四夷館管理措施
四夷館隸屬翰林院,是明代專門接待外國人、中國少數民族使節的賓館,之前所設機構為會同館,最初南京、北京均有:舊設南北兩會同館,接待番夷使客。遇有各處貢夷到京,主客司員外郎、主事、輪赴會同館,點視方物,譏防出入。
申時行:《大明會典》卷一百零九。
四夷館的外國貢使,在鴻臚寺學習朝覲禮節,然後才可以在通事的帶領下,出入宮廷。招待由禮部管轄,來往公文歸翰林院管轄;弘治七年(1494)隸屬太常寺。四夷館跟國家機密、外交與安全都有重要關係,因此在兩百多年的建設中,明代作了很多管理層麵的探索。
一、譯字生管理措施
(一) 限定通事翻譯人才數額
學習一種新的語言,達到能運用的地步,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為了避免人才浪費,明政府對四夷館通事數額有限定,總額60名,各處數額限定如下:朝鮮國五員名
申時行:《大明會典》卷一百零九。
日本國四員名
琉球國二員名
安南國二員名
真臘國一員名(成化二十年添一名,後以空閑俱不補)
暹羅國三員名
占城國三員名
爪哇國二員名(後俱不補)
蘇門答剌國一員名(後不補)
滿剌加國一員名
達達七員名(成化十九年添一名)
回回七員名(成化十九年添一名)
女直七員名(成化十九年添二名)
畏兀兒二員名
西番五員名(成化十九年添一名)
河西一員名(成化二十年添一名,後俱不補)
緬甸一員名(後不補)
雲南百夷等處六員名。
四夷館的學生規模一般限製在一百五十左右:“四夷館譯字官並子弟見有一百五十四員”。
(二) 國家高級官員負責管理
永樂時代,很多人還認識不到學習外語的重要性。為了督促學生有所成,以楊榮掌管四夷館:永樂十九年八月,上謂:“諸番字中國宜解其義,因選太學生聰明者習之。”諸生多不悅,輒生謗議。上怒將罪之,學士楊榮救免。遂命掌之。榮訓迪得宜,自是帖服,率皆有成。有官至五六品者。
徐學聚:《國朝典彙》卷六十。
楊榮,原名子榮,字勉仁,建安(今福建建甌)人。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與楊士奇、楊溥並稱“三楊”。三人同為明初台閣重臣,他們的詩風便直接影響了從永樂到萬曆年間的詩歌創作,時稱“台閣體”。
弘治年間的楊一清,成化八年進士出身,弘治十一年升任“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管理四夷館。
嘉靖年間的李開先,嘉靖八年進士出身,後為提督四夷館太常寺少卿。
崇禎年間的呂維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出身,崇禎元年升提督四夷館太常寺少卿。
(三) 譯字生選自國子監
為了保證生源質量,明代初成立四夷館後的通事一般從國子監中選擇;宣德皇帝時,也兼選官民子弟;到了嘉靖皇帝之後,生源劇減,不得不選“世業子弟”。最初選品行優秀的監生,學習六年進入通事翻譯領域;三年考核合格,進入吏部;工作六年,優秀者可升為鴻臚寺序班職事。且國子監監生坐班曆事聽選,至十四五年者,方得授職。今各項通事自辦事,至冠帶授職通計正是七年。所以啟奔競之風,是後通事有缺,俱從鴻臚寺查勘。如果於例應補,具呈本部,然後行通事都指揮僉事詹升等,從公訪保,必須精曉譯語,籍貫明白,行止端方,身無役玷者,具奏送部審考相同,方奏送鴻臚寺,戴頭巾辦事。六年送部考中,然後支米,辦事三年比,考核身無過犯誤事,方送吏部冠帶。再辦事三年比,與監生出身年月略等,始令實授序班職事。否則徑發原籍為民。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九十二。
(四) 禁止私人教習外語
少數民族語言和外來語往往涉及國家機密,因此禁止私人辦學學習:官員軍民匠作廚役子弟投托教師,私自習學,濫求進用。況番字文書多關邊務,教習既濫,不免透漏夷情。乞敕翰林院,今後各館有缺,仍照永樂間例,選取年幼俊秀監生送館習學。其教師不許擅留各家子弟私習,及徇私保舉。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九十二。
二、教育管理措施
(一) 教師選擇嚴格
四夷館教師必須漢語和外語(含中國少數民族語言)都通才合格:四夷館教授必番字番語與漢字文義俱通方能稱職。故事於本館推選或於各邊訪保,務在得人。頃來教師多缺,宜令本館提督官從公考試,優等送內閣覆試,照缺委用。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九十二。
(二) 製定考試辦法
宣德年間翰林院學士主持考試,“正統九年又諭寺副主事提督。弘治七年內閣題設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員提督。嘉靖二十五年以後裁革,卿止存少卿,仍聽內閣稽考。”考試於午門舉行。四夷館學製為九年:六年之後考試合格為譯字生,三年之後,成績突出者授予鴻臚寺序班職位,考試不合格的,允許再學習六年,再不合格者,廢黜為民;若本為監生出身,則學習六年之後考試合格給予“冠帶”(有品無級),九年之後優秀者授予八品職位。為了使監生專心學習外語,一般不允許其同時參加國家科舉考試。若四夷館生因病或其他原因請假,學製未滿三年、六年、九年,也可以“搭考”。監生年二十五以下,二十名。官民家子弟年二十以下,及有世業子弟翻譯習熟者,不限年數。通選考一百名,俱送本院分撥習學,仍定為事例。子弟務須專習本藝,精通譯語,諳曉番文,以備應用。不許假以習舉為由,別圖出身。三年後本院同本部會官考試,中者為食糧子弟,月給米一石。又曆三年後,仍前會考,中優等者與冠帶,為譯字官;月米如舊。又曆三年會考中優等者,授以序班之職。其初試不中者,許俟三年再試,再試不中者,許俟六年三試,三試不中者,黜為民。中者食糧冠帶除授如例。監生初入館,準坐監食糧,習學三年。考試中者,月與米一石。家小糧如舊。又三年再考中者與冠帶,九年考中優等者授以從八品之職。習譯備用其初試,再試不中,準如子弟例。三試不中者,仍送還本監撥曆別用。其兼習舉業者,非精通本業,亦不許入試,庶使人有定誌。譯學可精。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九十二。
(三) 根據成績優劣獎懲
學生的學習成績直接與物質獎勵掛鉤,與官職晉升掛鉤;不僅有獎,而且有懲:一等有官者,月加折鈔米二石。無官者與冠帶,二等、三等,月減折鈔米一石,使知自勵。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九十二。
一等者為譯字官,仍加俸鈔;二等、三等者,令再習譯字,俟期年考之。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九十二。
(四) 重視儒學與儀表
由於鴻臚寺專職接待天下四方、外國來賓,因此往往代表國家形象。除了要求懂外語,還要漢語純正,因此更強調中外兼通,在考察其外語程度的同時,為他們出“論、策”等題目,測驗他們從政的能力:諸生中有通舉業者,如精通本業不妨並肄,考試之日一體另題考驗,或出論策詔敕等題,有能通曉暢達者,另拔超等,設法優異。
呂維祺:《四譯館增訂館則》卷四。
最好還要儀表氣度都好:(崔)誌端發身樂舞生,以吐音洪暢,儀度閑雅,擢太常讚禮郎。累遷太常卿,至是進尚書。追贈父祖皆如其官,蔭侄承祖,為鴻臚序班。
徐學聚:《國朝典彙》卷五十九。
崔誌端不過是弘治時代的一個道士,但是憑借著諸多優秀條件,他竟然升到太常寺卿,主持朝廷盛典禮儀;甚至爬到尚書的位置上,成為儒生之首。他的侄子也憑借儀態風度而成為鴻臚寺序班。這固然反映了弘治時代吏治的弊端,但同時說明了四夷館培養人才有比較強的重視儀表傾向。
(五) 重視外語教育家庭規劃
為了保證翻譯人才成長的連續性,國家提倡翻譯人員專攻某一門外語。同時還提倡翻譯人員子承父業,作為“世業子弟”,充分利用家庭語言規劃提升國家語言能力,比如明代蔡璟祖輩三代均通琉球地區語言(《明史·琉球傳》)。
參考文獻
[明] 呂維祺:《四譯館增訂館則》明崇禎刻,清康熙補刻增修,民國景印本。
黃明光:《明代譯字教育述議》;《民族研究》,1996(1)。
林子:《明代的官辦語言學校——四夷館》,《新疆教育學院學報》,1989(2)。
任萍:《記我國最早的翻譯學校》,《上海翻譯》,2007(2)。
第五章明代政府機構、文化與語言規劃
第五章明代政府機構、
文化與語言規劃
第一節明代國家機構與語言規劃
明代皇帝發布的語言政策,跟皇帝有直接關係的國家機構關係密切,包括翰林院、詹事府、六科,其中翰林院、六科由皇帝親自領導,詹事府由太子親自領導。這些機構中的權威人物對國家語言政策與語言規劃有直接的話語權。從洪武時代取消丞相製度之後,設置內閣,內閣的權力至萬曆年間膨脹到頂點。朱棣時代為了管理全國事務,太監權力增大,司禮監逐漸取代翰林院在圖書出版中占據主導地位。
一、翰林院學士及皇帝近臣與語言規劃
(一) 明代輔助皇帝的機構
皇
帝
三公三孤
內閣
中書科
尚寶司
六科
光祿寺翰林院
詹事府
(輔助皇帝處理事務的機構,圖源自王天有1992:34)
圖中實線是常設機構,虛線表示可能職能有變化。“公孤”始於周代,僅明代洪武、洪熙、宣德三朝有。
明代最鮮明的特點是內閣製代替以往的丞相製,始於明永樂時期:侍讀解縉、黃淮入直文淵閣。尋命侍讀胡廣,修撰楊榮,編修楊士奇,檢討金幼孜、胡儼入直,並預機務。
《明史·成祖本紀》。
當時的內閣還不是官署名,權力也有限。此後洪熙、宣德、正統時代,權力增大:討論製度興廢改革、輔佐皇帝理政(以小票書寫本人意見以供皇帝參考,粘貼於奏折,稱作“票擬”)、傳達皇帝旨意。永樂初簡命編修等直,文淵閣參預機務,謂之入閣辦事。後漸升至學士,及大學士。洪熙中又添設謹身殿(今為建極殿)。大學士,有加尙書至三少者,後又有以他官兼學士大學士入閣者,後閣臣奏於本院,設公座。於是內閣、翰林稱同官,其院事主於內閣,而掌印則以學士,或侍郎詹事等官兼學士哉。春坊官署侍讀侍講各二員,博士五員(不常設)。典籍侍書各二員,待詔六員(不常設),孔目一員,修撰三員,編修、檢討各四員(以上官後無定員)。
徐學聚:《國朝典彙》卷三十五。
掌獻替可否,奉陳規誨,點檢題奏,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
《明史·職官誌》。
內閣之權,正德、嘉靖以後已在六部之上。特別是嘉靖皇帝由內閣擁立,內閣獲得了更大的權力,甚至並掉了六部的部分權力。萬曆之後,東林黨等黨派之爭,加劇了內閣與宦官爭奪議政權的鬥爭,內閣製度走到了盡頭。
明代內閣閣臣文化修養都比較好,有狀元、榜眼、探花等,進士出身的占96%,往往由翰林出身的六部尚書或者侍郎兼任。明代內閣之臣沒有前代宰相監察百官的權力,但是擁有較強的議政權,對國家大政方針有比較大的影響。
製詔、造敕都由內閣大學士負責。
明代翰林院設於洪武元年(1368),專司筆劄、文翰之事,主要設置如下:國初置翰林院,正三品衙門。設學士承旨、學士、侍講學士、侍讀學士、直學士、典簿、待製、修撰、應奉、編修、典籍、檢閱等官。職專製誥文冊文翰等事。洪武十四年,改正五品衙門。革承旨、直學士、待製、應奉、檢閱、典簿。設孔目、五經博士、侍書、待詔、檢討。十八年,定設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士為正官;孔目為首領官。侍讀、侍講、五經博士、典籍、侍書、待詔為屬官;修撰、編修、檢討為史官。又有秘書監、弘文館及起居注等官後皆不設。
申時行:《大明會典》卷二百二十一。
明代不把內閣作為獨立機構,內閣之事附著於翰林院之下。國家的科舉精英源源不斷輸送到翰林院,這裏成為培養官員的重要機構。最初建在南京奉天殿的文淵閣,朱棣之後,北京也建一套。古昔帝王之有天下,既建朝堂以聽政,則必有怡神養性之所,萃天下之書,相與講論道德,而資啟沃焉。我太祖皇帝始創宮殿於南京,即於奉天殿之東建文淵閣,盡貯古今載籍,置大學士員,而凡翰林之臣皆集焉。萬幾之暇,輒臨閣中,命儒臣進講經史,躬自披閱,終日忘倦。以天縱之資,加日新之學,道德之懿,仁義之實,充然洽於天下。
《宣廟禦製文淵閣銘序》。
翰林院主要負責整理皇帝禦製文告、編撰皇帝實錄、收藏古今圖書、準備文房四寶等:凡內閣收貯禦製文字、實錄、玉牒副本、古今書籍、及紙劄筆墨等項,典籍等官收掌。嘉靖七年,令學士一員,編纂禦劄。凡內閣擬撰各王府冊誥及文官誥敕,進稿畢,編類勘合。中書舍人領出書寫,原稿繳納。
申時行:《大明會典》卷二百二十一。
詹事府與翰林院職能一致,不過前者在太子身邊工作,而後者在皇帝身邊工作。
(二) 六科
洪武六年(1374)設六科給事中。六科是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簡稱,在直屬皇帝管轄的中央機構中,地位僅次於內閣。洪武二十四年(1391)設三級給事中:都給事中、左右給事中、給事中。主要職責是:(1) 處理詔書奏章;(2) 規勸皇帝,充任諫官;(3) 參與議政;(4) 監察六部中央官署;(5) 考核官吏。由於六科的職責重要,明代對科臣選擇比較重視,明初至成化時期,科臣的考選不拘一格。此後,選拔主要有兩條途徑:第一,翰林院庶吉士三年一試,優秀者擢升給事中或禦史。第二,不定時考選,參加考選的京官必須是進士出身,地方官必須是推官、知縣。選拔給事中除了考核政績,還要求“器識遠大,學問該博,文章優瞻”,由於給事中屬於皇帝近臣,因此還要求“體貌端厚,語言的確”,也就是儀表風度出眾、語言表達能力突出。
由於翰林院(內閣)以及六科科臣,都是皇帝近臣,因此對皇帝本人及對國家政策影響都比較大。下麵列舉對明代語言規劃產生過重大影響的人物,有些事關國家官話語言,有些關於外語或少數民族語言。
(三) 明代翰林院(內閣)大學士
明代翰林院大學士第一個為國家語言規劃作出巨大貢獻的是宋濂,第二節專門論述。本節僅就明代其他與語言規劃工作有關的學者略加考述。
1. 劉三吾
洪武時期大學士,主要貢獻有:
(1) 總負責《華夷譯語》。
(2) 明初表箋格式的規劃者,洪武二十九年,與右春坊右讚善王俊華,撰慶賀謝恩表箋成式。
(3) 洪武二十九年,總負責《尚書》版本校勘,蔡氏《書傳》成。並纂修《寰宇通誌書》。
2. 楊榮
永樂時期,楊榮負責從國子監選拔學生學習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與胡廣、金幼孜總負責編纂《五經大全》《四書大全》《性理大全》。
3. 解縉
永樂時期,編撰《文獻大成》,並在此基礎上編纂《永樂大典》大百科全書:上覽所進書尚多未備,遂命重修而敕太子少師姚廣孝,刑部侍郎劉季箎及縉,總之。命翰林學士王景、侍讀學士王達、國子祭酒胡儼、司經局洗馬楊溥、儒士陳濟為總裁。翰林侍講鄒緝,修撰王褒、梁潛、吳漙、李貫、楊覯、曾棨,編修朱
,檢討王洪、蔣驥、潘畿、王偁、蘇伯厚、張伯頴,典籍梁用行、庶吉士楊相、左春坊左中允、尹昌隆,宗人府經曆高得暘,吏部郎中葉砥,山東按察司僉事晏璧為副總裁。命禮部簡中外官及四方夙學老儒有文學者,充纂修,簡國子監及外郡縣能書生員者繕寫,開館於文淵閣。命光祿寺給朝暮膳。……賜名《永樂大典》,親製序以冠之,賜廣孝等二千一百六十九人鈔有差。
龍文彬:《明會要》卷二十六學校下。
4. 胡濙
正統時期,製定外語和少數民族語言學習者的成績等級考核製度和選拔製度:正統二年十月,行在禮部尚書胡濙等奏:四夷館舊習番字及新習者六十四人,俱照例考試出身,次為三等。上命一等者,冠帶,為譯字官;逾年再試,得中,授職,其二等;三等及有新習者,亦逾年再試,遂著為令。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九十二。
5. 李賢
正統時期,重視建設北京國子監太學,抑製佛教:國家建都北京以來,所廢弛者莫甚於太學,所創新者莫多於佛寺。舉措如是,可謂舛矣。重修太學雖極壯麗不過一佛寺之費,請及時修舉,以致養賢及民之效。
陳建:《皇明通紀集要》卷十八。
天順時期,繼夏原吉、楊榮等纂修《天下郡縣誌》,並全部完成,定名為《大明一統誌》,共90卷。
6 丘浚
成化十三年正月,與大學士彭時、編修謝一夔等,完成《續編宋元通鑒綱目》。
弘治時期,要求整理盤點國家內閣(翰林院)藏書:今內閣儲書有匱,書目有薄,皆可查考,乞敕內閣大學士等計議,量委學士,並講讀以下官數員,督同典籍等官,撥與典吏班匠人役等,逐廚開盤將書目一一比校,或有、或無、或全、或欠、所欠或多、或少,分為經史子集四類,及雜書、類書二類、每類若幹部,部若幹卷,各類總數共若幹,要見實在的數,明白開具,奏報。又以木刻考校年月,委官名銜為記識於每卷之末,立為案卷,永遠存照。
《明孝宗實錄》弘治五年五月辛巳條。
7 李東陽
弘治時期,弘揚儒家文化,協助重建文廟:弘治十七年閏四月以重建闕裏文廟成,特命太子太保戶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李東陽,往祭賜之。敕曰:比因闕裏文廟毀於回祿,爰命有司重建。厥功既成,茲遣卿往彼祭告。夫先師道德萬世之所宗,鼎新廟廷,一代之盛典,以故禋告之禮。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五。
製定四夷館選擇教師采取內部培養和外部保送互相輔助辦法:大學士李東陽等言:四夷館教授必番字番語與漢字文義俱通,方能稱職。故事於本館推選或於各邊訪保,務在得人。頃來教師多缺,宜令本館提督官從公考試,優等送內閣覆試,照缺委用。仍乞敕陝西、雲南鎮守等官,訪取精曉韃靼、西番、髙昌、西天、百夷言語文字兼通漢字文義之人,照例起送,赴部奏請,量授官職,與本館教師相兼教習,務使譯學有傳,不致臨期誤事。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九十二。
8 劉吉
弘治時期,製定外語和少數民族語言學習者考選辦法及四夷館招生規模:內閣大學士劉吉等言,推補教師宜聽禮部及臣等,訪舉其子弟監生,宜因八館文書繁簡為名數多寡,令本部選監生年二十五以下二十名。官民家子弟年二十以下,及有世業子弟翻譯習熟者,不限年數。……其八館名數:韃靼館監生五名,子弟二十五名;髙昌館監生二名,子弟八名;西番館監生二名,子弟十五名;西天館監生一名,子弟二名;回回館監生二名,子弟十名;百夷館監生二名,子弟十四名;緬甸館監生二名,子弟八名。
俞汝楫:《禮部誌稿》卷九十二。
9 何喬新
弘治時期,要求京師(北京)禁止胡語、胡服。
10 戴銑
任南京給事中,弘治時期要求韻語均要合《洪武正韻》、搜集民間圖書:禮部議覆南京給事中戴銑所奏,請令官府學校文字,及詞章韻語板刻經書,悉遵《洪武正韻》,及內閣查錄未備書籍,遣官購求類送收藏以備考驗。
《明實錄·武宗實錄》弘治十八年九月癸巳條。
11 許天錫
吏科給事中,弘治十二年,要求重新刊定儒家書籍版本,以督促民間儒學歸之正途:伏望明詔有司大為厘正,將應習之書,或昔有而今無者,檢自中秘所載,與經生學士所共習者,通前存編刪定,部秘頒下布政司給與刊行,仍敕乞所司推翰林院或文臣中素有學識官員,令其往彼提調,考較務底成功,然後傳布四方,永為定式。其餘晩宋文字及京華日鈔,論範、論草、策略、策海、文衡、文隨、主意、講章之類凡得於煨燼之,餘悉皆斷絕根本,不許似前混雜刋行。仍令兩京國子監及天下提學等官,修明學政,嚴督生徒,務遵聖代之教條,痛革俗儒之陋習,遇有前項不正書板,悉用燒除,如有久具文書,坐以違製之罪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