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豪門醜聞,在那個年代還是有很強的殺傷力的,他從生下來就被拋棄,與其同樣被拋棄的母親,拿著富商打發的一筆錢,灰溜溜地回到了昆城古鎮。

他母親很漂亮,年輕貌美,很快在昆城找男人成了家。

時臻被外婆帶大,可惜八歲時外婆逝世,本應搬去隨母親生活的他,因其母親已經生活安定,又生了別的小孩,不願被打擾,於是被送到了蔡舅爺開的武術學館。

蔡舅爺是個生意人,隻要錢到位,他樂意收留一些願意習武的孩子養在身邊。

蔡舅爺的武館教的都是皮毛,但能賺很多錢。

想學真功夫,還得是一街之頭的四方大院。

所以遇到真正習武的好苗子,他也惜才,會送到我師父這裏來。

我是習武的好苗子,時臻自然也是,同樣有好根骨的,還有我的師姐秦珍珍。

來陳二五這裏的,多數都是孤兒。

秦珍珍無疑是個更特殊的孤兒。

她比我更早來自然門,同樣是孤兒院出身。

但是陳二五的功夫,她隻學了個皮毛。

並非是她不肯學,而是陳二五不教。

莫說是雁拳十三象,便是自然門內功、護體功,以及奪命腳之類的祖傳功夫,陳二五都不曾教過她。

但她很聰明,硬是憑著看和切磋,自個兒練會了鴉雀步和內圈手打法。

秦珍珍長得很漂亮,白白凈凈的一張臉。

想來也是,若是不漂亮,時臻那時候也不會那麼喜歡她了。

他們多有緣分,名字的發音都一樣。

因師父不喜秦珍珍習武,她多數時候都是和李嬸一起,在廚房忙碌,給我們一幹師兄弟做飯。

正因如此,在我隻知道埋頭幹飯的年齡,她的廚藝已經很好了,熬的冰糖銀耳粥又香又甜。

她比我大三歲,是個溫柔心善的師姐。

我們這門除了來打雜的李嬸,就我和秦珍珍兩個女孩子。

她比我來得早,性格也比我討喜,相比之下,除了師父,所有人明顯更喜歡她。

我也是喜歡她的,溫柔善良的師姐,誰不愛。

我的功課她輔導過,衣服崩線了也是她給縫,她還有很多好看的皮筋和發箍,最喜歡拉著我坐在板凳上,給我紮美美的小辮子。

她是這樣美好,以至於我最喜歡的師兄時臻,滿眼都是她,我也未曾有任何怨言。ץƶ

年少的暗戀,是一場無疾而終的遺憾。

我也不知道自己那時為何偏就喜歡時臻,明明這個少年性格陰鬱,有不符合年齡的深沉和內斂。

雖說人的性格多數和出身經歷有關,時臻和秦珍珍應當屬於同類人,她們都是少年老成的人,生了一副好樣貌,身上有容易破碎的孤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