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也沒事,反正知道了凶手是火鳳凰,

雖然是假名,但警察知道火鳳凰這號人物,她是某個社團的三把手。

人瘦瘦小小,卻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她完全符合嫌疑人的特征。

警察想,把火鳳凰抓回來,將她的指紋和在案發現場、窗戶上發現的血指紋一比對,她就插翅難飛了。

但壞就壞在那枚血指紋上。

血指紋上的血實在是太粘稠了,根本提取不到完整的指紋。

將之與火鳳凰的指紋比對,無法判斷這血指紋是否是火鳳凰留下的。

警察決定采取強攻審問。

將火鳳凰帶進口供房,警察開門見山地問,“是不是你殺了何水妹?”

火鳳凰一愣,“誰是何水妹?”

警察說,不要再裝了,事情我們都知道了,一周前,你跑到村子裏去搶劫。

你搶劫了何水妹的家,何水妹反抗,於是你就殺了她,你的樣子還被何水妹的哥哥——何金弟看見了。

火鳳凰,你逃不掉了,坦白是你唯一的機會。

火鳳凰聽後大呼冤枉,阿SIR,你到底在說什麼啊,我火鳳凰好歹是出來混得,有名號的,我幹嘛要去搶劫一個村婦的家?

警察一聽,也覺得是有道理的。

火鳳凰是社團的三把手,打架、砍人、收保障費,做的都是一些利益可圖的事,可她有必要她親自出麵去搶劫一個村婦?

劫案現場,丟失的財物經過證實,隻有最多幾十元。

按理說,火鳳凰完全犯不著為了幾十元去打劫殺人,但這人底子本就不太好,窮凶極惡起來,什麼都幹得出。

警察問火鳳凰,那你說說,七天前,案發之時,你在做什麼?

關於這個,火鳳凰回答得支支吾吾,她說自己一個人在家看電視。無法提供時間證人。

看電視?大早上的看電視?這實在太扯了。

沒事,有目擊者。

警察讓火鳳凰站在五個嫌疑人當中,找來何金弟辨認。

何金弟看了很久,選了一個,認錯了。

這也不怪何金弟,他本來就沒看清楚行凶者長什麼樣,事情又過了一周,麵對五個嫌疑人,他沒認出來。

又關了火鳳凰幾日,無論怎麼問,她都堅持說自己絕對沒幹過。

火鳳凰恨恨地說,“SIR,他媽的,你告訴我是那個王八蛋說我是凶手的,我要去教訓這人。”

而魂鬥羅這個綽號,警察是不能提的。基於證人保護原則。

由於沒有確鑿的證據,警察不得不釋放了火鳳凰。

但警察並沒有放棄追凶,他們還是將主要嫌疑目標鎖定在火鳳凰身上。

很快,有掃毒組的同事介入。

說,火鳳凰暫時先不能抓,那個殺人案你們先停一下。火鳳凰的社團和一個毒物交易案有關,這背後涉及到很多重要的犯罪者。

於是警察先將那殺人案擱置,由掃毒組的同事偷偷跟蹤火鳳凰。

.

跟了有三個月,終於,等到了火鳳凰和一群毒販進行交易。

掃毒組的警察在暗處掏出槍,“火鳳凰,你們逃不掉了!”

“媽的!拚了。”

火鳳凰見毒物交易的事情暴露了,橫豎都是死,於是也拿出槍,帶著幾個手下和警察奮戰。

“砰!砰!砰!”

一場激烈的槍戰後,火鳳凰死在了警察的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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