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有一個線索,又將這案件變得撲朔迷離。
第二日,法證部門傳來檢驗報告——在明娜遇害的那輛轎車的車尾箱,找到的幾根毛發。
毛發是短的,很細,證實這毛發並不屬於死者Kevin,不屬於明娜,也不屬於明娜的丈夫吳峰。
那這毛發是誰的?也不可能是王歐兒的。許文山回想起王歐兒是一頭蓬鬆的中發。
可究竟是誰曾藏在後備箱裏?難道還有其他凶手?
又或者是汽車店的清洗工在洗車時留下的?
最難解決的還不是這個,而是“凶手”的不在場證明。
根據死亡時間推測,明娜與Kevin是在相隔一小時左右遇害的。
而他們各自的配偶,早就因為鬧離婚而搬了出去,王歐兒住在新房子裏,吳峰在時鍾酒店住了一個禮拜。
現在是1999年,監控還未普及。
沒有證據能證明,在案發時,這兩人曾經到過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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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許文山去了明娜家。
若明娜真的是死於謀殺,她絕不可能開著車到山頂,在清醒的情況下自願吸入尾氣。
家,應該是明娜死亡的第一案發現場。
那地方與日月組織的辦公地隔了幾條街,在海邊,幾十棟老舊的洋房。
洋房都是三層結構,每個房子都建有一個室內車庫。
這裏住著多一些中產階級的家庭,這棟房子,戶主是吳峰。
吳峰在一個禮拜前已經搬到時鍾酒店去住了,沒再回來。
有個鄰居說在案發前曾見過明娜。
大約是在晚上九點,那鄰居在外麵散步,見明娜的車開回家。
鄰居還和明娜聊了幾句,“這麼晚回來啊?”
“是,剛從日月組織上完祈禱課,對了,你有沒想過也來聽聽課?”
鄰居笑了笑,說,我這幾天有事,以後再說。
鄰居對於明娜的評價是,這人自從去了教會之後,就顯得有點怪,腦子一直沉迷著末日的事。
鄰居很清晰的回憶起,當晚九點,他見到車內的明娜,明娜是一個人在車裏。
而後明娜就回家了。之後再無人見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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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娜的死亡時間大約是淩晨12點之間。
也就是說,從明娜回家,到她去了山頂,死在十公裏外的山頂涼亭,這之中的三個小時,一定發生了什麼。
門外已經拉起了警戒線。
許文山進入屋內。
雖然有了灰塵,但仍舊可以看出屋子收拾得很整齊。
一層是客廳,二樓有兩個房間,一個房間裏有些男士的衣物,整齊的疊在床上。
這應該是吳峰的房間,夫妻二人分開睡很久了。
但從這些衣物判斷,明娜依舊是想念丈夫的,盼望丈夫能回來。
另一個房間,是明娜的臥室。
牆上掛著一張日月之神的畫像,桌上都是經書,還有一些藥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