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前,請清楚是否喜歡娛樂圈+真假千金。

(2,本故事純屬虛擬,如有雷同,純為巧合)

“唐之晴,簽了吧,然後滾出唐家,以後不要再騷擾我和沁沁。”

男人翹起二郎腿,把文件推給了麵前的時晚。

唐之晴眨了眨眼睛,還是不敢相信。

她穿越了,穿越到自己睡前看的一本真假千金的小說的女配。

等等,女配…

?!

可關鍵是。

這個女配壞事做盡,是個人見人打的過街老鼠。書裏麵的女配在時家當了20年養女,囂張跋扈慣了,終於老天良心發現,真正的大小姐找了回來。

可偏偏原來的她,不僅不拿了跑路費然後走人,而且還對眼前的陸垣死纏爛打,一心想要嫁給他。讓本來疼愛她的父親母親失望,真千金厭惡,所有人都不想搭理她。

而她今天就是剛好穿越到第一章女主回家的那一天。

眼前的男人要和她離婚,她一點都不感冒。心想離了還能有100萬的賠償金,實在是太好了,正愁跑路沒有路費。

讓她和一個陌生男人結婚,而且這個男的還是個裝逼自戀狂,肚子裏麵的隔夜菜都要吐出來了。

簽就簽,唐之晴在牛皮紙上瀟灑簽下自己的名字。

男人點了點頭,很是滿意。

“看來你還是有點自知之明的,準備好參加接下來的綜藝,在全網麵前對我和沁沁道歉吧。”

綜藝?!

“什麼綜藝?!”

男人把合同翻到了第173頁,裏麵赫然寫著需要參加戀綜,然後全網道歉。

這個戀綜顯然是看他和真千金秀恩愛的,為了就是官宣他們兩家聯誼的婚事,同時惡心壞事做盡的唐之晴。

畢竟唐之晴當初為了追求陸垣,吭哧吭哧就跟著進了娛樂圈,就是為了近距離追星。甚至還追到了人家住的酒店房間隔壁,可把陸垣給惡心壞了,一直對她惡心至極。

合同都簽了,如果不參加戀綜,就要賠償。100萬違約金。

奪…多少?

她瞪大了眼睛,100萬!

上輩子的唐之晴就是個臭寫網文的,就算是把鍵盤都敲冒煙,也敲不到100萬,現在一穿書這個男人開口就說要100萬違約金。

“我和你拚了!”

她一個無家可歸的穿書者,開局就被騙了簽這喪盡天良的賣身契,立馬就從沙發上的軟墊跳起,越過辦公桌,準備抓起眼前這個男人的衣領,把他給痛揍一頓。

可是當她站起來的時候,才想起來,眼前這個男人實在是太高了。

書裏麵一米八幾的大長腿,再配上刀削般的下頜骨,可把她迷的不要不要的。

可是她現在,唐之晴穿越成了這個女配,這個眼前的男人最討厭的心機女。

還沒翻過去,就被巨大的辦公桌絆倒。

男人一臉厭惡,整理自己的衣袖,像是拍打上麵的髒東西。

“你還想勾引我?唐之晴,我勸你不要自討沒趣,你隻不過是個假千金,偷走了沁沁的人生,就應該乖乖滾回你的老家。”

說完,一米八幾的男人就跨過她的身體,打開辦公室的大門,走了出去。

這是怎麼回事,我都穿書了,居然被這個男人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