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幫人就是典型的欺軟怕硬,攔路搶劫,如果報到呱出所,結果不用我說吧?”
眾人一聽這話,都不說話了,有幾個相互交流了幾句,點了點頭。
“這幫人,攔路搶劫手上還有凶器,我奮起反抗,被迫自衛,而且是徒手的,結果這些人被我們打倒了。我國的最高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曹村長,我這屬於正當防衛,沒錯吧?”
“這...這沒錯!”黑漢子皺眉,這最高法最近才做更新,而且這條也是剛加進去不久的,今天早上他還在學習來著,沒想到這小子竟然知道得這麼清楚,連哪一條哪一款都記得。
“那也就是說我徒手,哪怕是我今天把他們都打死,我也不負責任,對吧?”
此話一出,圍觀的村名一個個都交頭接耳,議論紛紛。
大多數人都是文盲,更何況去學習什麼法律了,沒想到還能在這個年輕人這裏學到法律知識。
“所以鄉親們!”方正張開雙手說道:
“以後隻要碰到這幫流氓欺負你們,你們就拿你們的農具,柴刀,菜刀,一切能用的上的東西,跟他們拚命,砍死了賺了,砍傷了你們也是正當防衛,不用負責任,要勇於對這種社會敗類、人渣說不!”
方正此話一出口,議論聲更大了,甚至有人開始下腳踹躺在地上的幾個人了。
曹村長一看要壞,連忙製止村名說道:
“鄉親們,事後報複不算正當防衛...”
他此時心裏被震驚的不行,這年輕人三言兩語就把村民的法律意識給提起來了,平時村裏說要開普法茶話會,隻有幾個老掉牙的人去聽,甚至還有瞎子聾子。
方正也看出了曹村長的心思,心裏暗笑。
這幫當官的人,官當久了,總把自己擺得高高的,殊不知這普法就跟超市裏做宣傳是一樣一樣的。
比如,你超市裏做活動大減價,你跑到人家寫字樓去發傳單,跑到汽車站裏發傳單,那不是腦子有病麼?人一拿到傳到轉身就扔進垃圾桶了。
其實這些傳單隻有在他們的超市入口發或者在菜市場發才是最好的。
一些正在忙於趕路或者忙於工作的人,哪有那閑心去管你超市的白菜比外麵少了幾毛錢一斤?除了那些整天閑著沒事幹,一大早起來跟年輕人擠公交的大爺大媽們,還有誰願意看這些?
也隻有那些大爺大媽會不惜跑上幾十公裏路,去你的超市占那幾毛錢的便宜,因為他們乘車都免費的,時間又多,還能倚老賣老的,讓你們這些沒睡好的年輕人給他讓座。
換一個思路來說:如果這個宣傳單在超市入口發的,人們拿到這個傳單就會對比今天的市價了,那就有極大的可能促成那些本來沒有打算買的人。
這叫場景宣傳。
小平頭一看這事情的發展已經完全朝著另一個方向跑了,節奏完全被方正帶跑偏了,他連忙說道:
“村長,不是這樣的,那車是瘋狗的車,他在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