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核武器(1 / 3)

核武器(英文:Nuclear Weapon[11]),是利用能自持進行的原子核裂變或聚變反應瞬時釋放的巨大能量、產生爆炸,實施大規模殺傷破壞的武器。核武器是軍事威懾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8]。

核武器也叫核子武器或原子武器,利用核反應的光熱輻射、電磁脈衝、衝擊波和感生放射性造成殺傷和破壞作用,以及造成大麵積放射性汙染,阻止對方軍事行動以達到戰略目的的大殺傷力武器的總稱。核武器主要包括裂變武器(第一代核武,通常稱為原子彈)和聚變武器(亦稱為氫彈,分為兩級及三級式),亦有些還在武器內部放入具有感生放射的輕元素,以增大輻射強度擴大汙染,或加強中子放射以殺傷人員(如中子彈)[11]。

狹義的核武器一般指由核戰鬥部及其承載殼體組成的核彈。核戰鬥部的主體是核爆炸裝置,簡稱核裝置。核裝置與引爆控製係統及其他功能部件等一起組成核戰鬥部。將核戰鬥部與製導、突防等裝置裝入承載殼體,即構成彈道導彈的核彈頭。廣義的核武器通常指由核彈頭與投擲發射係統等組成、具有作戰能力的核武器係統。核武器投擲發射係統由運載工具、投射裝置及各種輔助設備等組成[8]。

中文名

核武器

外文名

Nuclear Weapon[11]

別名

核彈

應用

戰爭、核威懾

合法擁有國

中國、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

氫彈(英文:Hydrogen Bomb),是利用核裂變裝置爆炸能量引發氘、氚等輕核的自持聚變反應,瞬時釋放巨大能量的核武器。又稱聚變彈或熱核彈。氫彈的殺傷破壞因素與原子彈相同,但威力要大得多。原子彈的威力通常為幾百至幾萬噸梯恩梯當量,氫彈的威力則可大至幾千萬噸梯恩梯當量。有普通氫彈及中子彈、弱剩餘放射性彈,還有增強X射線彈、核電磁脈衝彈等特殊性能氫彈。氫彈屬於威力強大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五大常任理事國(美國、俄羅斯、中國、英國、法國)合法擁有熱核武器。

原子彈

原子彈(英文:Atomic Bomb),是利用鈾235或鈈239等重原子核裂變反應,瞬時釋放出巨大能量的核武器,亦稱裂變彈。原子彈的威力通常為幾百至幾萬噸級梯恩梯當量,有巨大的殺傷破壞力。它可由不同的運載工具攜載而成為核導彈、核航彈、核地雷或核炮彈等。原子彈是作為核武器之一,利用核反應的光熱輻射、衝擊波和感生放射性造成殺傷和破壞作用,以及造成大麵積放射性汙染,阻止對方軍事行動以達到戰略目的的大殺傷力武器。原子彈主要利用鈾235(或鈈239)等重原子核的裂變鏈式反應原理製成的裂變武器。1945年7月16日,美國成功爆炸了世界上第一顆原子彈。1945年8月6日,美國用B-29轟炸機運載”小男孩”原子彈轟炸日本廣島。1949年,蘇聯成功爆炸第一顆原子彈,1952年英國第一顆原子彈爆炸獲得成功,1960年法國也爆炸成功;1964年10月16日,中國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成功,成為世界上第五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

中子彈

中子彈(neutron bomb)是一種以高能中子輻射為主要殺傷力的低當量小型氫彈。更正式的名稱是強輻射武器。中子彈是特種戰術核武器,爆炸波效應減弱,輻射增強。隻殺傷敵方人員,對建築物和設施破壞很小,也不會帶來長期放射性汙染,盡管從未曾在實戰中使用過,但軍事家仍將之稱為戰場上的“戰神”──一種具有核武器威力而又可用的戰術武器。一般氫彈(三相彈)由於加一層貧鈾(鈾238)外殼,氫核聚變時產生的中子被這層外殼大量吸收,產生了許多放射性沾染物。而中子彈去掉了外殼,核聚變產生的大量中子就可能毫無阻礙地大量輻射出去,同時,卻減少了光輻射、衝擊波和放射性汙染等因素。

發展沿革

曆史背景

核武器的出現,是20世紀40年代前後科學技術發展的結果。

1938年12月,德國化學家O.哈恩和F.W.斯特拉斯曼(Friedrich Wilhelm StraBmann,1902-02-22~1980-04-22)發現了鈾原子核裂變現象。幾個星期內,許多國家的科學家驗證了這一發現,並進一步提出有可能創造這種裂變反應自持進行的條件,從而開了利用核能這一新能源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