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恩怨了不掉(2 / 2)

是給我的,沒有給家裏。

我決定用這筆獎金創業。

所有人都嘲諷我,還不如把這個錢給家裏還債。

我爸悄悄對我說,“你哥上班,需要一輛摩托車。”

我媽則憂心忡忡地提醒我,“你爸下個月又要開刀……”

我沒有聽我爸的話,給我哥買摩托。也沒聽我媽的話,將錢交到我媽手裏。以我對他們一貫的了解,這些錢就算給了他們,他們也隻會花在我哥身上。

是的。

徐鬆年家人對農村人的偏見並不全部作偽。

電視劇和小說裏看到的重男輕女,大事小事都隻偏向兒子——實際上,重男輕女這件事,很難分清的。

我家的窮,遠遠不隻是因為我爸的病,也不隻是因為我哥的不成器。

我可能是遺傳了我爸,身體也不算很好,有所謂的‘富貴病’,不能勞累,不能劇烈運動——從小到大醫院跑了多次,都印證了不是心髒病,更和五髒六腑沒有關係,這就是先天性的問題。

再苦再累,我爸媽從不奴役我,不叫我幹家務重活。上學時的零花錢,我一天十塊二十塊,隔三差五會有新衣服,我哥有時候甚至沒有。

可我知道,我哥剛成年,我爸媽就在銀行給他開了個戶頭。

家裏所有的收入,幾乎一半都會被提前取出,存進哥哥的戶頭裏,哪怕再苦再累,吃糠咽菜,他們也堅決不肯動用那筆錢。

不用爸媽規勸,讀完高三以後,我自己就不想讀書了。

嘴上說著出門打工,事實是我隻在嘉州找了一個賣夜宵的攤位打零工。

每個月領著1800塊錢的工資。

但不到半年,存下的所有錢,因為見義勇為都搭到了醫藥費裏麵,夜宵攤的工作也沒了。我可能說過我很聰明,也沒有說過。在夜宵攤的半年,我‘偷師’學了老板的手藝,後來也因為這件事被口誅筆伐了很久,農村出來的女孩子,聰明是好事,可是太聰明,就成了你被釘死在恥辱柱上的原罪了。

我用見義勇為得來的十萬塊獎金,在還能被城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三不管地帶,自己開了一個攤子。

起初生意是很差的,不過我肯下心思琢磨。

白天開,晚上開,隻要幹不死,就往死裏幹。支撐我這麼不要命地努力下去的,可能是偶爾能碰到跟著帶教老師值班的徐鬆年麵不改色出來買夜宵。

他是個很講究的人,認定路邊攤都不幹淨,堅決到半夜還開著的店裏買。

我揉著酸疼到直不起來的腰,笑嘻嘻地講,徐哥啊,徐小大夫,附近方圓十裏,不,哪怕一百裏,你但凡找到一家衛生能比我幹淨的夜宵店,我張婧的名字都倒過來跟你寫。

徐鬆年是一個很有原則的人。

我在醫院門口擺了一個月攤,隻有這一次,他因為我的招呼,驚訝地停下了腳步。

“我六點上班,在這裏碰到你,沒想到都這個點了你竟然還在。”

“張婧。”他很嚴肅地對我說,“你應該去上學,而不是在這裏擺攤賺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