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誠心想,小說裏失憶這個理由不是最好用的嗎?大家應該都很容易接受才對呀,為什麼他用出來好像效果並不拔群?
他來到這個陌生的家裏已經三天了,還是沒人告訴他家裏的基本信息,此刻忍不住想要問問這個看起來麵善的保姆,希望能盡快融入這個身份。
“劉姨你來我們家多久了?能不能告訴我家裏是什麼情況?”方誠期盼道。
劉姨卻眼神複雜的看了他一眼,心裏感覺有些難受,
把這小子當成兒子一樣精心照料了十幾年,她從沒想過有朝一日居然會問自己來他家多久了。
她停下給方誠夾菜的手,鼻子突然發酸。
方誠一臉無辜,奇怪的問道:“你怎麼了?”
這個自己從小帶到大的男孩竟然把她忘了,還問怎麼了?
世界上最讓人委屈的句子,三個字有很多,四個字的卻隻有這一句。
年近五十的劉姨瞬間被這句話傷到,轉過身眼淚控製不住的流下來。
“你好好吃飯,劉姨出去買菜”強忍下心頭的委屈,劉姨抹著眼淚,找了個借口站起身就走,不想讓方誠看出自己失態。
她從女主人懷孕開始,因為著沾點親帶點故的關係被請來方家,如花似玉的年紀在方家做保姆,老老實實本本分分,更沒有多餘的念頭。
幹了近二十年。
期間通過相親,嫁給了方家的保安老王之後,她就死心塌地的照顧著這一家子人,把自己當成這個家的一份子。
和方誠相處的時間是最長的,對待方誠也視如己出。
小心翼翼深怕磕著碰著,含辛茹苦的把他養大,所有髒活累活都是她做,當年方誠的小時候還隻親近她,不親近他生母。
結果沒成想現在突然間不認識自己了,她覺得自己辛苦這麼多年都喂了狗。
劉姨掩著麵,扔下措手不及的方誠快步離開了餐廳。
方誠不知道自己哪句話說錯,隻覺的莫名其妙。
他前世也不過二十多歲的愣頭青,哪裏理解女人的善變,前一秒還在給他剝雞蛋,後一秒就哭了。
他反省自己,前兩天不說話還好好的,今天多說了兩句話就不好了,果然,多說多錯!下次再也不說話了。
直男的道理永遠是這麼剛硬,但不得不說有那麼一點點道理,不說話就不會說錯話。
方誠吃完飯,收拾好碗筷,順手還把碗給洗了。
擦著手走出廚房,打量著這明顯就是有錢人的房子,裝修的非常豪橫,透過窗還能看到外麵的花園,估計是個大別墅,他爹肯定非常有錢。
他上輩子是一個普通的窮逼,父母感情破裂,離婚後把他扔給了他奶奶,懂事起就沒見過父母,直到奶奶走的那一天看到了個醉醺醺的酒鬼在奶奶的墳前哭。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在鄉下的時候方誠就學會養雞,自己做飯,洗衣,補衣服。
走老遠的路去上學,放學回家一路撿點破銅爛鐵賣,然後攢錢買課本,靠著一股韌勁,風吹不倒雨摧不滅,憑借自己的努力和家鄉的支持,走出小村落,考進了一所不錯的大學。
本以為今後會苦盡甘來,結果剛上大學就沉淪在這個充滿誘惑的花花世界裏。遊戲、美女、KTV、桌遊等等五花八門的東西迷住了他的雙眼。
甚至上學期間還被富婆包養過一段時間,畢業回過神才發現,這墮落的四年消磨了他的鬥誌,讓他成為了他最厭惡的人。
這四年,沒學到知識,沒攢到錢,沒有計劃,也沒有了最愛的姑娘。
最重要的是他那顆像雜草般頑強的心也不見了,隻能隨波逐流,成為芸芸眾生中最最普通的一個。
找了份平平淡淡的工作,獨自一人混到了二十八歲。
他存了好幾年工資,終於攢到可以交得起首付了,計劃再找個省心的伴侶,一起搭夥過完下半生。
結果沒想到醒來就是陌生的環境,陌生的人,以及陌生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