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之前,小說的內容本在我腦海中已經成型,但是當我拿到手機,打開寫作軟件時,卻又無從下手。

每當看到有人說有的凹凸同人文總是透著一股尷尬味時,我知道那是在說我。我的文,除了尷尬毫無特色,沒有屬於自己的風格。

我發現,我愛模仿。

我第一次看的同人文,與我現在寫的風格大差不差,看的多了,風格自然也就跟著去了。

這本書,我老早就開寫了,隻不過起先是寫在本子上的罷了。本來打算將這本書就這樣曬著,不再更的,但當時我看到上麵那8個催更,來興了。雖然其中有一個催更還是我自己。

這隻是其一,再者也是因為當時入的群。看到群友大多都是作者,讓我對更小說也來了興趣。

自大點說,我寫文雖然沒任何特色但我還是會幾種不同的風格。至於為何這本文的風格會這樣,那是因為之前,人們喜歡穿越搞笑的同人文,那時的我,自也是緊跟其後了。說好聽點是與時俱進,說難聽就是亂跟風。另外,前麵也說了,你經常看的文是什麼風格,總是會不自覺的向其看齊。

也好笑,所以我朋友建議我多看些大佬名人寫的書來改變一下我的現狀。但效果好像不太明顯,不僅沒有進步,反而還風格多變,奇奇怪怪。有時連我自己讀著也不得勁,實在說不上好看。

我也想過修改,但我懶得不能再懶了,更新都不想,再別說修文了。要不是係統提示我已20多天沒更新,tomato也不給我推薦了,我也不打算更新的。雖然我也沒更新正文。

而現在,這類文不受歡迎了,因為總是會透著一股尷尬的味道。時間不同,人們的喜好也自會不同,就像之前人們喜歡瑪麗蘇、龍主回歸、後宮、團寵和霸總那一類的書一樣。

但現在,人們更喜歡單女主、女強、無cp了,發瘋文學也是人們所愛的。

總的說來,也算是人們的讀書品味上升了。

而在同人圈人們更喜歡女主理性、強大、冷淡,或是其原住民,但好像都離不開救贖。是的,同人文產生的意義大抵是在救贖,不管救誰、和誰在一起,那都是和自己喜歡的角色。

同人文的一切不過都是幻想,對原書或原劇的改編。有往好的改也有往壞的改,不過都是隨自己心意而來。同人文乙女文讀者及作者的一種精神寄托,寫文大多可能將自己代進去。這不僅是自己對其的整個感受,也是自己的性格、事例、想象的代入。

也有的是對自己的幻想或虐行。人的想象總是很奇怪,腦洞也很大。思想也算是人類特有的了。

我雖然看起來挺樂觀的,但是卻一點小事也能將我擊垮。

被說寫的小說尬、難看,心中還是會忍不住的傷心。雖然我也不想再寫尬了,但是可惜,我還是提高不了我的寫作能力。

我的語文成績明明基本一直是全班第一,總成績基本上都是班級前三,作文也算班級內頂尖的一拔了。但寫的文卻像個破舊的茅屋,牆角裏爬滿了蟑螂,屋頂掛滿了蜘蛛,雜草叢生,無人問津,眾人嫌。

我的語文成績好,作文也好,但寫的文卻一塌糊塗;我的成績很好,但我卻缺少生活常識。一出學校就什麼都不懂,就像一個村口的二傻子。

但我也知道,這世界多的是人才,我一個農村的小娃子沒見過世麵,教學質量生活水平就那樣,比不過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