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生後的這一個月,許文山一直都在舉證——譚昆的死亡案已經過去十幾年了,證據全毀。
而這一宗葉炳良的案件,是找到了道路監控、以及李美曾在案發前三次到過案發現場為證。
但是,這又能說明什麼呢?
將這些證據呈交法庭,到了庭上,以李美的經濟條件,她可以請到最頂級的律師。
律師會說:
你這些證據能說明什麼?我當事人喜歡旅遊,去那裏多次有何不妥;
突然想超車,為什麼不可以?
要知道在案發時,前麵是真的開來一輛貨車,我當事人避閃不及,怕撞到,才轉方向盤衝斷橋的。
她為什麼不踩刹車,而是油門?
我當事人太緊張了,誤把油門當刹車踩到底。
會遊泳?這世界上有多少人會遊泳?
隻有駕駛座的車窗是開著的?駕駛座的車窗不能開嗎!
最重要的一點,我的當事人和在案發時橋上的貨車司機、前車司機全都不認識。
這就是意外,我當事人沒有謀殺丈夫的動機。
我當事人和她先生的情感是融洽的,這一點,身邊的朋友都能作證。
你不能冤枉我的當事人,沒了丈夫,她已經很痛苦愧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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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文山仿佛都能夠想到那些會出現在庭審現場的畫麵。
律師的唇槍舌辯論,依然缺少一個最有力的證據。
到這個時候,許文山決定揭底。
他打算去找李美談一次話,攤牌了——我懷疑你,你就是凶手!
許文山準備將他的推論說給李美聽,觀察李美的反應。
也許李美聽後會嚇得認罪,也許李美在慌亂中會說漏嘴某件事,從而讓許文山發現破綻。
這是最有效的方式,可就在他做足功課,準備去找李美的時候,萬萬沒想到的意外再次發生。
李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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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鬧市區、剛買的三十三層頂層豪宅的陽台跳下,穿著睡衣。
無論是調取樓層監控,還是詢問目擊者都證明——
在案發時李美是獨自一人呆在家中,陽台的窗戶是開著的,她就是自己走到陽台邊,翻越護欄、突然跳了下去,毫無征兆。
她為什麼要死?畏罪自殺?
不,倘若李美是一個能處心積慮完成兩次完美謀殺案的人,她的內心是強大且恐怖的,絕不會自殺。
現在的許文山陷入一個巨大的謎團中。
這幾宗案件無法繼續追查了,最關鍵的嫌疑人李美已經死亡。
可是李美為什麼會自殺?她不可能自殺。
難道……難道還有一人?
許文山盯著黑板上阿來的照片發愣——
阿來,獵人。
這個已經失蹤二十二年的、全部人都以為已經死了的、李美的原配丈夫。
難道他並沒有死?
難道李美一直都和阿來有秘密聯係?
有沒有一種可能:
當初阿來故意失蹤,李美改嫁,阿來成為隱藏凶手、幕後主腦,二人合謀殺死了譚昆、葉炳良。
通過這樣,讓這對原本貧窮的夫妻走上富貴之路?
而到了富貴前的一刻,還是因為財,阿來又用“意外”反殺了李美?
不對。
許文山又想:
就算李美死了,阿來再度失蹤歸來。遺產也絕不可能過戶給阿來。
法律上已經認定他們的婚姻無效,阿來殺李美無法獲得實際價值。
又或者,事情是這樣的:
當年李美也想過用“意外”的方式謀殺阿來,但是阿來並沒有死,時隔二十二年,他再度歸來複仇?
可他為什麼要藏了二十二年?
太亂了,許文山按著頭,他的思緒越來越複雜混亂。
許文山走到窗前,從口袋裏掏出一支煙,放在嘴裏咬著。
忽然他身體哆嗦了一下,感覺到一陣陰風陣陣。
轉頭,隻見辦公室外站著姚若嵐。
果然是有預感的。
“你怎麼來了?”許文山問。
“你在查李美的案件是吧,這李美才剛死,需不需要我們詭案組幫忙?”姚若嵐已經收到了重案組上司的消息。
“不用了吧,我能查出來。”
姚若嵐說,最近的盜夢儀器剛好又升級了,十三妹也冬眠結束了,拿這個案件給她練練手好了。
十三妹有可能會成為警隊第一名夢境警察,警隊各界對她的能力寄予厚望。
姚若嵐幽幽地說了句,“要不然,你們比比看,誰先找到凶手?”
“那就來吧!”許文山的鬥誌全都燃了起來,他接受了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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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盜夢開始。
肥佬舉起桃木劍,一道閃電,陰陽之門的電波借助閃電開啟。
盜夢頭盔內噴射出迷煙,“呼”地一聲,十三妹進入了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