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用這麼亮的光照著人,這麼沒有公德心嗎?就不知道死人最怕光嗎?就不怕我來纏你嗎?
我抬起手蓋著眼睛,擋著刺眼的光。心裏納悶的想著:地府不會也是個陽光普照的地方吧,也沒聽說過過奈何橋要打太陽傘啊!
我還是太年輕了,果然傳說不可信。來的時候應該帶把傘的,努力了大半輩子,終於在32歲這年結束了,這次做鬼一定要躺平。
不要問我怎麼知道我自己死了,我記得我被一輛車迎麵撞來,我隻看到車燈的光越來越近,身體像被什麼定住了一樣,還沒來得及疼就整個人飛起來了……然後……我實在想不起前後的記憶了。但這樣的飛起來,除了超人,估計身為凡人的我,應該死翹翹了吧,想想也算不錯,至少沒覺得怎麼疼,嗬嗬…終於可以躺平了吧!
“姐,起床啦,你就不怕爸罵你嗎?要遲到了!”兩隻小手一直用力的搖著我。
不是吧,不是吧……
這個聲音怎麼這麼像一直被我一家嬌養著的弟弟的聲音。但怎麼他的手變得這麼小了?一個26歲的老大人怎麼手就像6歲的孩子一樣小而嫩。
不對,我努力的睜大眼睛。入眼真的是我6歲的弟。天啊……我這是傳說中的重生?想想我憂愁又漫長的一輩子,我真是沒啥不舍得,就是還要有一間剛供了一年還有19年沒供完的房子算嗎?嗯……想想誰愛供誰去供吧!也沒什麼需要複仇的事,也就是被車迎麵撞飛了一下,估計司機也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怎麼。所以怎麼就重新開局了?我也不想再卷啊,我隻想去奈何橋上躺平。
在我飛速的思考我為啥要這麼想不開的時候,我弟的大喇叭又叫起來了“姐,起來啦,不然吵醒爸,我們要挨罵的啦!”
是哦,我家有一個“易炸”的爸,一個寵兒的媽,還有一個不怎麼懂事安分的弟。我在這家就是一個在靠無可靠之下最後選擇靠自己的大女兒角色。
既然醒了在這裏我就厚著麵皮和大家介紹一下,我叫賴麗絲,我媽起的名字。我弟叫賴政東,據說是在我爺同意下我爸起的名字。家裏也不算是一貧如洗,但也沒好得哪裏去。我爸是獨子,爺爺不太喜歡女孩也就是我這個孫女,奶奶也是寵娃魔,讓我爸爸下崗啃啃老、打打麻將,在家喝酒後一點小事就吵吵鬧鬧,和媽媽打打架。爺爺奶奶家實在太小了,我弟出生後我們一家四口就搬出去租房子住了,媽媽也就全職在家帶娃。我和弟就偶爾能富養一段時間,我猜是我爸贏錢了吧,偶爾欠欠學費,那就一定是我爸輸錢了。我32歲的心每每回想起來這家,感覺也就這樣吧,一家人整整齊齊的其實也還好吧。
在這個視覺與小喇叭的衝擊下,我問了一句“弟,你幾歲了!”我弟傻傻分不清的回我“我今年就6歲了”再接著重播“起床啦,起床啦!”
我的表情^_^很好,非常好!
我這是回到我12歲那一年咯,我看了一眼我的小閣樓,哎……我白熬了20年了?就感覺我寫的年終總結,還差一點收尾了,電腦卻給我死機,我TM還沒來得及按保存鍵的感覺。有鬼能理解我現在的心情嗎(ToT)/~~~
所以誰這麼想不開,在我終於可以躺平的時候,給我重置了。給我出來,老娘一定記住你的,再死一次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