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繼續說,我聽著呢。”
案發第二日,晚上6點,詭案組的辦公室內。
姚若嵐喝著杯中的咖啡,聽著許文山在陳述羅勇謀殺案的案情。
許文山剛休假回來。他問,“這宗案件你們詭案組收嗎?”
“盜夢儀器最近使用太頻繁了,要休息一陣。”
“也是,那我自己查了。”
“要不然一起查吧,反正我現在也沒什麼事。”姚若嵐說。
“行。”
許文山講著:
根據派出所、法醫初次驗屍的情況。
死者名叫羅勇,48歲,是百建村的村民,什麼活都做一點,有做點工程裝修,沒事就在山上打獵。
羅勇身中十五刀而死。
凶器不在現場,判斷凶器是一把嶄新的水果刀。因為在羅勇身上的刀傷口有發現防鏽油的成分。
現場留下大量噴濺式血跡,這就是案發第一現場。
村長說,羅勇是十一點多回到村子裏的,十一點半的時候還到村長家裏交錢,祠堂要做遊神活動,家家戶戶都要出錢。
羅勇交了錢,大約23點45分離開。
而法醫推測羅勇的死亡時間大約是在晚上0點之間。
在現場發現幾個44碼的鞋印,判斷是雪地靴,鞋印沾了血。應該是凶手留下的。
姚若嵐聽著許文山陳述,看著照片。心想,15刀,這是多大的仇和怨?
從刀口的位置來看,有的捅在了肚子上,有的捅在了鎖骨處,全都是在前身,致命的是心髒位置的兩刀。
44碼鞋,所以,凶手是男性的可能性較大,且凶手力氣很大,但對於“謀殺”很生疏,捅得亂七八糟的。
照片怎麼這麼奇怪?從刀傷的痕跡來看:
肚子上,鎖骨上都有,那麼凶手是怎麼拿刀的?一會兒正麵拿,一會兒反麵拿?輪換交替?
姚若嵐聯想著凶手行凶時的姿勢,覺得這起碼要變換多次、多種拿刀方式。
有必要嗎?殺個人還耍這麼多花樣?
.
發現屍體的時候,門是敞開的,羅勇又是死在了進門口。
屍體沒有挪動過的痕跡,說明羅勇是回到家,聽到了敲門聲,然後開門,接著就被凶手殺害了。
姚若嵐看著羅勇屍體的照片,羅勇躺在地上,外套敞開,一隻腳穿著鞋,一隻腳沒穿鞋。
所以,凶手應該是和羅勇認識的吧!
就比如,羅勇回到家裏,坐在門口的換鞋凳上換鞋,一隻腳脫了鞋,另一隻腳沒脫。
不,應該是羅勇剛回到家,正準備換鞋,聽到了敲門聲,他問,誰啊,凶手說話,羅勇認識這個人,於是開門。
接著,羅勇坐在門口的換鞋板凳上繼續脫鞋,他和凶手很熟,漫不經心地問著,什麼事啊,這麼晚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