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造化弄人,難舍難分(1 / 2)

周三與“鋒”在律師約好的地點協商見麵,這次見麵比較平息,沒有太多的爭吵和指責,我和“鋒”兩個人比較平和。這次協商,“鋒”也帶了他的律師,協議內容比較簡單除了孩子的撫養權以外,其他的沒有夫妻共同資產和房產(房子是他爸爸買的屬於婚前財產,車是我爸爸買的也是婚前財產,各自將自己的私人物品整理就行,其他日常生活都是AA製,事已至此也沒有特別的計較。)“鋒”律師說:“我的委托人要求孩子跟他,但是在15歲前可以根據孩子意願,同意孩子跟女方生活。”(我知道“鋒”遵循孩子的意見,也不希望孩子和他一樣缺失母愛,性格偏激)。再一個就是孩子的撫養費,如果和女方生活孩子生活由女方支付,補習班及學費還有保險由男方支付。如果孩子願意與我委托人生活,女方每月支付800元的生活費(支付18歲方可),孩子的其他費用全部由我委托人支付。離婚後委托人和女方各自再婚,後期再根據孩子意願重新讓孩子選擇與父母哪方生活,再進行雙方協議公正。你好女士,你看一下,今天這個協議有不明白的你可以與我委托人協商,如果沒有什麼異議,可以簽字確認。”我接過協議隨後和我的律師看了裏麵的內容,我釋意了一下,沒有什麼問題。律師點了點頭。我簽字對“鋒”說:“無論爭吵還是現在,還是感謝你,讓我明白生活一定要靠自己”。我把協議遞給了“鋒”。我說:“離婚協議生成一個月後,咱們民政局見”。我拿著協議和律師離開。“鋒”追出來叫住我說:“難道我們這麼多年,你就這麼狠心離開我嗎?”我說:“祝福你能夠找到一個合適自己的另一半,幸福的過著你的下半生”。“鋒”說:“真的不能再回頭了嗎?真的沒有複合的機會嗎?”我說:“謝謝你,在我們一起有過幸福的時刻,希望日後在我們的記憶裏有著美好的回憶,再見”。這時候“珍”開車過來接我,我上車和律師還有“鋒”道別。坐在車上深深的歎了一口氣,終於結束了,現在的我輕鬆很多。在車上“珍”說:“這次你終於理智了,你終於做回你自己了”。我說:“嗯嗯,我已經申請外調,如果小寶和我生活,我先讓我父母幫忙帶一陣,等到我在蘭州工作和房子穩定了,再帶孩子過去”。“珍”說:“你按你的意思和想法辦就好,我希望你好,終於是看見你久違的笑容,不管以後怎麼樣,最重要以後的每一天你都能開心”。我說:“還是你最好,一直陪著我”。

正說著“靖”打電話,他說:“你在哪”?我說:“剛把協議弄完,和珍一起”。靖說:“和珍我們三個一起吃午飯吧”。我說:“行,你先訂位子。把定位發我,我和珍去趟單位拿個東西”。靖說:“好”。珍看看我,沒有說話。隻是一直在笑,我說:“你笑什麼,怎麼笑得那麼不自然的”。“珍”說:“你趕緊說,坦白從寬,電話那頭那個男的是誰”。我說:“你怎麼了?學的這麼八卦,電話那頭是我朋友,我的圈子沒個男性朋友了”。珍繼續邪惡的笑著,我說:“趕緊讓我拿完東西,我們去吃飯,我現在好餓”。珍說:“你就會的多的呀!轉移話題那是杠杠的!”這個閨蜜發小簡直把我看的透透的,這個時候的我即使再喜歡,我絕對不會輕易把自己交給任何人,因為任何人即使對我好,他也無法保證日後他會對我一塵不變,時間考驗的不是人,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