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天正,19歲大學畢業。 平常在飯店打打散工。但昨晚就在我剛想下定決心投一份簡曆的時候。 有一條消息彈了出來,停屍房守班,工作時間晚上12:00~4:00。月薪2萬,沒有月休。中途必須幹滿一年,不可辭職。
呀哈,來的早不如來的巧,這麼個好事兒竟然被我趕著了。我立馬跟他回了消息,在雙方都達成條件後,對方決定在明天的中午簽合同。
次日中午,當我在我們約好的茶樓等他時,一個穿著道袍的神秘人在我對麵坐下,我正想這人是誰,都21世紀了,還cosplay這麼low的角色,但他從兜裏掏出一張合同,並用著奇怪的聲音對著我說:“你確定你要這份工作?這是很艱難的。前兩個幹這個的一個失了魂,一個上了吊。”
我聽到他這一句話。差點兒把剛喝進去的茶水吐出來。What?他說什麼?有人因為這份工作而上吊? 嘿,我就TM的不信邪,對他說:“不要嚇唬我,我很勇的。,肯定能幹好這份工作。”
他見我說這句話也沒再勸。而是默默的把筆和合同送到我的麵前。
簽完合同後,他說:“今天先休息一天,下個星期一正式上班。”
我沒有說話,而是默默的看著那份合同,我覺得自從簽了字之後。周圍會感到涼颼颼的。我也沒很在意。 等我走出茶樓。才發現已經到了下午6點。找了附近的一個包子鋪,吃兩個包子。就回出租屋了。
到家之後,躺在床上思考著今天的事情。先是出現一個穿著道袍的奇怪的家夥。後邊簽完合同又有涼颼颼的感覺。不對,很不對。我的祖上有一代是茅山道士, 他們將一些道法傳承了下來,雖然我爹還沒教我,但我也略懂一二,那不應該是停屍房,那應該是活屍房。活屍顧名思義。就是人死後沒有靈魂,但軀體還活著。哎呀呀,惹上大麻煩了,我已經簽訂了契約,不滿一年沒法解除, 唉,沒辦法,以後上班小心點兒吧。
想了一會兒後我想開了。管他呢。反正再不賺不到錢我就餓死了。所以,我就決定。管他活屍死屍,能讓我賺到錢,天王老子來了,我都能給他打一打。哎喲,我C,包子吃多了,想拉屎。
次日清晨,我翻開了爺爺臨終前留下的那本書,孤魂野鬼-厲鬼-陰差-鬼兵-鬼將-城隍-司殿-陰帥-判官-功曹-十殿閻羅-五方鬼帝-地藏王-酆都大帝-後土娘娘。這些是鬼的等級劃分。估計停屍房裏麵最厲害的也是厲鬼。用桃木劍或者是糯米。便可擊敗,不足掛齒,怕就怕在要是一群野鬼和兩個厲鬼,那完全打不過呀,如果僥幸打過了就鬼將那個護犢子勁兒,第1天打完第2天不得來鎖我命啊,不行,不行,不行。過兩天得去我爸那裏一趟,找他借兩張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