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親媽拉下地獄。
緬北的風、腥爛而又冰冷。
親媽說,晚晚十六歲了,十六歲的女孩子不需要讀書了,趁早找個人嫁了,以後的生活才能平靜又充實。
我對這個媽渴望而又奢求。
媽媽在我三歲時離開了我,這麼多年一次次渴望能擁有媽媽,一次次隻能眼睜睜看著別人擁有媽媽。
所以我對我媽的話,格外信任,沒有懷疑。
就這樣,她把我帶到一家夜總會。
天真的我以為,媽媽是讓我來夜總會打掃衛生幹服務員。
可直到一個油膩的男人把我摟進懷裏,肥手像毒蛇一樣來回遊走,我驚慌失措的回頭想要找媽媽求救。
哪有什麼媽媽,有的隻是滿屋子燈紅酒綠、紙醉金迷。
我被胖子玷汙。
事後又被胖子下屬一個叫九哥的男人玷汙。
最後又被胖子九哥聯手賣進緬甸,可笑直到最後,我也傻傻不知道,是媽媽賣了我。
進入夜總會半個月後,我拒絕進食渾身數不清多少青紫。
我終於被賣掉。
這次賣進了器官販賣組織。
我親眼看見身邊另一個女生,哀嚎的資格都沒有,嘴邊被封住,臉打的潰爛發膿、身下流血彌漫著惡臭,任何麻藥沒有她被硬生生破腹取肝、眼角膜、腎髒最後是心髒。
我嚇的發抖,這一刻求生的本能令我發瘋的掙紮。
可我知道,掙紮有用的話,前邊那個女生也不會死。
“我會電腦。”
我發了瘋大喊。
可屠夫滿手是血,沒人聽我瘋喊。
“我會電腦,我真的會電腦,我能給你們弄到三百萬,真的。”
我發抖著身體,一雙驚恐的眼睛格外真誠。
“我真能弄到三百萬,如果不能……到時候你們挫骨揚灰,隨便怎麼折騰我,鴻哥鴻哥,我說的都是真的,我有個朋友她和我關係非常好,我能騙到她的所有錢……”
鴻哥是這裏的老大。
他三十出頭,刀疤臉、喜歡雪茄,他更喜歡剖腹取心,親自把取出來的心髒交給買家。
錢在這裏是帝位。
一顆心髒一百萬,腎髒五十萬,肝髒五十萬。
如果我真的能弄到三百萬,那麼我的價值將超過器官。
鴻哥不聽我說。
他的手下扒了我的衣服,扯起我的胳膊,狠狠將我甩向手術床。
我嚇的早已淚流滿麵苦苦哀求。
可到底還是一刀,劃向心髒。
我等待的隻有死亡。
可終究我還是沒有死亡,原因:我做過心髒手術、我身上還有輕微過敏性皮膚病。
所以我的心髒肝髒統統不能用。
不能用也就代表著不值錢。
不值錢的心髒肝髒,腎髒都無法販賣的人,我很清楚接下來迎接我的將是下水溝。
我撲過去,搶過鴻哥的電腦發了瘋想要活著。
“您的賬戶成功到賬,三百萬元整。”
鴻哥的賬戶提示到賬成功。
“我把ip地址分成好幾個層次,所以你們不用擔心警察會跟著轉賬記錄找過來。”我流著淚。
抖著手。
懷裏的電腦正對鴻哥。
五秒轉賬成功,IP地址還被分成七層,警察找不到的,銀行短時間也查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