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旭,我生在一個十八線小縣城的鄉鎮上。
從小到大,我平平無奇,上著村裏的小學,鎮裏的初中,縣城裏的中學,連讀個大學都沒有出省。
畢業後,我懷揣夢想,去到了省會城市打拚,結果錢難賺,屎難吃,工資都不夠付房租,堅持了一年,問父母拿了一年生活費後,我醒悟了,我隻是個小鎮青年,我應該回到小鎮上。
回到小鎮上後,拎著桶進了個電子廠,電子廠不大,股東卻錯綜複雜,在省會什麼都不是的我,居然在電子廠成了各個股東的拉攏對象。
原因無他,我是廠裏除了股東親戚之外的第一個大學生,第一個下車間的大學生。
那些關係戶都坐著辦公室,車間裏除了一些外來務工人員就是一些跟了老板們很多年的老人。
廠裏的勢力在我出現之前是一個平衡,大股東空降了自己的女兒做總經理,但她坐不穩那個位置,有兩個股東不服她,覺得她隻是投了個好胎而已,並沒有真才實學。
三個股東之下,還有兩個副總,一個管技術,一個管生產,直至今日,我都不知道他們分別屬於哪個陣營。
但是我進去以後,總經理,兩個副總,都對我投向了橄欖枝。
在這樣的境況下,我對工作,對生活,充滿了信心。
我談了女朋友,好了兩年,我向她規劃了我憧憬的未來,因為每個領導都答應我,年薪十萬指日可待,在我們小鎮,年薪十萬已經是高工資了。
但是兩年後,年薪沒到,我也在三個股東的勢力交錯中焦頭爛額。
那兩年,縣城經曆了棚改的高峰期,房價一路水漲船高,每年的那點工資,比起房價的漲幅來說是小巫見大巫。
我愛了她兩年,也養了她兩年,雖然她家的條件比我家好的多的多,但是我樂意,我也願意,但是最後她不願意,她父母不願意,他們要房,要車,要好多好多的錢,而不是要我那三瓜兩棗的工資,要我那被三個股東一年畫著一年的大餅。
我們分手了,盡管我們之間仍有愛意,但我們彼此都無能為力。
她說,不要和別人提及我們之間的故事,我答應了,所以哪怕付之筆端,我也僅僅隻是一筆帶過。
分手第24天的晚上,我睡不著覺,想她,想我的以後,想我到底能靠什麼去在這物欲橫流的社會立足。
我的父母隻不過是年老的我罷了,他們雖然辛苦了一輩子,但是拿不出多少積蓄。
我似乎隻能靠自己。
我打開了朋友圈,一遍遍的刷著。
有個好友發了一條朋友圈。
“感謝父母,在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裏,送了我一件特殊的禮物。”
配圖是一張房產證。
我記得她,在學生時代,我憑著一米八五的身高,還算過的去的長相,高冷的人設,吸引了不少情竇初開的女生。
她是其中之一,她追了我整整三年,送了我不知道多少零食,禮物。
我答應她高考結束和她試著在一起,但是我食言了,高考結束,我就和另一個女生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