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最後的道別(下)(1 / 3)

第十章最後的道別(下)(本章免費)

淩霜嘴角上揚,得意道:“這個,就讓我來解釋吧!畢竟我哥很謙虛,我講比較全麵。嘻嘻……我哥從小智商就特高,膽子也大得很,就算有人在他麵前打得頭破血流,也絕不會後退一步,更不會膽怯。還曾好幾次以目擊證人的身份去公安局錄口供呢!當時張局長還隻是一名專案組的隊員,給哥哥錄過口供,很佩服哥哥的膽量。後來有幾次是他同事錄口供,隻要他不忙,就一定會過來看哥哥。長大一點後,男孩子之間免不了打打鬧鬧。雖然哥哥打過幾次架,但那都是迫於無奈,而且還從沒受傷過,就連非常輕微的皮外傷都沒有。哥哥打人打的都是內傷,表皮沒有一點受傷現象。七八個小孩一起打群架,其他小孩都是鼻青臉腫地回家,而哥哥卻像不曾參與過的人似的,和幾個鄰居家的小孩一起回家了。當那些有錯在先卻在父母麵前告上一狀的或沒有錯但平白遭打而還擊的小孩的家長找上門來理論時,被找上的小孩都會挨父母一頓批,甚至挨打。而哥哥總是被置身事外,因為他經常勸架,小孩子們向父母交代打架過程時,也都會提到哥哥勸架那一段。在一旁勸架的小女孩們,也會為哥哥擔保。更何況,即使有誰被哥哥打了,也說不出哪塊瘀青、哪處傷是哥哥打的。和自家的兒子比,沒人不喜歡哥哥的,誰若是指不出哪兒是哥哥打的,卻硬要說他打過自己,這不僅會被家長批評一頓,還會遭到小女孩們的鄙視。有過一兩次後,即使哥哥打人,也沒人會說是他打的。再大一些,小孩子之間因一點不和或由玩具、零食的攀比而打架時,哥哥會說這是弱智行為,在一旁看著,在恰當時候講些在那些小屁孩眼裏隻有大人才講的出的大道理。久而久之,每當因一些小事起爭執時,怕哥哥會說他們弱智而各自忍耐,以至於此後很少有誰打架。

“爸媽看出哥哥的潛能,有意發掘,便將哥哥送去武術班學習了,當時哥哥才六歲。若說器樂、書畫、古文是哥哥的天賦的話,那膽識、氣度就是與生俱來的。在我學會走路後,哥哥很懂如何照顧我,即使偶爾爸媽有事出去,早上出門,晚上回家,我也絕不會餓著。雖然有時會在長輩麵前鬧鬧脾氣,但跟哥哥一起,絕對很乖。長大後,哥哥就再也沒打過架。上初中時,常常有小混混欺負學校裏的女生,有幾名強壯的男生強出頭,卻都在醫院住了個十天半個月的才回學校上課。此後,家境好一些的女生都有專車接送,普通的也有父母騎自行車接送。其他女生便三五成群地一起上學,一起回家,或是由多名男生陪伴。有一天,哥哥陪兩名女生回家時,在一條小巷子裏遇到了幾個混混。哥哥本想息事寧人,但其中一名女生被弄哭了,所以哥哥就給他們每人幾拳,再來一腳,就輕輕鬆鬆地全打趴下,並哭著求饒了。事情在學校傳開後,離我們家近的,或是順路的,隻要沒家長接送,都跟哥哥一起走,早上都早早地起床,在路邊等哥哥一起上學。放學時都排好隊跟著哥哥,其他順路的男生也在一旁跟著保護。幾天後,那幾名挨打的混混找了一大幫人來報複。男生們將女生擋在身後,而哥哥一個人對付他們,打了將近十分鍾。因為我聽說了他們學校的事,好奇心太重,很想去湊湊熱鬧,加上那天放學早,我和小芸潛伏在那一帶,但又怕我們倆會成被欺負的目標,我便讓小芸躲在遠處的電話亭邊用望遠鏡看。隻要我揮手,就代表沒事了,若是揮著紅領巾,她就立刻報警。十幾分鍾過後,他們都受了傷,卻不能傷哥哥分毫,很是惱火,於是把四周的木棍、垃圾堆裏的舊杯子、破椅子什麼的都拿來對付哥哥,惹火了那群女生,她們從垃圾堆裏把一切能砸的東西都拿來,在男生的掩護下,對著那些人亂砸一通。正當雙方僵持不下時,通過小芸報警而趕來的警車逐漸逼近,而由遠而近的警笛鳴叫聲早已傳入每人的耳中,聽那聲音,不少於五六輛警車。因為他們全體受傷,若是保被警察包圍,逃跑的幾率不大,所以乘警察還沒到場,全部四散逃逸。而哥哥,仍然毫發無傷,隻是累得手腳無力而已。三天後,幾名小混混在欺負一名小個兒女生時,埋伏在樹上的哥哥突然跳下,給他們來個措手不及,然後以其中一人為人質,要求他們帶路。就這樣,哥哥孤身一人闖入黑道之人所在地,找老大談判。在全校師生因找不到哥哥而急得團團轉時,幾輛黑道的車駛進學校,校內緊張的氣氛中,幾名混混畢恭畢敬地把哥哥請下車。隨後當著所有人的麵,保證以後不會再欺負學生,更不會欺負他們學校的。然後向哥哥鞠了個躬,便開車走了。所有人都難以置信地望著哥哥,哥哥隻說了句,‘他們已經都被我擺平了,他們老大也答應我會好好約束手下,不會讓他們亂來,更不允許任何人欺負學生……’從此,再也沒聽說過有女生被混混欺負,也沒有男生挨過打。這事弄得學生想罷課,學校想停學幾個月,警方也沒辦法完全處理好,卻奇跡般的被哥哥一人解決了。因此,市長親自接見哥哥,還給哥哥頒發了‘三好學生’證書和‘英雄少年’的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