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奪命詭計 12(1 / 1)

與此同時,姚若嵐回到警局,她找到警員PC1486。

問說,“你還記得前幾天那個司機撞鬼的案子嗎?把那個案件的資料給我看看。”

警員取來檔案,姚若嵐翻閱,她的手、指著卷宗,卷宗上報案人、那個司機的口供:

晚上十點十分左右,他約了個女網友,開車到喜雲村附近去看星星。

那地方很偏僻,男司機將車停下來,與女網友仰望星空,暢談心事。

果然,那個時間,和潘珍妮遇害的時間很相近,最關鍵的一點,是喜雲村,吳江的家附近。

姚若嵐心中想著,繼續盯著卷宗上的內容看:

男司機說他突然看見了空中懸浮著一個黑影,他以為他看到的是鬼。

他說那畫麵是什麼奧特曼大戰孫悟空。

不是鬼,是光的折射,

那地方是在山上,空氣中雜質較多。男司機車輛所在的位置,連著一條國道公路。

國道公路在晚上十點解禁,路上都是大貨車,貨車發射出強光,強光可能射到某一棟房子,或者是在田間站著某個農夫正在幹活,這個農夫手裏剛好拿著一個鏟子之類的東西。

影子被貨車發出的光照射,而光在空中產生了某種折射,就正好投到了山路上,投到了幾十米外的男司機車前,被他所看到。

他說那個鬼影就像是拿著金箍棒的奧特曼。

不是,不是奧特曼,不是孫悟空。

光的折射也不是照到了什麼幹活的農人身上,那麼晚了,農人早就休息了。

姚若嵐讓PC1486用電腦打開地圖,分析著男司機所看到“鬼”位置附近的地形。

除了幾十米外的公路,那裏還有一條溪,連著喜雲村的九重溪。

所以真相是這樣的吧——

男司機所看到的那個鬼影,其實是凶手。

倘若凶手此時正在河中,坐在一條單人皮劃艇上,他帶著頭盔,頭盔看起來就很像是奧特曼的影子。

他的手中有兩個船槳,船槳的末端相連。

凶手正在溪水中快速地劃槳,那畫麵剛好被遠處公路上貨車的強光照射,折射,投影到男司機的前方。

就像是有人在拿著金箍棒一樣。

拿著金箍棒的奧特曼,人總是用自己最熟悉的回憶描述事物。

實際上,男司機看到的正是——戴著摩托車帽、在皮劃艇上快速劃船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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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的推論很快得到佐證:

吳江曾在幾周前購買過一條充氣式皮劃艇,同時他也買了繩子、鉤子之類的物品。

吳江的水性很好,也有同事說吳江最近一直在偷偷健身。

警察經過實際推算,倘若吳江是凶手,他是有可能做到“跨村殺人”的。

晚上九點,吳江回到喜雲村,在小賣部買東西,讓小賣部老板成為他的第一時間證人。

之後,他回到家,由於喜雲村每棟村屋相隔有一定距離,又是夜晚,村民都呆在家裏休息。

吳江拿了繩索,快速跑到矮山上的涼亭,耗時不到5分鍾。

他用繩索勾在一棵樹上,抓緊繩索,從樹邊快速蕩下陡坡,到達十幾米下、山腳的溪邊,在溪邊的隱秘處將事先藏好的皮劃艇取出。

同時戴上了摩托車頭盔,用來偽裝自己。

接著他乘坐皮劃艇沿著溪水劃了7公裏,到達仙俞村,下了皮劃艇,沿著算好的路線走到潘珍妮住的房子前。

敲門,潘珍妮開門,他掏出刀殺人,殺完人之後沿原路返回。

回到皮劃艇,繼續劃船,劃7公裏回到喜雲村的山腳下。

藏好皮劃艇,順著繩子爬上矮山,之後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家。

經過警察推算,吳江若是完成這些事,所需要的時間最快是一小時,他給自己留了一個半小時,綽綽有餘。

等待十點半,女技師上門,做他的時間證人。

吳江的不在場證明被揭開了。

但推理隻是推理,依舊需要實際證物。

為此,警方出動了水下搜尋隊,沿著這7公裏的水路尋找。

經過三日的水下搜尋,在中段位置、五米深以下的溪底,找到一把水果刀、一件包著石頭、沉入溪底的帶血風衣。

經過化驗,這把刀與潘珍妮身上傷口的刀傷吻合,這風衣上的血跡是屬於潘珍妮的。

最關鍵的一點,在這件風衣上還發現了另一種微量的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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