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法律②(1 / 3)

一.上半年開兩會,下半年開黨會。

1.兩會是人大會和政協會;

2.人大、人常是我國的權力機關;法院是專門的審判機關;檢察院是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 監察委是行使監察權的專責機關;政府是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

3.政協不是國家機關,是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重要機構;

4.人大最低設在鄉鎮級,人常最低設在區縣級;

5.縣級以上的人大代表享有刑事豁免權,先報告後抓,開會時找大會主席台報告,閉會時找本級人常報告;

6.兩會是 5 年一屆,每年開一次;全國黨代會每 5 年開一次;

7.黨章和團章調整的社會關係不是法律關係。

一.49 年至 54 年沒有全人大,中國政協會議起著全人大的作用;49 年至 54 年沒有《憲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這個憲法性文件起著臨時憲法的作用;一直到 1954 年 9 月 20 日全人大一屆一次會議才產生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憲法。後曆經75 憲法、78 憲法和現行的 1982 年 12 月 4 日通過的憲法,對現行憲法又進行了 88年、93年、99年、04年 和 18 年幾次修正。

二.在我國修改憲法隻有全人常或 1/5 以上的全人大代表才有資格提議,修改時需經全體人大代表的 2/3 以上通過方有效,其他法律的修改過半數同意即可;

三.中國人甲在美國洛杉磯刀了日本人乙,把握:

1.中國能管→基於屬人原則,誰的人誰管;

2.美國能管→基於屬地原則,誰的地盤誰做主;

3.日本能管→基於保護性管轄原則,誰的人受到傷害誰管。

注意:我國飛機、我國船舶、我國駐外使領館內一律使用我國法律。

有買書的意思,看錯書名或價格了才是重大誤解。

國家強製力。

有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四個途徑。

十.把握:

1.我國的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

2.我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製度;

3.我國的根本製度是社會主義製度;

4.我國的根本政治製度是人民代表大會製度;

5.我國的基本政治製度是三個:多黨合作製度、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基層群眾自治製度。

6.我國的國家機關活動準則是民主集中製原則。

十一.把握:

1.多黨合作的前提和基礎是憲法和法律;

2.多黨合作的原則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3.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區、自治州和自治縣,不包括民族鄉、自治鄉;

4.民族自治機關是人大和政府;

5.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會中主任或副主任必須是本民族人;

6.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必須是本民族人。

十二.把握:

1.趁人不備秘密竊取或以假換真構成盜竊罪;

2.趁人不備公開奪取構成搶奪罪;

3.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脅或故意灌醉、下藥等構成搶劫罪;

4. 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獲取非法財物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