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暗戀與謀殺 3(2 / 2)

姚若嵐解釋:

監控上顯示,這摩托車就在村子裏呆了4分鍾。

那假設,摩托車一進村就猛踩油門,用1分鍾開到羅勇家門前。

然後凶手飛快下車,敲門,一敲門,羅勇馬上開門。

凶手是戴著摩托車帽的,凶手如果不脫下頭盔,羅勇能認出凶手?

那麼就算二人熟悉得不得了,凶手不脫下頭盔,羅勇都可以認出。

然後凶手進屋,羅勇坐在換鞋凳上換鞋,說,你怎麼來了。

凶手拿出刀,給了羅勇十五刀,每刀至少要2秒,就算毫無間斷,至少是30秒。

確定羅勇死亡,凶手快速離開。再用1分鍾轟隆著踩油門,將摩托車開出村子。

“隻有這樣,才能完成4分鍾殺人,你說時間是不是有點緊?”姚若嵐反問。

許文山思考了會兒,說,“所以這摩托車手可能不是凶手,就是來兜風的?然後嫌錢多,下山就把車丟了?”。

“也許吧。”

姚若嵐看著卷宗,她覺得這宗案件很有意思。

怎麼說呢?就好像是一道看起來非常複雜的謎題。但解題的方式、其實已經寫在了“題目”中。

許文山彙報完畢,在邊上等了一會兒,問,“姚博士,你懷疑誰?”

其實目前的嫌疑人就三個,摩托車手,王小君,李小芳。

摩托車手顯然是最可疑的嫌疑人,身份不明。

王小君並非羅勇親生,他天天看著羅勇揍他母親。

村裏不少村民都說了,經常看到羅勇拿著皮帶抽王小君,罵著,你這個隻會花錢的東西。

王小君想過反抗,可反抗的結果是什麼?

不能反抗,他隻是個小青年,沒有固定職業,母親更是,瘋了,要吃藥,他們必須要靠著羅勇才能生活。

而在這樣的掙紮中,王小君是否動過殺死羅勇的念頭?

隻要羅勇死了,那麼王小君就可以獲得羅勇的遺產。

雖然不多,幾萬塊,一棟村屋,但對於他來說,已經是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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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案發現場隻發現了一雙44碼的雪地靴“血”鞋印。

羅勇穿42碼鞋,王小君穿41碼鞋,很顯然,王小君並不是凶手。

姚若嵐看著那張鞋印的照片,忽然皺著眉頭。

不對,這個鞋印不對。

由於案發現場都是血,所以血鞋印拍得很清晰。

可以看到血鞋印的紋路深淺不一,中間較為深,兩側較為淺。

倘若凶手是一個真正腳大的、穿44碼鞋的人,那麼合腳的鞋,應該留下紋路清晰的鞋印。

而從案發現場的鞋印上看——鞋印深淺不一,這雙鞋不合腳。

顯然,這人故意穿了一雙偏大的鞋,誤導警方對於凶手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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