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7章 救於麗(2 / 2)

於麗可不是目光短淺的人,好吃的她固然喜歡,但她不會迷失,所以見沒有什麼好處拿,久而久之就主動退了出來,至於三大爺打的讓閻解娣去幫忙是什麼心思,她心知肚明。

不過於麗不肯去,三大爺也沒辦法,她不去,閻解娣自然也不好再去,替嫂子幫忙還好說,但她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還未出閣就去男人房間,說不過去,要是替嫂子幹活,偶爾去一次,一周一次,還說得過去,但於麗不去,她也去不了。

早就聽說張為民跟外麵的混混有些關係,這個消息就來自於傻柱和許大茂,畢竟二人親身經曆,被打斷過兩次腿和手腳,想不知道都難。

隻是這隻是一個說法,可沒人證實,畢竟張為民不可能承認,四合院裏的人也隻當他是人脈廣,黑白通吃,可如今看對方出手狠辣無情的樣子,似乎他就是出來混的吧?

這個想法嚇了於麗一跳,也讓她瞬間驚醒,趕忙扶著牆起身。

“能走不?再不走公安就該來了。”

張為民雖然不怕,畢竟他是救人,不說見義勇為,但起碼他不是過錯方,撐死一個防衛過當,可這時候防衛過當的分怎麼說。

要是自救,那就有防衛過當,可要是見義勇為,幾乎不存在防衛過當的說法。

答案很簡單,警力靠的是什麼?是人民群眾,報公安,等公安抵達,有多少歹徒也跑的差不多了。

那麼怎麼抓人?靠群眾,基本就是你耍流氓,你偷東西,你打人,然後被群眾一擁而上困住,或者抓住,然後讓人去報公安,等公安來了,直接提人走,就ok

但你要是弄個防衛過當,還弄得很明確,那麼誰還敢見義勇為?萬一和歹徒打鬥過程中打的歹徒過於嚴重咋辦?問題是普法沒有那麼明確,要麼你就讓老百姓幫忙見義勇為,要麼你就認真普法什麼是防衛過當。

可很顯然,想把防衛過當徹底普法告訴大眾,基本不可能,隻能模糊防衛過當這個概念,簡單說人販子被抓到了,打死,公安也不會多說什麼。

這就是六十年代的現狀,人民痛恨的,他們隻能如此,難道把所有老百姓抓了,站到人民的對立麵?普法是需要循序漸進的,你根本講不通的,隻能讓人販子自認倒黴了。

言歸正傳,於麗起身想走,但剛剛被蹭倒了,摔倒了腿,雖然不嚴重但還是有些疼。

但張為民無法繼續等待了,在等下去,愛看熱鬧的七大姑大八大姨就該出來看熱鬧了。

防衛過當他不擔心,大不了讓於麗給他作證,哪怕他下手狠點,最多拘留幾天批評教育,包括普法在內。

但這可不是他想要的,所以他走向前,一把就將於麗抱起了。

你還別說,於麗非常有料,尤其是這屁股蛋子,渾圓挺翹,那對雙峰也是一顫一顫的。

一瞬間,於麗驚慌險些叫出聲,趕忙用手堵住了嘴,一隻手還勾住了張為民脖子,近距離下,她都能感受到對方的呼吸和心跳。

其實張為民也能嗅到她身上的香味,有些挺好聞的。

“你不整理一下衣服嗎?這樣出去,會不會讓人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