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是什麼?
我不知道。
剛上大學沒多久之後,征十郎來找我說喜歡我,想要和我在一起,也就是談戀愛。
我:……這是什麼?
不理解,為什麼要談戀愛,什麼是戀愛……
在我看來談戀愛是一對男女有結婚意向然後進行的一係列磨合的階段,如果彼此之間感覺良好,能接受對方,那就進行下一階段——結婚。
璃茉在談戀愛的時候有和我分享過兩人之間的相處,一起吃飯、上課……總是就是兩人隻要有時間就會待在一起,周末的時候一起出去玩……
這和交朋友沒什麼區別吧?
隻不過朋友是異性而已。
我和征十郎就是關係很好的異性啊!
但不論是征十郎、璃茉還是千代都和說我談戀愛和普通的交朋友是不一樣的,就連單身幾十年的五條老師和夏油傑也是這麼說的。
不過我沒將他們的話放在自己思考的範圍內,畢竟征十郎也好、五條老師他們也罷,都沒有過戀愛經曆,不作為參考範圍。
反倒是在高中畢業就訂婚的璃茉和在高中就談戀愛的千代比較有參考經驗。
我跟她們說了關於是否要和征十郎談戀愛這件事。
但不知道為什麼聽到我這麼說的璃茉和千代說的第一句就是,“你們不是早就在談戀愛嗎?”
為什麼她們會這麼認為?好奇怪,不理解。
難道異性之間的交往過深就會被周邊的人誤解為情侶之間的關係嗎?
在和璃茉他們交流過後,對於我理解戀愛關係這一方麵……一點用都沒有,還是理解不了。
在看見我實在是理解不了,璃茉和千代讓我直接答應征十郎的交往請求就是,反正……征十郎很喜歡她。
我當然知道他喜歡我,我們兩個相處了十幾年,要是連喜歡的感情都沒有,簡直有虧於我倆之間友誼。
但朋友和戀人之間的區別……一個不能結婚一個能結婚(這是我認為的區別)。
但朋友之間的友誼可以長久,但情侶之間卻不一定,征十郎為什麼想要將我們長青的友誼變成短暫的花期呢?
一段時間後,征十郎問我考慮的怎麼樣。
要和他說其實我完全不能理解嗎?
如果是其他人我早就敷衍過去甚至連話都不想說,但……那是征十郎啊,交了十多年的最好的朋友。
我決定如實回答。
後來征十郎問了我幾個問題,還親了我一下。就算不知道喜歡是什麼,但從小接受的教育還是讓我知道征十郎剛剛的行為是親吻,隻有關係親密的人才能進行的行為。
我和征十郎之間的關係很好,他剛剛的行為我也接受良好。嗯,親密度也夠高。
然後,就同居了。
赤司家的財力果然不是蓋的,竟然能在寸金寸土的東京擁有這麼多土地,還將東京大學最近的那棟公寓買下來。比起我之前租的房子不知好了多少(這裏指離學校的距離),從公寓到教學樓隻要十分鍾的步行時間。
晚上處理完公司事務,早上可以多睡一會兒。啊,太好了。
而且身邊還有一個和自己差不多的工作內容、差不多的作息時間的人……感覺還不錯?
滿二十歲成人禮的時候,在酒店辦了個宴會。
因為成年了,所以允許喝酒。因為喝酒了,所以出意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