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囑查對製度
1、處理長期醫囑或臨時醫囑時要記錄處理時間,執行者簽全名,所有疑問必須問清楚後方可執行。
2、搶救病人時,下達口頭醫囑後執行者須複述一遍,由二人核對無誤後方可執行。用過的安瓿由二人核對後方可丟棄,搶救結束後及時補全醫囑,執行者簽全名,執行時間為搶救當時時間。
3、打印長期醫囑或臨時醫囑執行單後須經兩人核對後方可執行。
4、醫囑必須每班查對,辦公護士負責每日醫囑查對,並與查對者簽名。中班醫囑由中班與夜班護士共同查對並簽名,夜班醫囑由白天辦公護士與夜班護士共同查對並簽名,護士長每周大查對醫囑2次,護士長不在時須指定護士查對並簽名,如有問題及時糾正。
服藥、注射、輸液查對製度
1、服藥,注射,輸液前必須嚴格進行三查八對一注意。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後查。
八對:床號,姓名,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和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藥後反應。
2、清點藥品和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藥品外觀,標簽,有效期和批號是否有變質,渾濁,沉澱,絮狀物等。如有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靜脈給藥要注意有無變質,瓶口鬆動,裂縫,同時使用多種藥物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4、擺藥後須經第二人核對後方可執行。
5、對易過敏的藥,給藥前需詢問患者有無過敏史,使用毒、麻、限、劇藥時要經過反複核對,用後保留安瓿。
6、發藥或注射時,如患者提出疑問,應及時查對,確認無誤並向患者解釋後方可執行,必要時與醫生聯係。
7、觀察用藥後反應,因各種原因患者未能及時用藥時,應及時告知醫生,根據醫囑做好處理,並做好護理記錄。
輸血查對製度
1、醫護人員取血時應與發血人員共同做好三查八對。
三查:查對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質量和血液的包裝是否完好。
八對:對姓名,床號,住院號,血袋號,血型,交叉配血試驗結果,血液種類和劑量。
2:輸血前須經二名醫護人員共同核對醫囑,交叉配血報告單,血袋標簽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正常。準確無誤後方可輸血。
3:輸血及血液製品時,由兩名醫護人員帶病曆到患者床旁,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科室,床號,住院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再次核對血液後,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
4:輸血過程中注意輸血反應,輸血15分鍾內嚴密觀察有無輸血反應。
5:輸血完畢,二小時內將血袋送輸血科保存備查。
6:輸血單應保留在病例中。
無名氏患者身份識別核對流程
1:對無法進行身份確認的無名患者,根據病情按規定完善入院手續。
2:用無名氏命名,同時收治二名及以上者,按收治時間依次編。
3:佩戴腕帶,建立床頭卡,準確填寫患者性別,住院號,入院時間,診斷及命名編號等。
4:進行各種診療活動,手術前、轉科時、醫務人員嚴格查對患者腕帶及床頭卡內容。
5、查對無誤,方可進行各種診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