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小不更事(1 / 3)

我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三日,出生在南方粵北農村,父母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也就是說,我的基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

但是,我的性格與我的名字雷鳴那樣火爆,要麼風平浪靜,要麼電閃雷鳴。

在四鄉鄰裏人們的眼裏,我是個闖禍精,總會做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來。

再者說,大千世界,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人們普遍認為,人之初,性本善,做好事是人的本分,講之乏味。而人們最喜歡傳播的就是那些不好的事情。

我家牌坊前的洗衫碼頭,就是家長裏短,八卦滿天飛的小世界。如果將它比作是一方大舞台的話,而雷家村的二嫂子就是台柱子。現在,她正在和一幫票友們,眉飛色舞的講述自己收到的八卦呢。

“哇塞,昨天晚上還不到十點,隔壁老王兩公婆就開始做那事啦,連床板都壓斷了,那響聲象爆竹聲那麼刺耳,嚇到與他隻有一牆之隔的寡佬六,直接從床上掉到地上。”

”有沒有這麼誇張?”好事的三嬸一臉好奇,瞪著懷疑的目光問,因為大家都知道,二嫂說話很多時候都是添油加醋的。

“你愛信不信,我今早兒剛起床出到門口,就見到寡佬六的額頭上起了個大包了,幾乎連眼都睜不開了。”二嫂越說越逼真,有鼻子有眼的,令你不全信也信九成九。

“活該,寡佬六就是個鹹濕佬,一見到女人就邁不開步,更喜歡扒人牆根,肯定是他聽得入迷了,才嚇到掉坑上去的。”一個剛生完孩子的美少婦,一臉幸災樂禍的說。興許她也吃過寡佬六的暗虧,才這麼對他恨意綿綿。

”那就錯不離了,隔壁老王四十好幾的人了,比他媳婦吳美珍老整整二十歲,人家是城裏人,又生得那麼水靈,老夫少妻的,不搏老命才怪。”上巷的二叔婆也加了進來,她分析得頭頭是道,你不信都不行。

“聽說那個吳美珍肚子裏,有了別人的孩子才下嫁隔壁老王的,要不,一個二十歲的漂亮姑娘,能看上隔壁老王?”二嫂這時候又拋出一個重磅炸彈,顯出一副得意的的神色。

幾個女人果然被驚得鴉雀無聲,這消息確實太震撼了,未婚先孕,這在舊社會是要被浸豬籠的。

隻沉默了一會兒,二叔婆畢竟是輩分高,能扛事兒,她搖了搖頭說:“這麼說,隔離老王還沒結婚就被人家戴綠帽了。哎!”接著,她一聲歎息。

“又是你們幾個大嘴巴!”這時候,媽媽一手拿著一筐子換洗衣服,一手擰著我的耳朵來到洗衣碼頭。她很有威信,全雷家村都很服她,這和她平時愛管閑事,人又生得靚,男人見了她都喜歡向她獻媚,加上她又樂於助人,這些都有很大的關係。她正是聽了寡佬六的告狀,我剛想出門返學,卻被她逮著了。媽媽老用擰耳朵這一招,也許是擰得多了吧,我耳朵都被擰出老蠶了,這次直接從自己屋門口,幾百米遠拉到洗衣碼頭也不覺得痛了。

“雷鳴,你又惹事了?疼嗎?“二嫂挖花邊料挖到我這裏來了。她才沒這麼好心呢,看得出,二嫂注重的是我犯事的內容,而對於關心我痛與否是其次,甚至可以忽略。因為闖禍是我的強項,整個雷家村都街知巷聞。

我沒有理會二嫂,而是轉頭懟我媽:“不問自取視為賊也,誰叫他摘我背後山那棵黃芪果兒?“

”媽同你講了幾遍了,他是你爸的發少,該照顧就照顧著點兒,你爸叫他想吃黃芪果兒就自己去摘,不用經過誰同意。”我媽說著又擰緊了一下我的耳朵,她身高一米七三,比十歲的我高三十公分,她居高臨下,又繼續說:“你倒能耐了,竟然膽敢在路上打草結兒,絆倒你六叔。害到他的頹腦袋狠狠地撞到路邊的老疙瘩樹上,額頭起了個大包,今早腫到幾乎連眼都睜不開了。”

“嗬嗬?這麼說,寡佬六額頭上的包不是被嚇到掉地上砸出來的,而是你小子的傑作呀。”二嫂故意不嫌事大,說完,顯出一副很失望的樣子,她的意思是寡佬六額頭上的包,就應該是砸地上砸出來的,這樣才算是花邊料兒。

“我就看不慣他以老賣老那個樣子,懶懶散散,埋埋汰汰,要不,也不會四十幾歲還沒娶到老婆。”我又一口氣懟了我媽媽。“

“你……”我媽好一陣氣塞,她又在我耳朵裏加力,被氣得臉色菲紅,顯出一副成熟之美。

我知道媽媽的弱點,她和我爸鬥大的字不識一個,所以,我一生下來就承載著爸媽的夢想,他們嚴格要求我做好人,讀好書,將來出人投地,有大出息。於是,我老神在在地說:“媽媽,還要不要我返學了?”

這一招果然好使,媽媽立即放手,接著叮囑我說:“鳴兒呀,聽媽的,如果用你那層出不窮的整人招數,用三成在學習上,你肯定有大出息。”說完,她親了親我紅通通的耳朵,這種母愛總是周而複始地的發生著。是的,人世間沒有一個媽媽不愛自己兒子的。

但是,孩子的心智始終是幼稚的,道理似乎都懂,就是不服氣。老調重彈,我都聽了幾百變了,這是我心裏說的,我不想說出來傷媽媽的心。

“媽媽,我要返學了。”說完,我逃也似的向學校跑去。

至於後麵我媽她們要講什麼?我知道得一清二楚。因為昨天晚上十點多那爆竹聲,是我將點著的爆竹丟入寡佬六房間裏去的。我也不是全是惡作劇,寡佬六平時愛喝酒,還經常喝了酒就發酒瘋,我看到過他好幾次摸一些小媳婦的屁鼓,我看不慣,就想治治他。

去到學校,我對學習從不馬虎應付了事,尤其對寫字很有興趣,老師布置作業抄寫生字一遍,我會抄兩遍,甚至三遍。還有就是想在女同學麵前表現自己,我會經常查字典熟悉生字,所以,老師同學都讚我無師自通,其實,我自己知道,我是笨鳥先飛,當然,無可否認,我的記憶力比別人強很多,看過一次幾乎都記得了。

這一年我十一歲,讀四年級。我遺傳了父母的基因,爸爸一米八五,媽媽一米七三,我的身高長到一米五三。

這時候,我已經可以讀華廈的四大名著了。《紅樓夢》《西遊記》《三國演義》《水滸傳》。這些在當時是禁書,我是從地主成份的唐叔那裏看到的,他是書香門第,父親是縣參議,解放初期被鎮壓了。家裏這些書是散落在各個兄弟姐妹裏的,尤其是外嫁女收藏的比夠多。

我唐叔很會看人,他認定我是有大作為的人,所以經常教我學習,教我做人。我的超前學習能力也有他的支持,他經常向我解釋四大名著的重要章節。

唐叔的文化水平很高,文彩也相當不錯,能寫一手很秀麗的綱筆字。要不是成份問題時時處處被打壓,考個重點大學是分分鍾的事。他的外甥女是上海交通大學的研究生畢業,他有三個男外甥一個中大,一個華南師大,一個南方外貿外語大學畢業,總之都是人中龍鳳。

我年紀不大,但很有前瞻性。這應該與我,閱讀了不少課外書籍有很大關係。不過,有仇必報,恃才傲物,不服輸,眼裏不藏沙子的性格,對我為人處世的口碑並不咋的。如果有人惹了我,或者我認為決定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去做。是那種不達目的絕不罷休的秉性。

就算是我心中最尊敬的唐叔,出麵勸告也沒有用。我的唐叔曾多次為我的執著,氣得大罵我:“雷鳴,你真的非要電閃雷鳴嗎?要知道,有些事不一定是非黑即白的,尤其是在農村,尤其是在處理人際關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