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劉湘情,我是一個很奇怪的人,長頭發,絡腮胡,20出頭的年紀就給人一種很不好說話的感覺…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變成了這樣,算著日子,她應該已經離開我3年了吧?
“抽煙嗎。”賓館裏,宋林遞過來一根煙。
我接了過來,拿在手中把玩。
“那件事你怎麼想了?”宋林問我。
“你想走的話,我不會留,但是隻要你在這,我的鼓手位置,一定是你的。”我回道。
宋林是一個富二代,我,宋林,王遠三個人是大學室友,充滿熱血一起來廣東賣唱,但是好像行情不怎麼好,已經淪落到快要吃不起飯的境界了。
“小麥,我知道我走了對你打擊很大,我不缺錢,剛剛我爸給我轉了一萬,但是你是否應該考慮一下你現在是個怎樣的心態?我要走,完全是是因為你這個主唱心已經跑了。”
“宋林,我小麥是忘不掉她,但是你覺得我會因為一個女人拋棄你嗎?”(小麥是我的藝名)
這次的爭吵,源於三天前的兩通電話。
她,叫安怡…
三天前,我給姐姐打了個電話,他是我在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最親近的人了。
“姐,你能給我點錢嗎,我沒錢住宿了。”我皺著眉頭,這是我去廣東後,第n次跟他開口了。
“小麥,我不知道怎麼說你,姐姐可以給你,但是你要想想,是否值得,一直在廣東漂泊,還是假期時間,能混出來什麼名堂。”
我終於還是沒忍住淚水,一個月居無定所的生活已經磨沒了我們三人的信心,王遠已經走了,宋林可能顧及我的感受吧,一直在等我開回家這個口。
我擦了擦眼淚:”那我去鄭州找你吧,晚上我就出去唱歌,住你家,情況會好很多。”
“好,我完全支持,剛好安怡從浙江回來,在鄭州沒地方住,也暫時在我家,你們兩個應該好久沒見了吧,趁這次機會,見個麵,聊聊。”電話那頭,她笑了笑。
我完全愣住了,安怡和她,也是多年的好朋友。甚至於,跟我這個親弟弟一樣親。
“我…不想見她。”
“我寧願在廣東餓死,我都不會回去見她。”我猙獰著,又補了一句。
說完,我就掛掉了電話。
我的心情已經糟糕到了極點,時隔三年,再次聽到這個名字,我還是無法釋懷。
我拉上宋林就往外跑,完全不顧他無法理解的表情。
坐上出租車了我遞給他一根煙:”陪哥們喝酒。”
他不屑的瞪了我一眼:“喝酒就喝酒,你從賓館出來一直拉著我的手幹嘛?不知道的還以為咱倆是什麼關係呢?”
我尷尬的笑了笑:”見諒,見諒。”
我們去的是廣東海邊的一個海灘,這裏素有黃金海岸之稱。
我找了一個有人在唱歌的小酒攤,就在海灘上擺了張桌子,老板拿著吉他在唱歌。
我很喜歡這種環境,就在這點了24瓶小瓶啤酒,看著海,慢慢的跟宋林聊了起來。
我低著頭,把剛剛的電話內容告訴了他。
他也皺了皺眉頭,因為他和安怡是一所高中,而宋林,也追求過安怡,最後,安怡還是選擇了我。
因為這件事,在當時比較幼稚的年紀宋林跟我斷聯了好久。
他點上一根煙,又喝了口酒:”你要回去嗎?”
我也點上一根蘭州:”不回,怎麼樣我都不回。”
他把酒喝完:”不是哥們說你,你有什麼啊,身上一分錢沒有,你在廣東幹什麼,賺的錢夠吃飯嗎?隻有一把破吉他。”
我表情很難看,他也意識到自己話說重了。
“回去吧,大男的,你們倆同居都多久了,在一個屋簷下生活兩天,有啥大不了的。”
我沒有說話,就一個勁的喝酒。直到24瓶酒隨著夕陽消失殆盡…
我站起身,雙手顫抖著給店主遞過去一根煙。
“我能用你的吉他,唱一首歌嗎?”
他好像習慣了,並對比表現很歡迎。
“當然可以。”
我看了看已經來臨的夜色,他好像有種特殊的魔力,指引著人們在這個夜晚喝個爛醉…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
“大家好,我是小麥,希望大家在這個南方的城市,找到屬於自己的程愛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