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平均每殺死一名士兵需要消耗2.5萬發子彈。而到了越戰時平均每殺死一名士兵需消耗的彈藥就增至20萬發,消耗的巨大程度難以想像,所以士兵攜帶彈藥的數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消滅敵人的數量,而無殼彈就可以達到可攜帶比普通彈藥更多的子彈的目的,因為100發無殼彈,大約隻相當於20發常規子彈的重量,因此,打仗時,士兵可以隨身攜帶很多子彈。這無形中提高了單兵的持續作戰能力。
早起美德等國家都從事過無殼彈的研究,德國的G11步槍就是一個成功的先例,雖然因為種種原因沒能大規模裝備部隊但無疑為無殼彈的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其實我國對無殼蛋的研究並不比國外晚,1970年10月,在當時的戰略思想“備戰、備荒、為人民”,“深挖洞、廣積糧、不稱霸”的指導下,由國內有關工廠和研究所聯合起來,開展了我國第一個無殼彈/槍的研製工作。最初擬定的戰術技術指標是:口徑7.62毫米,彈頭初速725~750米/秒,彈道性能不低於56式7.62毫米普通彈,全彈重較56式7.62毫米普通彈減輕40%~50%,自動步槍全重不大於3千克,步槍連發射速為480~600發/分。槍的其餘結構要適應彈的需要,具有實戰需要的安全性和勤務性。沒過多久他們就拿出了樣槍。樣槍的空槍重3.8千克,打開槍刺,槍長1 328 毫米;槍刺折疊後長為1 023毫米,彈匣容量為17發。與此同時,還先後試製出了一萬多發無殼槍彈,全彈長為40.8毫米,重10克,彈頭重7.9克。
1973年,我國最早的無殼彈/槍係統到國家靶場進行了全麵的性能摸底考核。試驗考核時的結果如下:初速774米/秒;300米的半數彈著圓半徑 17.1厘米;40發彈的發射藥燃燒完全性為98.8%;無殼彈從1.5米高跌落於水泥地試驗,30%橫斷或裂紋;無殼彈浸水2小時後瞎火率為 20%,24小時後瞎火率為27%;無殼彈在高溫(50℃)高濕(相對濕度95%)條件下保存了7晝夜後瞎火率為30%。常溫機構動作試驗了射彈68發,其中故障13次,低溫故障率更高。除了彈的瞎火、破碎等引起的故障之外,槍的故障也很多:機匣後擋掛鉤折斷一個、擊錘打斷一個、機頭裂紋一處、頂杆更換四個、擊針更換一個。試驗表明,該項研究取得了起步性的成就,不過問題也是明顯的。主要存在的問題是:無殼彈的機械強度低、燃燒完全性差,瞎火率高、彈道性能不穩定。此外,在同一時期,國內還有一些單位也進行了同一領域的研究工作。1973年後,無殼彈/槍的研究不再進行。”
介紹完這些情況坦克將目光從大屏幕上收回來看向會議室裏的戰士們說道:“基於以上原因無殼彈和相關武器的開發一度陷入停滯狀態,直到八十年代中期因為特種作戰的需要我們龍焱又恢複了對無殼彈和相關武器的研究工作,雖然解決了一些關鍵性問題但依然無法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後期我們經過一係列的努力所生產的彈藥已經可以基本上達到戰場環境的要求,但這隻是模擬的戰場環境,雖然通過的測試但並不能說完全可以參與實戰,因此我們需要你們給予戰場環境的實地測試,而這次進行測試的武器就是05式輕武器係統,包括手槍、突擊步槍、通用機槍和狙擊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