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Z先生:
見字如晤。
我們相遇於2016年的9月,陽光不燥,微風正好。
或許同大多數人一樣,我們從相遇,相識,到相知。
認識你大概是我這一生做過的最難忘的選擇。你時常穿著白色衣服,都讓我在後來的七年裏,下意識在人群中關注白色衣服的人。
你長得白白淨淨,是我會一眼就產生好感的人。
當時,我還是個勇敢的人,在同桌的慫恿下,向你勇敢告白。
可是,小說終究是小說,沒有那麼多兩情相悅。
我自以為是了。
你拒絕了我,說沒有戀愛的打算。
依稀記得,我當時第一想法不是傷心難過,而是不想失去你,失去一個重要的朋友。
這也是我不成熟的表現吧,分不清好感與喜歡。
直到後來,我確信自己對你的喜歡,才會在每個夜裏揣摩你拒絕我的理由。
你不是沒有戀愛的打算,是沒有與我戀愛的打算。
我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美人,甚至說平平無奇,丟在人群中都毫無存在感。
我隻是個皮膚暗沉,不懂時尚的“鄉下土包子”。
就拿之前熱議的話題來說,如果漂亮是有人喜歡的前提,當時的我,明顯不合格。
或許對在小學就感情經曆豐富的你來說,我確實不該是你的選擇。
我當時還是個憤青,看不慣所有不公道的事情,會直言不諱,簡單說來就是個嘴炮。
我好像沒有問過你對我的看法,但我現在可能會去惡意地曲解。想著,或許你會覺得我愛多管閑事,這人是不是腦子有問題。
不是貶低自己,因為在當時看來,我的朋友很少,也沒有多少人願意和我來往,顯得有些孤僻。
就算是有來往的人,他們背後也會有所議論。
不隻是我,還會有其他人。
最終,表白以我們成為閨蜜收尾。
當時我存了“百分之九十九的閨蜜到最後會成為男女朋友”的心思,這我也直言,你略微考慮,沒有拒絕。
這樣的關係維持到我交了男朋友。
他平時跟你關係好,我們在一起純屬意外,甚至在現在的我以及朋友的觀點看來,當時根本就沒有談過戀愛。
在一次觀影活動中,我們倆莫名其妙因為“我和你媽媽同時掉進河裏”這樣一個古早老梗而牽手成功。
這樣的戀愛我願稱之為體驗式戀愛,因為它隻維持了三天。
其一,分手前一天的那個特大棒棒糖粘到了我的頭發,讓我被迫剪掉頭發(很可笑吧,現在的朋友也會笑話我)。
其二,因為他跟班主任有親戚關係,而我是個懦夫,不想被人說三道四。
分手後,還能是朋友,至少在我看來。
因為我是他的小組長,每天背課文都能見麵。
但是這樣的關係大家心照不宣,見麵還能聊兩句,好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或許在你看來,花時間寫下我跟他的故事顯得有些多餘,但是其實他跟你還有別的關係。
那段時間,你們倆陷入了一個怪圈, 你們倆先後交往同一個女朋友。
到現在我都無法理解這是怎樣的精神狀態。
你們的關係也不似從前。
要說初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什麼,那一定是那次惡劣的事件。
一位跟你交往過的、實際是你之前不曾見過的遠房表妹的女孩子被高年級的人造黃謠,她來跟我哭訴。
作為憤青的我,因為你的不正當發言,為此跟你吵過一架,還淚失禁的不受控製地哭了。
即使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哭。
那是我們友誼的陷阱,我很久沒理會你。
或許對你而言,我隻是你人生的過客。但是對我而言,卻是班上為數不多的知心的人。
後來,我們和好了,是我單方麵的。
你追求了新的女朋友,同班的,初三才發展起來,有點不可思議。
每天旁若無人地在教室秀恩愛,會和她不同天穿一樣的不同尺寸的衣服。
還有那件出鏡率很高的長款的黑色羽絨服,我還記得它。
我也會舔著臉去問那個女孩子是誰追的誰。
當時,我明顯感覺情況不一樣了,因為這是你第一次主動追女孩子,以往都是女孩子追你的。
我知道,你陷進去了。
即使現在想起來,我並不快樂,但是當時我為你臉上的笑容而感到高興。
如果再選一次,我還是想遇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