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不想說再見(1 / 3)

親愛的朋友:

當你讀到這封信的時候,我的這一部書已經完結了。

其實,我多年來,一直是一個隻管自己寫書,而很少跟讀者溝通的人。

若不是發完了最後一章,才知道這本書距離一百萬字,還有三千五百字的差距,我心裏縱有千言萬語,也是不好意思跟讀者說出來的。

原本這本書,我是放在一個大文檔裏編輯的,從今年的三月初,一直到今天,每天都是六千多字,甚至是七八千字的更新,這個文檔,一直就加大加大,直到最後的結尾。

我的這個碼字軟件,統計字數是很方便的,因此,當這個文檔的字數統計,顯示的數字是一百萬零一千多字的時候,就已經超過了我和編輯所約定的一百萬字了。

但沒想到的是,當我昨天下午,發完了最後一章節的時候,一看見網站後台所統計出來的數字是九十九萬多一點的時候,一下子就傻了眼。

怎麼回事?莫非是網站後台的字數統計,和我的碼字軟件字數統計有誤差?不可能吧!我當時有點兒懵。

愣了好一陣子,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我的文檔字數統計,是把章節序號和標題文字,也計算在正文裏的,這就導致和網站的後台字數統計出現了誤差。

像我們這樣,一直以文字為生的人,一直是很在乎每本書字數的。

不光是我,好多作*者也都是這樣,每本書,最短的也想要寫到一百萬字,就連很多撲街,也一直堅信百萬字必須成神這個說法。

當然,百萬成神,這個說法我是不相信的。

我寫了大半輩子,從當年在網吧裏買了那台六手電腦開始,一直寫到了大叔的年齡,光是傳統文學,就已經接近百萬字了。

網絡小說,大書寫了好多本,每本書都是最少一百萬字,事到如今,也依然沒變成唐家三少那樣的人。

但是,我也是和很多人一樣,凡事都想求個圓滿,九十九萬六千多字,再寫一章,就是一百多萬字了,再懶的人,也不差這一章節了。

況且,如果不想在正文上增加幾千字的話,在最後寫一章小番外,這也是未嚐不可。即便是在純文學界,一本二十萬字的實體書,在末尾放上一章後記,這也是很正規的做法。

我思來想去,考慮了有一陣子,最終決定,一定要把這本書寫滿一百萬字,隻有這樣,我才能夠心安,隻有這樣,我覺得我這才算是圓滿。

一開始,我打算寫一張番外,交代一下,這本書裏很多配角後來的命運,這樣的話,很容易就能寫成一章節,甚至,如果不控製好字數的話,一章節都容不下。

但我轉念一想,在這本書裏,我該交代的,已經都盡量交代清楚了,再寫什麼,也是畫蛇添足,也是多此一舉,於是就作出了決定,再不寫任何一個配角的事。

我想到了一個腦洞,那就是,在這最後一章節,寫一寫王春利和那位老道士研究,把他戒賭的故事寫成書,這樣的話,就起到了畫龍點睛的作用。

況且,當初開這本書的時候,我最大的目的,就是想勸人們不要沾染賭博。

因此,如果編一個這樣的故事,寫在這本書的結尾,倒也是一個蠻不錯的想法,確實是挺有意思的。

但是,就在我打開電腦,正要碼字的時候,我對這個故事,又突然失去了興致。

這時候,我想到了讀這本書的讀者。

我覺得,這世上的人,每一個人都跟這本書裏的王春利一樣,誰也難免不會犯錯誤的,但知錯就改的就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