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自作自受 2(1 / 2)

他說,7月19日,他去外地辦事,坐火車,在火車的餐車上吃飯的時候,遇到一名壯壯的年輕男子。

那個男子看到這枚袖扣後,表示很喜歡,說自己的幸運字母剛好是“Y”,問圓俊生能否將這枚袖扣賣給他,他願意出高價。

圓俊生當時就同意了,收了100元,扯下袖扣給了這名年輕男子。

圓俊生畫出了這名年輕男子的肖像圖。

隻是他畫的時候很猶豫,因為這已經是半個多月的事了,一名匆匆過客,他不是很記得這人的樣貌了。

警方去查了,根本就沒找到圓俊生所說的那個壯壯的年輕男子。

當然,由於那個年代的刑偵技術,加上火車旅客的流動性,若真有這樣一名年輕男子,也是很難找到的。

但警方認為圓俊生就是在胡扯。

怎麼可能會有一個人花100去買一個袖扣?這在當時、哪怕如今的物價都是很高了。

就算有這樣的人,圓俊生並不缺錢,他會為了100元錢扯下袖扣?

這不過是他推脫罪名的幌子。

警方推測葉莉莉就是在7月17日遇害的,而圓俊生的不在場證明也並不“完美”。

他住的別墅是有傭人的,但傭人說7月17日晚上,圓俊生吃過飯後,就回房了,直到第二天上午九點才下樓吃早餐。

別墅有後門,圓俊生完全可以從後門出去。

換句話說,7月17日晚飯後,到7月18日上午九點,圓俊生是沒有人見過他的,他有足夠的時間殺死、掩埋葉莉莉。

警察將圓俊生送上法庭。

這個案件在當年鬧得很大,圓俊生自始至終都不認罪。

那枚Y字袖扣是最關鍵的證據,法庭的第一次判決,裁定圓俊生謀殺罪名成立,原本是要判處死刑。

但是有太平紳士出麵寫求情書,同時圓俊生的父親為了保兒子,讓葉莉莉的父親葉昌登寫了一封諒解書,加上圓俊生之前無案底記錄,法官綜合考慮,判了無期徒刑。

圓俊生入獄,入獄後父親為兒子上訴,請了最好的律師。

不斷搜集證據,依然是找不到圓俊生所說的那個在火車上遇見的、“壯壯的青年人”。

但是律師用了別的方式,就是模糊案發時間,沒有證據表明葉莉莉一定是死在7月17日當晚。

此後出現了幾個“關鍵的時間證人”:

有人說在7月18日,在山附近還看見葉莉莉,也有人說在7月19日也看見了葉莉莉。

這幾個時間證人說得信誓旦旦,既然7月18日、7月19日都見到葉莉莉,那圓俊生就不是凶手。

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二審法院裁定圓俊生謀殺罪名不成立。

1948年,圓俊生在坐了五年牢後無罪釋放。

當然,媒體、坊間早就議論紛紛,那突然出現的“時間證人”多少是有些刻意,都說圓氏家族有錢,把這事壓下來了,還讓死者葉莉莉的父親葉昌登隱忍著不上訴。

說歸說,事就這麼過去了。

從監獄出來後,圓俊生就在山上買了個洋房,足不出戶,不問世事,一直活到了如今。

在死前的最後一刻,他抓著姚若嵐的手,告訴姚若嵐,“我真的沒有殺死葉莉莉。”

他不想自己到死都被外界誤認為是“逍遙法外”的殺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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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俊生死後,遺體被放入棺材,送入殯儀館。

夜晚,姚若嵐獨自坐在靈堂守靈。

看著麵前的棺材,牆上掛著圓俊生的黑白遺照,音樂播放著那首《相見忘不了》。

姚若嵐蹲下身,往火盆裏燒紙,她一直在思索著昨日大伯死前和她說的那句話,“我沒有殺死葉莉莉”。

關於這宗案件,雖然家族裏封口不提,但是姚若嵐也還是了解到一些情況。

她想著,如果大伯是被人冤枉的,也許...有3個嫌疑人。

第一個嫌疑人,她猜測是她那位從沒有見過麵的奶奶,奶奶二十幾年前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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