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之後,我嫁給了舒江景!或是風雨兼程或是陽光燦爛,生活仍然在繼續!跟峰在一起的時間前後一共三年,戀愛一年,結婚兩年,然而和他在一起的三年,卻像是一場轟轟烈烈的熱戀:那麼令人回味,卻又是如此短暫!那是一段我幸福到得意忘形的日子!愛很深,於是痛很深!然而那七天,於我,就像是渡過一個世紀!我不再是那個簡單的快樂任性的胡鬧的被峰寵壞的小女孩!她們都說我變得沉穩了,有溫柔女人的氣質!
舒江景對我很好,或者說,他對我一直都很好!然而與峰的一場愛已經用盡我的全心,我再也沒有那樣的力氣去愛人,對於舒江景,更多的是一種親情,因為除了峰,我最依賴的就是他了,盡管這不能說是愛情,但也不能就否決這個婚姻!他沒有因為我對峰的感情而別扭,在當初我和峰結婚了沒想到他還繼續愛我照顧著我,而今峰走了他仍願意跟我一起記著峰!和他在一起,我感到很安穩,感受著平靜的幸福!他真的很愛我:對我很包容,對我的父母很好,和我的朋友圈子也很熟絡,最重要的是,他說我們隻要一個孩子,就是我和峰的孩子,他說他會把這個孩子當做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甚至比對自己的孩子還要好!我需要給我的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我不希望他在一個單親家庭裏長大,從小在別人或同情或鄙夷的異樣眼光中成長,我要讓他健康快樂的陽光成長!在以後的日子裏,我會好好的做一個賢惠的妻子,峰去了,可是生活還得繼續我還得往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