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作家。
準確來說,我現在是。
作家真的是個很難評判的職業。你無法去定義作家的好壞——要知道,一個人再怎麼偉大,關於立場也隻能是三選一。這時又要扯上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因為這荒誕世界上的立場跟他在讀者心中的形象一樣多。
不過無論是聲討的、勸誡的,還是批判的,開導的,所有人寫文章的目的都驚人地統一——那就是用文字留下自己生命的痕跡。
等他們百年之後,在烈火的熾熱裏化為一抔土,又在泥土的冰冷裏永久靜默,他們的文字卻可以像三星堆裏等待天光固守千年的青銅禮器,為世人所覓,為世人所遇,為世人所歎。
他們可以敵對,爭論,卻又都永遠歎服在文字磅礴的生命力下,掙紮著向它靠攏,隻為偷偷抽出一縷。
而僅僅這一縷便足夠支持他們延續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光陰。這是他們所追求的。他們等待著後人讀到他們的文章,了解他們這個時代的背景,理解他灌注的情感,將他記述了曆史的貢獻狠狠地記上一筆。
懷有這種想法的人我遇到的多了。他們就好像剛被下放的我的縮影,導致我每次見到他們都像是拿著鏡子在看初下放時透著清澈愚蠢的自己。
神真的很了解我的弱點,一臉慈悲地狠狠鞭撻著。不過這又是情理之中的。
我是神創造的。我被創造的初衷隻是補全這個世界崩壞的規則。祂把那支能在天書上寫出字跡的神筆遞給我,還疑惑著怎麼世界的規則還會被凡人影響著。
祂賜我一雙敏銳的,能洞察人心的黑眸。最初幾世的我也確實從這裏麵嚐到了甜頭。我當時為了感念神的恩賜,還寫了不少頌神的祭詩。現在想來還是覺得好笑,即便那幾首詩文早已被我燒毀在了那場遮蔽了金鑾殿的大火裏。
祂賜我通神的能力,我是神諭聆聽者。祂的信徒奉我為聖子、神使。他們說,我是神的寵兒,是天神庇佑的孩子。他們說,神對他寵愛的孩子一向縱容,所以神會滿足我除卻家國大義外小小的貪婪要求。當然,我還沒有蠢到被這群庸俗而不自知的凡人洗了腦。
祂好像還說過,要賜我一顆看透世俗的七竅玲瓏心。不過,我很清楚我體內那顆活蹦亂跳的心髒平凡得與眾人無異。祂似乎忘記了。這樣也好,我對祂的恨或許可以減少幾分。
最令我深惡痛絕的,祂賜了我永不忘卻的能力。天知道我多麼瘋狂地想要躲避那時刻折磨著我的痛苦記憶!那種痛感不是單純的肉體折磨,它由心底而起,攀附著你的每一根神經。
神靈高高在上,憐憫的目光下視蒼生,揮手的神雨潤澤萬物,而我隻是在他背後陰影的沼澤裏苦苦掙紮的玩物。
神喜歡他的造物,便與他的造物一般化為人形。
我對祂的這般舉動嗤之以鼻。祂一個超脫在物種之外的怪物,以為披了一層人皮便與人類無異。不過這樣的祂確實被萬民狂熱地追捧著。
我與萬民不一樣。我知道的,祂沒有心。
我看清了祂:一個沒有心的神,或者說——一個冷血的怪物。
而偏偏這個世界是這個怪物創造的。單憑這個世界的生命是祂賦予的,我便沒有資格去討伐祂。
我隻能受著被眾人豔羨的神賜,用不過三分之一天的天光治愈鞭撻的傷痕,在無人知曉處,渴望爬出神靈的泥潭。
百世的記憶裏,我迷茫了。
神賜的天賦究竟是懲戒還是恩惠?
噓,先別急著尋找立場。
請允許我先講個故事。
等故事結束,由你們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