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步兵分隊武器配置(1 / 1)

PS:分隊,即班級單位,是侵華日軍陸軍部中最小的戰術位。日軍1個步兵分隊有13人,包括分隊長(班長)、4名機槍手和8名步槍兵。有一挺輕機槍,編製4人(組長、射手、2名攜彈藥的副射手)均配備自衛手槍,戰鬥中有時也攜帶步槍(機槍射手除外):其餘8名步槍兵,分2個戰鬥小組,每人1支單發步槍。分隊長(班長)為軍曹或伍長。全班8支步槍、1挺輕機槍、4支手槍。特別加強的部隊中,加強班會多配置1具兩人攜帶的50毫米擲彈筒。

南部十四年式8毫米半自動手槍:日軍陸軍使用最廣泛的戰鬥手槍,這種手槍使用威力更大的14年式8mm手槍彈,也可以使用南部式8mm手槍彈,優點是指向射擊精度極高,特別適合近距離不做精確瞄準的抽槍快打,14年式8mm手槍彈可能被甲不夠厚,擊中目標易變形翻滾,傷害力很大,接近達姆彈。為了攜帶更多的手槍彈藥和備份撞針,該槍的皮質槍套在蓋子的設計上動了不少腦筋,遠遠看去和烏龜殼類似。中國人稱其\"王八盒子\"。

大正14年式手槍資料:

服役年代:1925~1945

口徑:8mm

槍管長:117mm

全槍長:230mm

重量:900 g

裝彈數:8發

有效射程:50m

瞄準標尺:25米定距

殺傷射程:650m

三八式步槍是抗戰時期日軍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武器。槍口初速765米/秒;服役時間:1905年至1985年。三八大蓋的優勢非常明顯,概括起來說就是射程較遠,精度較高,容易訓練新兵,製造簡單,善於白刃戰。該槍為30年式步槍的修改型,增加了一個可拆卸防塵蓋,更能適應惡劣環境使用,其他方麵與30年式步槍都一樣。38式步槍由於裝備時間晚,主要使用30式改6.5mm步槍彈與38式6.5mm步槍彈,這兩型子彈都是尖銳彈頭,尖銳彈頭重心靠近後部,擊中人體容易翻滾,並和30式6.5mm步槍彈一樣是長徑比很大的彈頭,彈頭一旦發生翻滾,彈體往往碎裂或彎曲,會給人體造成巨大傷害,不過30式改6.5mm步槍彈的彈道性能不很好,遠距離準確度較低,並在30~600米射擊距離內命中人體不容易翻滾,如在這個距離範圍內命中,就對人體傷害很小,但過遠或過近就會翻滾,造成可怕的巨大創口。而38式6.5mm步槍彈遠距離精度高,而且任何射擊距離命中人體都容易翻滾,被這種子彈打中,那傷害簡直和炮轟一樣。不過戰爭初期38式6.5mm步槍彈數量不大,主要是提供給11年式輕機槍和3年式重機槍使用,至於步槍主要是使用庫存的30式改6.5mm步槍彈與30式6.5mm步槍彈,因此日軍的6.5mm步槍的殺傷力就眾說紛紜,有的說威力極大,中彈即死,有的說威力很小,沒打中要害就沒啥事,但對6.5mm機槍的威力就眾口一詞說殺傷力極大了。

明治38年式步槍資料:

服役年代:1905-1945

口徑:6.5mm

槍管長:797mm

全槍長:1275 mm

重量:3.95 kg

裝彈數:5發

子彈初速:765 m/sec

瞄準標尺:100~2400m

實用最大射程:3700m

大正十一年式輕機槍:11年式輕機槍射速可調,射速很快,最低射速都接近96式輕機槍的最高射速,這種機槍射擊精度很高,戰場上也充當狙擊槍用來進行狙擊,其他國家的輕機槍如果與之一對一對射那是找死。但供彈機構如果保養不力就容易故障,所以必需加強保養,在部隊準備戰鬥前一定要把供彈器拆解清洗並上好油料,平日保養工作也是很重的。

大正11年式輕機槍資料:

服役年代:1922-1945

口徑:6.5mm

槍管長:443mm

全槍長:1100 mm

重量:10.2 kg

裝彈數:20-50發容彈量彈倉

發射速度:500~700發/ 分(可調)

子彈初速:730 m/sec

瞄準標尺:100~2200m

實用最大射程:32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