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緊急委托(1 / 2)

還有個把月就是農曆春節,每年的這個時候,律師們都是比較清閑的,除了手頭未結的案子還時不時要忙碌一下,基本上沒什麼新業務。我也準備把這一年已經結案的卷宗整理一下歸檔,如果到年前一個星期都沒什麼開庭通知之類的,就提前給自己放個大假,帶上爸媽和兒子,去三亞,或者廈門過個溫暖年。

正在整理,小劉敲門進來,說有個三十多歲的男士,姓吳,看起來很著急,說是有個案件需要馬上委托律師,並且明確表示一定要見到我。

“那就請他進來吧。”我對小劉說著,把沒整理完的卷宗裝好,放到桌邊。

“沈律師!”那個三十來歲的男人一邊大步走進我辦公室,一邊急切地說,“我需要給我父親請一位辯護律師,很急!”

“坐下說吧,”我示意他坐下,勸他不要著急,“你總要先跟我說說發生了什麼事,或者把大概情況說一下吧?”

“說真的,具體發生了什麼,我也不知道。”男人在沙發上坐下,語氣稍有緩和,但神情還是很著急,“我爸殺了人,已經被刑事拘留半個多月了!”

我很奇怪,為什麼這個人事發半個多月才想著來給父親委托律師。詢問了原因才知道,這個人名叫吳國華,一直在外地工作,兩個姐妹也遠嫁到外省,平時就隻有他父親一個人在家。前些年,他父親經人介紹認識了鄰村的一位大媽,那位大媽也是年輕時喪偶,於是兩個人一來二去發展成了同居關係。年初時,他父親跟他說已經和那位大媽分手,但兩人之間還有些經濟上的糾紛沒有扯清楚,他當時也沒有多想,畢竟長輩們感情的事他也不好過多幹預。誰知道大概十多天前,他接到了家裏大伯的電話,說他父親把那位大媽殺了,人已經被關起來了,於是他連忙把手頭的工作處理完,馬不停蹄趕回來,才知道大伯的話是真的,父親已經被逮捕,而他要求見麵的請求當然依法被拒絕。關於案發當時的具體情況,在場的人不少,但卻眾說紛紜,因此當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他也實在說不清楚。

“沈律師,我聽說你是專業做死刑辯護的律師,所以就趕來找你,”男人幾乎是上氣不接下氣地陳述完事情經過,用一種近乎祈求的口吻對我說,“希望你能做我父親的辯護人,我知道他犯了法,應該受到處罰,隻希望您能盡力為他保住一條命!”

“你先把刑事拘留通知書給我看一下吧。”我需要了解一下罪名。

男人從羽絨上衣口袋裏掏出刑事拘留通知書遞給我,我接過來:嫌疑人吳吉貴,所涉嫌的罪名,公安機關暫定的是故意傷害罪。

“被害人什麼時候死亡的?”我問,“是當時就死亡的,還是經過醫院治療後死亡?”

“具體時間我不清楚,隻聽說120急救車來的時候還有氣的,但是好像在去醫院的路上就不行了。”

“我可以接受你的委托,”我嚴肅並且認真地對他說,“但是我要先告訴你,辯護我會盡最大努力,但是你要的結果我不敢跟你保證---畢竟這是惡性刑事案件,並且案件的具體細節和其他情況都不明了,所以我現在隻能跟你說一句:我會盡力!”

“有您這句話就行了!”吳國華看起來也很明白事理,“您能答應為他辯護,我已經很感激了!”

接下來我跟他說明了律師費的收費標準,他麵有難色—畢竟我們的律師費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確實是一個不小的數目。但他也隻是稍作猶豫,隨即表示認可。於是我把小劉叫進來,請她帶吳國華去行政部辦理委托手續,並告訴吳國華,我會在明天去看守所對他父親吳吉貴進行第一次會見,如果他有什麼需要轉告的,隻要與案件無關,我可以代為轉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