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之後。
瘦小的夢嬌坐出租車來到詭案組。
夢嬌的手裏有一個沉甸甸的旅行袋,手腕上有幾個刀口,親手劃破的。
瘦小的她臉上全是汗,焦急,心神不寧,她艱難地提著這個重重的旅行袋,走到詭案組的門口,見到肥佬。
夢嬌蹲下身,拉開旅行袋,裏麵裝著厚厚的鈔票,有100萬,她喘著氣說,“這錢夠嗎?我可以見到趙遠嗎。”
是詭案組通知夢嬌前來,這是詭案組的第五宗帶人入夢實驗。
夢嬌想要見到的趙遠,正是幾日前搶劫銀行身亡的歹徒。
她是趙遠的女友,她很疑惑,她真的不明白。
趙遠在一家公司上班,與人為善,也無任何案底,這樣一個好端端的人為什麼要搶劫銀行的辦公室?況且——那隻是個辦公室,又不是金庫。
夢嬌想要見趙遠一麵,問問清楚。
肥佬看著沉甸甸袋子裏的錢,同樣是疑惑的,問夢嬌,“你這錢是哪來的?”
“這是趙遠留給我的。”夢嬌說。
“他留給你的?”
“嗯,是他這些年的積蓄吧。”夢嬌想。
這也太奇怪了吧,肥佬心想,趙遠是一個職員,也就28歲,竟然有這麼多積蓄,那他既然有錢,為什麼還要去搶劫銀行?
那條熱搜肥佬也看過了,已經被屏蔽了。
莫非在這宗案件的背後,有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原本詭案組的實驗是免費,但看到錢後,肥佬說了句,“這錢你先放著吧。明晚的23點50分,你再到這裏來,我會讓你和趙遠見上一麵。”
.
想念之城。
法院內正在審訊一樁房產糾紛。
韓東明正坐在原告席上,一旁的律師正在為他辯護。
韓東明用300萬全款購買了一套住房,可誰知買了後發現房子存在安全隱患。
他去找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商耍了無賴,開始說是換房,拖了幾個月,後來電話也不接了,幹脆說,“有本事你去告我啊。”
那就告!
這300萬中,幾十萬是他的存款,剩下的是找親戚朋友借的。一氣之下的韓東明將房地產商告上了法庭。
到了法院,開發商很賊,要求法院保密審理此案。
畢竟這事要是大肆宣揚,驚動了媒體,那房地產商手上剩下的房子就別想再賣了。
碰上如此難纏的原告,房地產商決定認賠,不過他們找了各式各樣的借口,希望能賠得少點。
搜集證據、舉證,耗時大半年,法院最終宣判了結果——
此次的過錯全在房地產開發商一方,房子確實是有問題,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雙倍賠償韓東明的損失,所賠金額為600萬。
隨著法官那聲審判錘音落定,房地產商代表收拾好文件離開,律師也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