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來構思不出什麼好的小說劇情,碼了一些文字垃圾,還不如寫點對自己來說有意義的文字。
我的記憶力還算可以,很多小時候發生的故事曆曆在目,曾經想寫過回憶錄,但總覺得內容會幹巴巴,於是寫了個開頭就放棄了。
主要還是對自己文筆的不自信,確實我不太會寫故事。小說的創作需要大量的閱讀,這樣才能積攢肚子裏的墨水,而我卻又沒看過多少。
我的閱讀速度很慢,小時候不愛看書,閱讀起來即使不出聲,心裏也基本是一個字一個字地念。
相比閱讀我反而喜歡看畫,從小時候的連環畫到後來的漫畫、動畫,至今動漫作品還是我的最大興趣之一。
我的分析原因是來自於我的大腦構成,我更傾向於畫麵的感知去接受事物。
小時候大人們常說左撇子開發右腦,而右腦則是處理畫麵感知這方麵的內容,我就是個左撇子。
當然這些都是我的猜測。
閱讀速度慢也有好處,那就是在閱讀過程中會不斷加入自己的思考,雖然讀的書不多,但就中小學語文課本上那些文章已經足夠引起我的很多思考了。
我的語文作文一直平平無奇,由於我的總成績一直在年級前茅,語文老師一直對我很頭疼,說我為什麼不肯花心思把作文寫好,這樣我的總分就能再上一個檔次。
那時候120分的語文試卷,作文40分,我常常隻有20分,而那些和我總分差不多的同學,他們的作文通常在35分以上。
語文老師那時也是我們班主任,他顯然是覺得可惜,因為我如果可以把作文提上去,我的總分就會來到另一個檔次,到時考重點高中就穩了。
當時他給我分析是書看得太少,詞藻匱乏,讓我多看別人寫得好的文章。
我自然是口頭答應,私下的時間多半是去研究我感興趣的數學題了。
直到初三開始寫議論文後,我的作文分數突然就提高了。
“我認為.....”老師在講台上把我的作文當佳作念著,“哎呀,這裏寫得太好了,這句我認為恰到好處地表達了觀點,而且視角很獨特。”
老師當眾如此表揚我的作文,我很悶逼,我就隨手寫了一句話,怎麼就“恰到好處,視角獨特”了?
當我後來再看了一下別人的作文時,確實感覺他們像在寫記敘文。從此我便發現,原來我是一名寫議論文的好手。
不是我吹,後來數次考試40分的作文,我均分35+,可把我當時牛逼壞了。
班主任也很高興,有次把我叫到辦公室。
“不錯啊,你最近作文水平確實提高了不少。”
“就看了一些別人寫的好了,吸取了經驗。”
我當然不敢說就是隨便寫寫,其實我根本沒看什麼範文,完全按三段式套路寫,最多表達觀點時嵌入的是自己的思考罷了。
總結起來可能還是因為我閱讀速度不行所引發的思考吧,同樣一句話,一段內容,如果隻是作為故事劇情從眼前略過,視角是文章自身想表達的內容,而我這樣邊讀邊思想“開小差”的行為,反而加入了更多自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