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園遇敵(1 / 2)

第四章公園遇敵(本章免費)

“霜霜,姐姐,看這邊!”

“笑一個!”

“茄子!”

“花花!舒膚佳!快點!欺騙我的感情,浪費我的表情!”

“別叫啦!”

“哢嚓!好啦!”

“你是相機,還是它是啊!你的嘴巴還會拍照啊!”湖邊、草地上、公園裏、動物園裏全是她們的笑聲、叫聲,以及見到宇文鴻雁驚人的美貌而交頭接耳、感歎、讚美的聲音,甚至還有借紙、筆抄淩霜的手機號碼的。呃,某些人被美女迷暈了,忘了手機號碼可以存手機裏的,嗬嗬。這花妮瑪的那“昵稱”在大庭廣眾之下叫出來太不雅了,這是三人在家裏偶爾叫叫的,上不了台麵,於是乎,淩霜在外麵就改稱“花花”,其他兩人也便跟著改口叫“花花”了。

“可惜啊!”舒芙故意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樣子,但同時拋媚眼又引得其他人哈哈大笑,而宇文鴻雁則是掩嘴偷笑,笑不露齒。

“可惜什麼啊?”李芸笑著問道。

“我們現在拍的,隻有鴻雁姐姐時裝打扮,而古裝的還沒拍,頭發就剪了,拍不成了,好遺憾呐!”舒芙歎了一口氣道。

淩霜在一旁偷笑。“霜霜,你笑什麼啊?”花妮瑪問道。

“你看這是什麼?”淩霜拿起脖子上的項鏈。

“偵探寶!”舒芙和花妮瑪瞪大了眼異口同聲道。

“對,是偵探寶,而且在我家的草地上以及在我家裏,鴻雁姐姐的每一個笑容,每一個動作,我全拍下來了!”淩霜得意地搖擺著項鏈。

“太好了!”舒芙興奮得蹦蹦跳跳。

“‘偵探寶’是什麼東西啊!”宇文鴻雁問道。

在從淩霜家裏出來的路上,淩霜已經告訴過她數碼相機是什麼東西,而且還在無意間偷拍她,使得宇文鴻雁知道了拍照的感覺,故而大家給她照相時,非常自然。畢竟是數碼相機,而且陽光充足,可以不用閃光燈,不像清裝劇《十三格格》裏那些老古董,被格格一拍,就丟了魂。

“是我哥哥公司的最新產品——偵探寶微型照相機兼攝像機,外型是項鏈,由我的大腦控製,我想拍就拍,不想拍時,它和普通項鏈沒什麼兩樣。我這手表除了看時間外還有一個功能,就是偷聽。周圍任何一點細微的聲音都聽得清清楚楚,手表錄音,我的耳環播放,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聽不到。我知道別人在說什麼,可他們自己沒發覺,這兩個組合是偵探寶竊聽器。現在隻是試用階段,還沒上市。哥哥說,我最愛調查,所以就送給我試試,效果好的話,再向公安部門銷售,讓他們能更好地破案,公司也能得到可觀的利潤。”淩霜解釋道。

“說得好!經典!”李芸樂道。

“彼此,彼此!”淩霜拱手笑道。

眾人一片歡笑。

這時,一群左手拿木棒,右手拿雙節棍的人推開人群,擠了進來,為首的一人喊道:“臭丫頭,終於讓我們給逮到啦!哇!還有大美女!哈哈哈哈!”

人群中一陣騷動,繼而人們都向後退了五六步,中間留出一大塊空地。

淩霜大叫一聲:“開工!”

李芸、舒芙立刻站到淩霜的兩邊,擺起架子,而花妮瑪則站到宇文鴻雁身旁保護。

那群人分成三排,第一排正準備攻擊時,淩霜喊道:“當今黑社會老大的小兒子是我哥的小弟,公安局局長的大女婿、二女婿都是我哥的小弟。你們敢跟我鬥,簡直是活膩了,是不是想到拘留所住住啊!不用錢的,免費住宿!”

那群人先是愣了一下,接著左右前後交頭接耳。

淩霜輕聲道:“看他們拿雙節棍的動作、姿勢都不對,一定是嚇唬人的,他們根本就不會用,不用怕,像平時一樣!”

李芸、舒芙點了點頭,淩霜伸手按了手表上的一個按鈕,腦中閃過一個字——拍。

第一排的人衝了過來,有一個臉上有痣的拿著木棒朝淩霜敲來。淩霜往左邊一站,右腳一勾,那人“撲通”一聲,屁股朝天。

眾人大笑。

對付舒芙的小胖子拿著雙節棍笨手笨腳跑來,舒芙站在原地不動。小胖子跑到她麵前,舉起雙節棍正要敲下,舒芙忽地猛踩一腳小胖子穿著皮鞋的腳,登時皮鞋破了個洞,就連另一隻也一起破。小胖子“啊”地一聲“長嘯”,抱著一隻腳,紅著臉亂跳。那姿態,極為滑稽,眾人忍不住,又是一場大笑。

李芸哈哈大笑道:“原來這鞋質量這麼差啊!哈哈哈哈!”

話音剛落,一高瘦、略長一點胡子的男子朝著李芸劈頭一棒。滿臉得意,哈哈大笑。忽然,有人在他身後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喊道:“喂!白癡,你在幹什麼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