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妹回到家中,睡了一覺,到了下午,就出門去尋人偵探社。
地址是在報紙的邊角廣告位上查的,是一棟很舊的樓。破舊的住宅區,房子起碼有五十多年曆史,連個電梯都沒有。
順著樓梯上了三樓,掛著一塊牌子,“PASSBY”。
PASS,BY,拆開來,就是“過隙”的意思。正所謂白駒過隙,不留痕跡。
十三妹想,名字確實是怪,好像有個咖啡館也是這麼叫的,但這就是尋人偵探社了吧。
她敲了敲門,門很快被打開,隔著鐵門站著一個男人,樣子是迷人好看的。
但這人似乎有意扮老,蓄著厚厚的胡子,頭發較長,用發蠟梳到腦後。
他穿著價格不菲的手工定製西裝,一雙紅色聖誕款式的襪子,舊舊的網球鞋。
奇怪的裝束、奇怪的男子。
“你好。”十三妹說,“我來找人的。”
“是不是陳通?你的外賣!”一名送餐小哥上樓,對著屋內叫道。
“對!我就是。”
原來這人名叫陳通,他就是PASSBY尋人偵探社的老板。
陳通開門,十三妹進屋。
陳通打開外賣,放在桌上,幹煎帶魚、豆腐火腩、蜜汁叉燒、白灼芥藍,一盒白飯。
“你吃了沒有啊,要不要一起吃?”陳通將筷子遞給十三妹。
“不用了。”
陳通吃飯,差點味道,對,陳通從昂貴的西裝口袋裏拿出一根幹辣椒,咬了一口。
十三妹坐在一旁,說著她要尋找的對象——
隻有個假名,叫魂鬥羅,1987年可能住在東水區域,有一卷錄音帶。
陳通繼續吃,說,資料你就放桌上吧,我一會兒認真看,三萬元能接受吧?
“你能找到魂鬥羅嗎?”
“放心。”陳通咬了一口幹辣椒,辛辣刺激著舌頭。
曾有人說,辣並不是味覺,而是一種痛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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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姚若嵐開著自己的甲殼蟲轎車,來到K城的一個小山村。
何水妹的家,謀殺案的第一現場。
過了十三年,這裏的變化不太大。
她拿出那張女凶手的黑白畫像,想著,凶手究竟是誰,住在哪兒呢?
一個落魄的搶劫者,一個癮君子,為了幾十元錢竟殺了人。
姚若嵐站在何水妹居住的村屋前,閉上眼,幻想著將自己帶入這名凶手。
我,我是女凶手。
我為什麼要搶劫?毒念犯了,沒錢,我要弄點錢,去買那戒不掉的東西。
可我是怎麼來到這個村子的?
我定是身無分文,這個村子那時也還沒通公交車,我不可能坐的士來打劫。
沒有辦法了,我是走路來的嗎?
走路,一個人徒步行走,能走幾公裏?
大概也就是3、4公裏,再長的路就會很喘、很累了。
我也走不了多遠,我是一個被毒念侵蝕的、身體很差的人。
所以,以這個村子為中心,方圓三公裏之外,有房子的地方,應該就是那個女凶手的家。
可是方圓三公裏,範圍很大。
再之縮小,女凶手逃出村子,被哥哥何金弟追趕,是往一座山上跑的。
人的本能,就是朝著熟悉的地方躲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