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倔強的老者(1 / 1)

一大早,市檢察院趙寧宇檢察官給我打電話,說關於吳吉貴的案件,想聽聽我的辯護意見,也想和我見個麵,談談吳吉貴案件的相關問題。

我按照約定的時間,帶著宋銘凱來到市檢察院,趙寧宇已經在辦公室等我了。

談到吳吉貴案件,他表示也很為難。趙檢察官表示,以故意傷害罪對吳吉貴提起公訴應該是沒有什麼爭議的,這一點和我之前提交的辯護意見是一致的,並且他們打算也對吳吉貴適用認罪認罰從輕從寬程序,讓他簽署一個《認罪認罰具結書》,打算把向法院提的量刑建議定為無期徒刑。可是當他們去提審吳吉貴,跟他說明這個情況時,吳吉貴卻表示無期的量刑他不能接受,同時,吳吉貴對於他案發當天劃傷被害人盧某的事實堅決否認,並且也一直強調他隻刺了被害人一刀,不承認腋下那一刀也是他刺的。

“沈律師,你也看了法醫檢驗報告,吳吉貴用來捅刺被害人的那把刀上也檢測出了被害人盧某的DNA,檢驗報告也證實被害人楊小美腋下的傷口就是那把刀造成的,同時,那把刀上也隻有吳吉貴的指紋,所以這個事實是很清楚的!”趙寧宇說,“說真的,盧某那一刀和被害人腋下那一刀不影響罪名的確定,可是對量刑還是有影響的。吳吉貴這個行為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在我們公訴科內部也是很有爭議的,我們主要是擔心他如果一直糾結這兩個細節問題,到了法庭上,會被法官認為是認罪態度不好,推翻認罪認罰程序。”

“我去看守所問問他的意思,勸勸他吧。”我思量著對趙寧宇說,“我也希望他能得到最輕的處罰,但是我首先還是得尊重他本人的意願。”

從檢察院出來,已經快要到中午,還要去事務所開會見要用的公函,所以想要上午去看守所見吳吉貴是來不及了,隻有下午上班時間再去。

“沈姐,這位龍先生在這裏等了你一上午了。”剛回到所裏,小劉就跑上前來,“他說一定要等到你來。”—之前我跟小劉說過,如果龍在文再來,就說我不在,叫他走,所以小劉跟我說他還在等我的時候,表情很為難。

“你又來做什麼?”我沒有理會跟上來的龍在文,自顧自往辦公室走,“我中午沒時間和你扯,我下午還有事要忙。”

“來請你吃午飯啊,”龍在文跟著我進了辦公室,“再忙總要吃飯吧?”

“有事就說,”我走到桌前坐下,麵無表情地說,“我們關係早已經不是可以坐在一起吃飯的時候了。”

“那些年我們不是幾乎每天都要一起吃飯嗎?這麼多年了,我現在常常想起那些年,覺得好像就在昨天。”他說著在沙發上坐下來,沒有要離開的意思。

“過去的事我不想再提。”

“為孩子想想吧,隻有我兩個在一起好好生活了,孩子才會好。”

“拿一個孩子就能拴住女人一輩子這已經是舊時代的想法了,”我不想再跟他往下說,“我生不生孩子,跟誰生,都是我自己的事,我生了我就能養,不需要依靠任何人。你以為我生了你的孩子,餘生就可以任你擺布?那你錯了---當初我懷上孩子的時候你就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而你早就應該明白,你這一套對我不管用。”

“為什麼要說得這麼難聽呢?”龍在文有點不自在了,“我好心好意來跟你說好話,請你吃飯,你一張口就懟我,何必呢?”

“不是我叫你來的,既然你知道我在懟你,那就不要再來找我,再來我還是一樣要懟!”我站起來,“我要去吃午飯了,下午還有事,你自便吧!”

“小岩……”

“你不走,那我走了!一會小劉過來請你出去就是了。”我打斷他的話,頭也不回地走出了辦公室。

隨便在樓下餐廳吃了一點,又回辦公室躺在沙發上睡了一小會。下午兩點半,我和宋銘凱直奔順城市第二看守所見吳吉貴。

吳吉貴的精神狀態比上次好了一些,我先是把承辦檢察官準備以故意傷害罪對他向法院提起公訴以及量刑建議很有可能是無期徒刑的情況跟他說,然後問他的意見。果然,吳吉貴還是認為他之所以傷害被害人,都是被害人自找的,同時,他還是堅決否認被害人盧某是被他劃傷的。

“吳吉貴,法醫檢驗報告你應該已經看過了,你用來捅刺被害人的那把刀上檢測出了盧某的DNA,而那把刀上又隻有你一個人的指紋。從這一點就能證明盧某是被你的那把刀劃傷的。”我繼續勸他,畢竟,對於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這樣的案件來說,在事實很清楚的情況下,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對量刑的影響還是很大的。

“那也不是我弄傷他的!”吳吉貴低下頭,不願意再談這個話題。

“這個輕微傷不會影響罪名,但是會對量刑有一定的影響,”我試圖再勸勸他,“再有一個,我知道楊小美對你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但是畢竟你的行為讓她失去了生命,也讓她的孩子們失去了母親,所以,於情於法於理,你都應該認個錯不是嗎?”

“我沒有錯!”吳吉貴還是很固執,“我當時隻是想教訓一下她,她不治身亡也不是我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