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現代社會,有錢就是爺,沒錢難倒英雄漢!
很早以前,我便明白這個道理,於是“搞錢”這兩個字,對於我來說,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對自我的要求,是一種根植於內心深處的信仰,是一種誰也無法撼動的堅定力量!
2004年,我回來時,父親攙扶著我,我理著一個光頭,頭上有明顯的刀疤,穿著一套迷彩服,倒背著一把破木吉他,右手打著石膏,醫用紗布把手掛在脖子上,父母喊我,我的眼睛不能轉動,隻能目視前方,想看見側麵的父母,我得轉個身,才能看見他們,我的聲音更像是蚊蟲,不再洪亮;唯一讓我欣慰的是,我們買了一套150平方米的房子;
重傷之前的記憶一度模糊,隻知道是在深圳,學會了許多本領,後來我才知道:有許多在深圳打工的人,都落下了殘疾,有的甚至連命都丟在了他鄉,而我,是幸運的,至少我的命還在!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記憶正在逐步恢複,發生了許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然而,對於“搞錢”,從始至終也沒有忘記。
一、賣服裝
2007年,我進入某龍汽車有限公司上班,在焊裝車間,流水線上幹活,都是站著上班,不停的揮汗如雨,就為了在工位上比機器人做的快,工廠的基本情況是:重複的工作,機械的勞動,很低的薪水,無望的未來!
時值冬天,那天,我穿著母親廠裏做的多功能襖子,走進了宿舍樓,走道上忽然有一哥們把我的肩膀拍了一下,
笑著說道:哥們!你的衣服看著很不錯啊,像jin察的衣服,一定很暖和,在哪裏買的啊?
我笑著回答:這個是穿著很舒服,在我老家那邊買的,怎麼了?
那哥們遞來一支煙,說道:這衣服很好看的,幫我也買一件過來行嗎?
我點頭道:行!過幾天休息,我回家的時候,跟你帶一件過來。
說完後,我們互換了電話號碼;
周末放假,我回老媽廠裏,想買了一件這個衣服,因為都是熟人,老板把衣服給了我,我連聲道謝,後來我帶給了公司的這個哥們,他非常高興,連聲對我感謝,而那天,我同樣也穿著這種多功能的襖子,不過這次是長款,他說穿得太帥了,估計他老鄉看見後,也會找我買的,我一笑了之;
一天後,這個哥們帶動了他的許多老鄉,都要買我的這個衣服,而一傳十,十傳百,我當時心想:我們某龍公司有接近20000多人,如果都找我買衣服,我不是發財了嗎?那時估計有幾十人購買我的衣服吧,我隻能等下一次休息跟他們代買;
短款衣服的進價是50元,我售價是100元,長款的衣服進價是150元,我售價是300元,這周我需要帶5套短款5套長款的這個衣服,算了算賬,我可以賺1000,而成本的話,我本來每周都會坐車回家,隻是順路而已;
第二次,我順利的賺了1000元,而那些哥們為了感謝我幫忙帶衣服,還額外給了我500元,作為跑腿費,相當於那個周末,我賺了1500元的純利潤;
接著又一次,他們要30件這個衣服,講實話,雖然衣服都在包裝袋裏不占位置,但是,我那時沒有車,隻能坐公交,我要轉兩次車,把30件衣服全部帶回公司,也很累,特別是我坐的那幾路公交車,都非常的擁擠;
我分了三次往返,才把這些衣服全部運到公司,想想可以賺錢,還是忍了下來,如此過了一個冬季,我賣出了應該有300來件衣服吧,因為有長短款,利潤不一樣,我算一件賺100,就是30000,冬天快過完了,廠裏也放假了,我的這個生意也告一段落了;當時心裏想:做生意果然是最快的致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