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最親密的敵人(2 / 3)

“我想說,”尼沃塔指著新娘的手說:“她的手在流血!”尼沃塔給自己找了一個更說的過去的台階。

一路上伯爵都牽著新娘的手緩步向前,人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他們的臉上。所有人都沒注意到新娘的另一隻手在往下滴血。地毯是紅色的,血滴到上麵就和消失了一樣,更沒有被發現。但尼沃塔在僵持的那一刻幸運的發現了它。他指著新娘的手說:“你們看。”

新娘這才抬起了她的手看,鮮血一滴一滴順著手指頭滴到地上,似乎還挺厲害。她想起來了,是縫衣針紮破的。不過很奇怪,即便是被刀劃個傷口出來血也很快會自己止住啊。

血還在往外滲,很多人都看見了。

“瞧,真的在滴血。”

“是啊,太不小心了。”

“她在流血。”

“我也看到了。”

人們開始小聲議論,有些人開始祈禱和祝福。

新娘吻了一下自己的手指,然後血就不流了,再看時連針眼都看不到了。不過多多少少都有點鬧心。新娘感覺到了不好的預兆。

此時尼沃塔已經退回到他原本的位置上。很明顯,剛才的“突發事件”沒有給尼沃塔的心靈帶來陰影。他正盯著妙無憂看呢,目光咄咄逼人。

妙無憂一點也不在意!拋開尼沃塔本身可以讓人忽視的威懾力不談,現在兩人是一條線上的螞蚱,這孩子再傻也不會在這時候發飆的。所以妙無憂竟然迎了尼沃塔的目光笑了。沒有比這再可氣的了!我們都知道笑容往往是最傷人的利器,而且我們也都深諳此道。當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我們就常常對那些受了製被捉弄的孩子笑著說:“嘿嘿嘿,氣死你。”隨著年齡的增長,我依然無法找到有什麼武器比這樣的笑容能給對方心靈造成合理範圍內的更大傷害了。

尼沃塔看著妙無憂,腦海裏回想著他早晨說過的話:你雖然不是膽小鬼,但你是個蠢貨。尼沃塔突然也笑了。

如果說妙無憂的嘲笑像是一把長劍的話,尼沃塔這種突然的,可以用詭異來形容的笑容就有些像匕首了。就這樣,當其他人都在女神溫柔翅膀之下向往那永恒之愛的時候,尼沃塔和妙無憂卻無聲的走了一回合。而且,具有紀念意義的是,尼沃塔的聰明才智第一次戰勝了妙無憂。那個突然笑容明顯是告訴妙無憂:我看穿你的小把戲了。

雖然意外,但這意外還不能讓妙無憂有所動容。他依然在笑,不過笑容裏流露出那種看到自己種下的種子破土而出的意味。成長吧,你可是有大用處哩!不過,隻要你沒有長成一片森林,我隨時都能掐死你。想到此處,他又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新娘身上。

新娘依然像一團迷,雖然妙無憂已經通過他一係列的小把戲推斷出了此新娘非彼新娘,但是迷團揭開之後依舊是迷團,這很讓人疲憊。妙無憂想:

昨天那個才是真正的紅紅婕麗,之前打聽到的消息說,她並不想結婚,而且紅紅婕麗是出了名的倔脾氣,這位小時候就被冠以“讓神靈都無可奈何的小姑娘”怎麼會來參加這婚禮呢,所以她逃婚了。昨夜尼沃塔看到的那個才是真的紅紅婕麗!而現在這個盛裝之下的新娘就一定是伯爵為了掩蓋真相找來的替身。可是為什麼伯爵能在這麼短時間尋到一個和她女兒身形如此酷似的替身呢?

伯爵會不了解他的女兒麼?不知道她的倔脾氣和她不願結婚的想法嗎?可婚禮依然如期舉行。伯爵這麼做……是在趕她走!那麼,他早知道他會被複仇!所以伯爵采取了這樣的方式,而且他早就準備好了替身。如果是這樣,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釋。妙無憂看著司禮台那裏垂手而立的伯爵夫人,紅色的禮服映襯出了她半張微笑的臉龐——伯爵夫人把自己埋沒在一套紅色禮服裏麵,還外加了一頂滿是飾品的大禮帽。此刻她端莊的站在紅地毯盡頭司禮台側向主母的位置上。

在司禮台上,特莫儒爾看著這頂大禮帽在發呆。大禮帽在他的左下方,離得如此之近。

“早知道就該把這該死的稿子寫到她帽子上來著。”這位大先知先生露出了一絲後知後覺的懊悔。特莫儒爾先生今天也穿著他最喜愛的典禮服。有關這件典禮服的曆史淵源不必提及,我們隻需要知道他像熱愛生命一樣愛護著它。

做為一名先知,他飽覽過很多預測學的典籍。在入門典籍當中有這麼一句話:當你有所領悟,當你洞悉了過去和未來的奧妙,你會發現你剩下的生命沒有了意義。人們通常認為這是先輩們為了不讓更多的人涉足這一領域而發出的具有欺騙和恐嚇性質的狹隘論調,所以這句話通常會被無視,可特莫儒爾卻打從接觸這門學問開始就一直固執地認為這是先輩們的諄諄教導,甚至這是預測學領域裏的法則和禁忌。特莫儒爾說這句話實際的意思應該是:即使有能力,人們的認知也不應該超過合理範圍。相對於普通人而言,知道未來越多你的壽命就會越短!這是自然的公平原則。為了遵循這種公平,當他不得不做預測的時候,他就會迫使自己忘掉一些事情。即便是你沒有體會,但一說你也會理解——刻意忘掉一件事要比記住一件事情困難得多。

很多時候特莫儒爾不得不吃一些特別的藥劑或對自己施一些法。久而久之,他的腦子就亂掉了。一個很大的毛病就是他記不住東西了。可今天,作為婚禮上女方的典祭司,特莫儒爾必須要講很多話。他把今天要說的話寫成了稿子拿去背誦,可效果不佳。眼看著婚期已至,特莫儒爾不得不把稿子寫在了這件他十分珍視卻又必須穿的禮袍上。哦,我的袍子。

趁著還有一點點的時間,特莫儒爾趕緊低下頭去記誦他袍子前襟子上的稿文,可他突然發現他的記憶壞到了極點——這些他親自寫上去的文字有些竟然認不得了!這不對啊!難到早晨把藥劑當成早茶喝了?那可就糟了!那可是整整一大杯呀!足夠我把親爹娘都忘記了——這隻是一句隨口之語,實際上他隻記得從小把他養大的哥哥弗由徹查——哦!能記得哥哥看來我的腦子還沒有徹底壞掉嗎。我得想想我還記得什麼,看看腦子壞到什麼程度了。無意識地,特莫儒爾跟著樂隊心裏默默的哼起《永恒之愛》來,這首婚禮進行曲他打小就常常聽到,每一個音符都記得清清楚楚。很快,他就發現自己腦子還是很靈光的。

不久,樂曲漸入尾聲。伯爵和新娘也走到了紅地毯的盡頭。

“這麼快就到頭了啊!”伯爵心裏想著,然後長長的出了一口氣。環顧了四周,最後看了新娘說:“就到這裏吧。”

就到這裏吧!這句話感情真摯;伯爵望著眼前這位美麗的新娘,最後一次緊緊握住她的手。這場景感人至深,這一刻,仿佛隻剩了他們兩個。這似乎凝固的一刻雖然不是世界上最美的畫卷,但卻是最真摯的一幕。婚禮還得繼續進行,司儀不得不在最不應該的時候恰當的打斷了它。

“就到這裏吧,”司儀看著伯爵重複了一句又說:“但是一切才剛剛開始。現在請您把新娘子的手交到新郎手裏,然後,”他又說:“回到那邊攜您夫人的手一同去見證這一神聖時刻以及他們的未來吧。”

伯爵依言上前把新娘的手交到新郎手中說了一句:“從今以後我的責任將由你繼續履行嘍!”新郎說他會好好的愛護他的妻子,伯爵就朝新娘點點頭,又依言走到了伯爵夫人跟前站定。

“請牽著伯爵夫人的手呀!你們怎麼比新人還害羞?”司儀假裝不滿的說。這位司儀是由男方來選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