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古城鎮(1 / 2)

由於花生被列入失信名單,所以隻能羨慕地看著李玲住進了五星酒店,而自己卻隻能去住民宿。

雖然五星級酒店未必比民宿住起來舒服,但花生還是感覺十分不爽。

李玲也勸他:“哥,你現在應該不差那點兒錢了,還是盡早把債務處理掉吧!”

花生難道不想盡快處理自己的債務問題嗎?但一旦處理了債務,自己就失去了繼續創業的資本,而且自己被人坑了,難道連反抗的心思都不能有嗎?

發財銀行想以國家規定利息的4倍來要求花生還款,而且已經起訴了,並且法院也把花生列入失信黑名單了,以花生的想法,那就是銀行和法院都不準備讓他還了。花生難道真就那麼賤嗎?自己掙的錢難道就是大風刮來的?大家如果都任放高利貸者欺負,那上千萬的負債者何時才能夠翻身上岸?

發財銀行作為強勢放高利貸方,把負債人往死裏逼的時候,從來都不會想,自己這樣做是否合矩合法。相關的法院作為放高利貸者的幫凶,他們也從不會考慮社會影響,隻想著賺錢,為自己和單位謀取利益。美其名曰:維護法律的尊嚴!

法律的尊嚴需要這樣維護嗎?

如果法律的尊嚴是靠賺錢來維護,那麼這個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怎麼可能會出現?

頒布法律的目的是為了規範人們的行為準則,當幾乎所有人都在違法犯罪的時候,那就說明這個法律它就不應該存在。幾千萬失信人的出現,本身就說明放貸者是在違法放高利貸,而征信被這些放高利貸的人亂用,必然會造成社會的混亂。而法律的滯後性,卻讓這部分負債失信人陷入了嚴重的生存危機。法院在這個時候不僅不應該幫著放高利貸者去催收,去維護所謂法律的尊嚴,而是應該積極向上麵建議,免除這些誠而不幸的負債人的債務,或者是廢除關於征信的這部法律。難道真要像北大的教授說的那樣:不要怕貧富差距大,隻要老百姓不造反就行。

上學的時候,老師一直講我們國家是社會主義國家,不像資本主義國家的人民一樣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人民受到資本家的嚴重剝削。

但資本主義國家的人民,失業破產後卻能夠受到政府生活的保障與資助,《破產法》讓他們有重新上岸的機會。不會像我們國家的負債失信人一樣,不僅生活失去了保障,還徹底失去了上岸的可能。到底誰才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花生很迷茫。

花生曾經在一本書上看到過這樣一句話:“萬惡的資本主義國家,讓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民一直心生向往。可惜無錢無權的勞動人民,連受資本家剝削的資格都沒有。”

花生越想就越理解那些有錢人,他們移民到國外的真正原因,恐怕不是因為不愛國,也不是因為他們的第一桶金都帶著血。而是因為,在國內做生意,你不敢保證資產的絕對安全,萬一哪天生意失敗,便會徹底失去了東山再起的機會。

花生也想移民了。

但在移民之前,必須得掙到足夠的錢,否則,連國都出不去,還移個屁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