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學校的法律援助中心開始招人了,你們要去嗎”廖雨在寢室問。

作為一個法學生,秦艽肯定是想多參與法律實踐的,但她覺得自己基礎不夠好,邏輯思維能力一般。她猶豫地說“我有點想去,但我怕選不上”

舍長王悅鼓勵道“沒事的,艽艽,你去試試唄,說不定就上了”

廖雨也說“對啊對啊,不試試怎麼能知道不行呢,那可是法律援助中心,進去了肯定能接觸到很多案例,學到很多知識的”

“那我投一下簡曆試試吧”秦艽點了點頭。

秦艽的簡曆順利通過了,負責人給她分配了第一個課題,是一個普通的勞動爭議案件。

和當事人約在學校法援的辦公室。

秦艽第一接觸實務案件,心裏有些緊張。

看到當事人走進來,秦艽立馬起來上前迎接,當事人名叫李為,是一個年輕的小夥子,長相周正。坐下之後李為開始講他和公司之間的糾紛。

李偉說“我在一家知名運動品牌做運動顧問,本來我工作地好好的,但是公司最近給我發了一張調崗通知單,上麵寫著因公司運營發展需要,將我的崗位從運動顧問調整到銷售顧問,並且接到通知3日內沒到新店報到的話視為礦工,連續曠工達3日的視為主動離職。我現在不同意調整崗位但是不去上班的話將視為自動解除勞動關係,我該怎麼辦?”

聽了李為的話,秦艽認真的思考了一下說“結合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可以因為業務原因對員工進行合理的崗位調整,勞動者不能隨意拒絕。但問題在於公司不能隨意對工資進行調整,即使調整了崗位也必須按照勞動合同上簽的工資來發。這件事的關鍵點在於你還想不想要在這家公司繼續上班?”

李為回答說“如果他要調崗的話我就不想在這家公司幹了,如果是原來的崗位我還可以繼續幹。反正公司現在給我直接發調崗通知書的方式我是不能接受的”

“我們這邊建議你這樣處理,如果您繼續上班,那您就要做好一個證據的保存,等你以後不上班了,你可以去法院告他們拖欠工資,讓他們把以前的那些工資給你補回來。如果你不打算在這家公司繼續幹了,你也不要主動離職,除非公司直接把你開除了,開除之後,你可以向公司主張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

李為讚同地點了點頭,他又接著問“如果公司強製調崗我該怎麼辦呢”

秦艽想了想回答說“你需要盡量多的收集強製調崗和辭退的證據,這些對之後的勞動仲裁有幫助,包括調崗之後薪資待遇降低、公司發的通知、和人事的聊天記錄,但是請您注意不要提自己要主動離職這件事”

“公司那邊現在改了我的職位,工作地點也改了,我應該去哪個工作地點工作呢”

“去原來那個,你不能不去上班,否則你就有過錯了,你正常打卡,這樣可以證明你一直都在上班。你主要是每天都要去打卡拍照證明你沒曠工,公司不給你安排上班時間不關你的事”

“我有一項工作任務是工作時間需要離開店鋪去社區組織消費者進行體育活動,我這個工作任務也是正常進行吧”

“你盡量還是去做之前的工作 如果公司沒給你安排不用管,盡量證明不是你不做是公司不給你排班”

“就是我們每周都有一天休息的時間,如果他不給我排班的話,我是自己選擇一天休息呢,還是先不休息呢?”

“你自己選擇一天休息,大體上按你之前的來就行”

“好的,謝謝你啊同學,後麵有什麼問題還可以找你嗎”李偉說

“可以的,你加我微信吧”秦艽把手機拿出來出示二維碼,李為添加了她的微信。李為走後,秦艽還在那思考案情,她有預感這件事不會那麼容易解決。

果然三天後,李為又加了他的微信。

「同學,打擾你了。我想問一下如果我同意了公司的經濟補償金額,那後續我需要出具什麼證明嗎?因為他這個補償金是下個月和工資一起發,後麵的流程該怎麼走,怕公司讓我簽一些離職證明啥的,麻煩你啦。」

秦艽想了想,輸入了一段話。「可以簽一個協議,內容是終止勞動關係,公司給經濟補償,你同意後續不去仲裁,你可以要求公司弄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