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剛結束,張天牧就再次前往陳小鬆的家。
這宗案件嫌疑人相當明確,就是陳小鬆,要不然他為什麼會失蹤呢?
通信部破解了陳小鬆的手機,基站信號顯示,手機最後接收的信號是在山裏,不過很難尋找。
也就是說,陳小鬆大概率是把自己的手機關機了,丟到一座山上了。
找到幾個近期的聯係號碼,打過去,有一個人是陳小鬆的上遊供貨商。
供貨商說,小鬆啊,訂了一批貨,本來4月14日要來取,4月14日黃昏,我打電話問陳小鬆怎麼還不來拿,他說自己在外地出差,不能來。我又等了幾天,再打他的電話,就關機了。
又問了幾個人,並無所獲。根據基站顯示,陳小鬆最後一次手機通訊的時間就是4月14日。
為什麼是4月14日呢?陳大慶是死於4月16日淩晨四點。
顯然,陳小鬆很有可疑,他騙供應商去出差,實際上一直留在本地。
張天牧站在陳小鬆家的院子裏,這裏堆放著很多泡沫盒,地上有死魚,從魚的發臭程度看,有好幾天了。
若陳小鬆是凶手,他為什麼要先失蹤兩天再殺陳大慶呢?
難道——
其實陳大慶並不是死在4月16日(淩晨4點),而是陳小鬆失蹤的4月14日?
所以陳大慶的家,並非案件發生的第一現場?
因為陳大慶住的地方是在村中,房子緊密地挨著。
若是陳小鬆前去陳大慶的家裏,和陳大慶吵架,殺死陳大慶,再縱火。
那麼二人一定會有爭吵,兄弟兩人的樣貌身形差不多,又隻差了一歲,不一定誰更有勝算,陳大慶被陳小鬆打,肯定會反抗,那就會驚動鄰居。
可案發時是淩晨三四點,那麼安靜,鄰居也沒有聽到聲響。
所以——這一切都是陳小鬆的詭計吧。
其實在4月14日,陳大慶已經死了,是死在村子外,也就是陳小鬆租的房子裏。
陳小鬆錯手殺死了陳大慶,他想,完了,怎麼辦。
這時海鮮店老板打電話叫他去取貨,他自然無心情去,轉念一想,幹脆先製造一個不在場證明,就和老板說自己在外地出差。
接著,他思考了一夜,決定轉移陳大慶的屍體,將陳大慶的屍體轉回村子裏——陳大慶的家中,製造成意外死亡。
他是做海鮮生意的,有一些大泡沫箱,可以藏屍,也有冰塊,能夠冰凍,這樣,就能拖延陳大慶的死亡時間。
張天牧繼續想著:
4月16日(淩晨三四點),陳小鬆將陳大慶的屍體裝進泡沫箱之類的地方,帶著回到陳大慶的住處。
陳大慶已死,陳小鬆自然有陳大慶家的鑰匙,他將屍體搬上二樓,放在床上,關了窗戶,倒上酒精,點了火,撒上煙頭,而後快速逃離。
之後,他繼續失蹤,讓別人以為他在外地,製造不在場證明。
可很快,他發現有刑偵隊介入案件調查,他知道自己的詭計是被拆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