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一聲清冷的聲音響起,男人徑直的走在了前麵。

女人微頓了幾秒後,也跟了上去。

下來時他們還是走的安全通道,無人,不易被人察覺。

發生這種事,被人撞見了,不管是墨家還是殷家的臉麵都會掛不住。

他們哪裏敢大肆張揚,就殷如雪現在這個狀態,被人碰見了,不可能不產生猜想。

以上就是書外跟女主同名同姓的殷如雪在一本總裁虐文上看到的情節。

現實生活中,殷如雪她是一個影視歌三棲明星。

是一家娛樂公司的簽約新人,雖是新人,但知名度很廣,流量很高。

電視劇,電影,歌曲,綜藝,隻要是能賺錢的,公司都幫她接,因此她也常被路人吐槽她吸金沒節操。

不過她有大量支持她的粉絲,她的粉絲就很樂意她可以全力搞事業,不管是在熒幕上還是某些活動上,她們都希望可以多多看到她的身影。

她能文能武,能唱能跳,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全能型藝人。

因為不小心簽錯黑心公司,整日被公司壓榨,被安排去拍戲,開演唱會,參加綜藝,一年365天,基本上有364天半都在工作,很少休息。

大家都叫她“拚命三郎,”公司也有意把她往頂流位置上推,可這些都並不是她情願的。

她的愛好就真的隻有是做一個專業的演員,拍拍戲而已。

她簽約時跟公司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三不接“拍吻戲的不接,拍裸戲的不接,拍床戲的不接。”

因為她是公司受寵的新人,公司也盡量滿足她,依照她的要求,有這些戲時就讓替身上。

於是有她的劇組就出現了,她拍吻戲的時候有吻替,拍裸戲的時候有裸替,拍床戲的時候有床替。

雖然是新人,流量很高,演技尚可,但經過這些報道的大肆宣傳,也出現了不少負麵新聞。

再加上公司又極力壓榨她,她拿到的錢越來越少,她已經有了想解約的想法了。

可奈何合約已簽,一簽就是二十年,如果她想毀約,就得賠償天價違約金。

這些年她所拿到的 鳳毛麟角根本不足以她支付天價違約金。

別說不足以支付,就連十分之一都付不起。

除非有人來挖她,主動幫她賠付天價違約金。

不過這些顯然是不可能的,她的違約金太高,虧本的買賣誰會接手。

因為長時間休息時間不夠,徹夜勞作,這些天她發現她的身體越來越不如從前了。

不過她早就放棄了,如果能早點離開也是一種解脫。

這本書是她閑暇之餘追的一本書,每每有休息時間她都能第一時間睡著。

可最近她發現她越來越難入睡了,所以才想著找個什麼東西來打發。

恰巧她在某互聯網上看到了這本書,她第一眼就被它吸引。

她感慨書中女主的命運怎麼跟她一樣淒慘,想到此處,她忍不住潸然落淚。

她迫不及待的翻開了下一頁,急切的想知道書中女主的結局。

車前,男人大步流星一個跨度上前拉開了一輛名叫“黑夜之星”高檔車的車門,低頭彎腰一屁股坐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