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經114°21′,北緯30°37′交叉的地方,不過是一個點。而這個點也許我三天三夜也逛不完,雖然我在這座城市裏已經生活了25年,可是一些地方我還是很陌生。
我熟悉的地方隻是我的房間,還有通往我生活必須的道路,再還有就是我上班的那幢樓,嚴格來說隻是其中的某一層而已。
這座城市叫武漢,範圍內住著八百多萬人。雖然如此,可和我說過話的加起來不到一萬個,知道名字的不到一千個,而和我過過夜的,僅僅隻有九個。
我看著牆上的一張表,那裏作了非常詳細的記錄。
在某月某日某時,和某某睡覺。
A是一個認為很熟悉我的人,兩人過夜後,給我指明了未來的三條道路:
一是當一個乞丐,在天橋底下前麵擺個鋁碗,她說瓷碗容易破,經常換的話劃不來。第二個是去當一個宇航員,孤獨地在太空飄遊。第三是你挖個墳墓,托民工把自己埋進去。
我查看了一下記錄,我和A一共睡過九次。第一次的時間是2002年3月25日的下午四點。我知道這個日期,卻無法想起那天的天氣和睡覺時她的表情。我很失望。她之所以在某天突然抽著煙,對我指點我的未來,完全是我自己的一個習慣,一個從不與女人過夜的習慣。
這個習慣讓我非常難以更改,我無法想象半夜醒來時一個女人睡在我的身邊時我內心的恐懼和焦灼。在這之前,我曾經在某個深夜一腳將某個女人踢下了床。從此後便有了這個毛病。
A以為以她和我睡覺的次數一定會得到某種不同的待遇,這已經不是過夜本身,而是她自信地以為她夠資格打破我這個奇怪的習慣。然而她失望了,失望之後拿了我的一根煙點著,滿不在乎地要我去做一個乞丐,一個宇航員或是把自己埋掉。
可是對於我,這個習慣也有破例的時候。那是一個深夜裏,我在街邊路燈下看到一個女孩,大聲地哭泣著。出於同情心,才知道她僅僅是因為餓。我就帶她到一個大排檔裏吃了一些東西,吃完之後她又大聲哭了起來,這次是因為她沒有地方可去。
我說帶她去一個旅社給她開一間房,她不同意,非要跟著我。在那麼多人的注視下,我投降了。我帶她回到了我獨居的家中,把自己的床讓給了她。那一夜我睡在客廳的沙發上,第二天早上醒來時她已經不見了,同時不見的還有我的手機和我的錢包。
對於這,我倒也沒有覺得大驚小怪,很正常。
而B則從來不在乎晚上能不能在這我裏過夜,因為我給她買了一個LV的包包,打三折的時候我專程去漢口買的,那天晚上她就和我睡覺了。
C則更不同了,我稱她為一個見了黃瓜茄子都會口渴的人,她的渴望超乎我的想像。請注意,是我的想像,後來她參加了一個party,就很少和我聯係了。
D是一個淑女,本地一所大學裏麵的助教,在一次坐公汽時站在我前麵的女人,……,下車後她自然地牽著我的手去了一家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