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那年,爸爸和媽媽離了婚,我選擇了跟著媽媽生活,在我八歲的時候,媽媽和另一個男人結婚了,那個男人和媽媽一樣,都離過婚,還有個兒子。
“小愛,我們以後就要那個叔叔一起生活了哦,你喜歡嗎,如果我的小愛不喜歡,那我們就不跟他們一起生活。”舉行典禮的前一天晚上,媽媽把我抱在她的腿上坐著,溫柔地問我。
“媽媽,那個叔叔對我很好,我很喜歡他。”八歲的我,跟媽媽相依為命了兩年,雖然年紀小,卻已很懂事了。我知道媽媽和那個男人是相愛的,而且叔叔對我的確很好。
因為大家都是重婚,所以就沒有辦得太隆重。叔叔家很豪華,就像一座宮殿,我有點陶醉地看著。
“真是鄉巴佬一個!”一個充滿諷刺的聲音傳入我的耳朵裏。我很不滿地循著聲音望去,才知道說話的人正是叔叔的兒子,也就是我的哥哥。
“小辰!怎麼能這樣說話呢?小愛她可是你的妹妹!快向她道歉。”叔叔教訓起了他。
“哼。”他冷冷地哼了一聲,就走了。他完全不像是一個11歲的熱情幼稚少年,反而有的是一絲冷漠。
我隻是呆呆地望著他離去的背影。幼小的我隻是在想,他肯定是很討厭我吧。
“唉,這孩子真是的!”叔叔歎了歎氣,又對我說:“小愛別生煜辰哥哥的氣好嗎?叔叔再給你買芭比娃娃。”
“千景,沒事的,我們小愛是很大方的對嗎?”媽媽溫柔的聲音又響起。
“恩,我們班的同學說我是打不死的小強哦,我一定會緩解我和煜辰哥哥的矛盾的呢。”我朝他們做了個鬼臉。
“哥哥,這是張嫂做的點心哦,給你吃。”我端著張嫂給我做的甜點走到花園裏,看見哥哥正坐在泳池邊上喝著水,我一邊小跑過去一邊叫著哥哥。
“拿開,這麼難吃的東西我才不要。”哥哥推開我端在他麵前的甜點,我一個重心不穩,就整個人摔倒在了地上。
“嘶…”我不由得輕聲叫了出來,我的手臂劃破了,一點血絲流了出來。我強忍住淚水不流下來,緊緊地咬著下唇,沒有一點力氣爬起來。
現在我麵前的千煜辰看了有些於心不忍,便把手伸向我上方:“起來吧。”
我乖巧地握住了他的手,慢慢地站了起來,全身上下都隱隱地痛著。
他拉著我走著,我不知道他這是要帶我去哪裏,但我不敢反抗,好吧,我承認我從來都那麼膽小。
他帶我來到了一個房間,這應該是他的房間吧,來這快半年了,這還是第一次進他房間呢。他的房間裝飾地很漂亮,是天藍色的呢。
“哥哥你房間很漂亮呢。”我左看右看地欣賞著,都忘記了身上的傷。
“白癡!”哥哥低咒著,然後又拉過我的手,擦著藥水。
我有點小小的,不,是很大的不爽耶!幹嘛要叫人家白癡啊!我在心裏鄙視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