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先生即馮秋萍被專案組抓獲後,宏達集團的殺手團隊即被“511案件”專案組徹底摧毀。李國偉在解救寧雪麗和李婷的女兒行動中為了掩護魏祥明,不幸身亡。而在此之前,老人似乎又先見之明,早早就把蔣嘯寒、辛墨林、魏祥明等人的聯係方式透露給了李婷。見孫東海等人遲遲未給予答複,李婷在請示了童昌威與徐國軒後,也分別給這三個人打去了電話,陳清利害關係,說明當前的形勢,明確指出唯有棄暗投明,懸崖勒馬,主動向“511案件”專案組自首,才是孫東海與DG這些殺手的正確出路。為了給予孫東海及DG組織以足夠的震懾,“511案件”專案組的幹警依據群眾的舉報,經過大量的走訪摸排工作,在此期間連續端掉了幾個孫東海精心構建起來的隱蔽窩點。這下孫東海徹底待不住了,蔣嘯寒、辛墨林、魏祥明等人也反複勸說他就此罷手,向專案組自首是目前的最佳選擇。孫東海經過幾天的思考後,感覺也隻得接受如此結果。他是個明白事理的人,知道再頑抗下去隻能是死路一條。識時務者為俊傑,孫東海便主動給李婷打去了電話,說他們打算自首。雙方約定好時間後,第二天孫東海同蔣嘯寒、辛墨林、魏祥明等DG殺手便來到河陽市局,向“511案件”專案組主動自首。至此,“511案件”所有主犯到齊。而蔣嘯寒,也主動向專案組交代了W先生王金昌在緬甸的藏身之處。緬甸警方在得到我國相關部門的通報後,先行抓獲王金昌關押起來,等待辦理完引渡手續移交中國警方。
在中秋節的前一天,“511案件”的偵破工作宣告正式結束,“511案件”專案組也於當日被解散。這天晚上,河陽市公安局內燈火通明,披紅掛彩,充滿了一派喜慶的氣氛。為慶祝“511案件”圓滿告破,這天晚上在市局食堂內為“511案件”專案組人員舉辦了慶功宴,市政法委與市公安局的主要領導也前來參加。那天晚上李婷和吳芳菲都喝高了,喜悅的心情溢於言表。國慶節過後沒幾天,河陽市政法委為“511案件”專案組專門召開了表彰大會。經公安部批準,李婷、吳芳菲榮立個人一等功,譚鬆濤榮立個人二等功,追授劉勝、雷和陽個人一等功。而專案組全體人員,則榮立集體二等功。對李鶴鳴、林瀟瀟等“511案件”專案組其他優秀警員,河陽市公安局也分別進行了表彰,還給予了特別的物質獎勵。至於李國偉,在童昌威、徐國軒、李婷等人的努力下,也被授予了烈士稱號。中秋節這天上午,童昌威、徐國軒、李婷率領“511案件”專案組所有幹警,前往河陽市烈士陵園。眾人站在劉勝、雷和陽等人的墓前,將鮮花和榮獲的個人一等功勳章等物擺放在了幾位烈士的墓碑下,向他們述說“511案件”已經成功告破的喜訊,由衷表達對這些為了案件偵破犧牲烈士的敬意。
十一月底前幾天,河陽市政法委的領導來到河陽市公安局,向童昌威、徐國軒、李婷等人宣布了經上級領導研究後確定的人事任免決定。徐國軒由主抓業務的副局長,榮升河陽市公安局的局長。李婷則提升公安局副局長兼刑偵處長,吳芳菲提拔為刑偵處的副處長。原專案組內勤林瀟瀟離開原來所在的分局,被正式調入河陽市公安局,正式成為李婷的助理。免去童昌威河陽市公安局長的職務,上調為雲川省法製辦公室副主任兼廳級調研員。童昌威對這個決定自我感覺不錯,他可以在明年退休前舒舒服服過上幾天朝九晚五的日子啦!“511案件”盡管偵破了,但河陽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常洪亮卻因被犯罪嫌疑人拖下水後自殺。在案件偵破中“511案件”專案組先後兩次啟用特殊非常手段抓內鬼,後來還使用音頻比對的方式抓獲貪腐的官員。雖然都取得了成功,但也招來眾多非議與不滿。再有就是發現了程樹青等人有問題,主管領導卻在第一時間存在越級上報問題等等。這些事情,可都是需要人站出來負責與承擔的。徐國軒的後台硬,背景強,自然不能找他負責。李婷年富力強,在偵破過程中立下汗馬功勞,連孩子都被劫持差點死掉了,讓她為這一切代為受過也實在不妥,搞不好會弄得民怨沸騰。那就隻有委屈童昌威了,再說這個人明年也就退休啦。原中央政法工作第三巡視組的組長彭海河,則由北京平級調任雲川省政法委書記。這個決定也是彭海河主動要求的,他總覺得浮在上麵與自己的性格不相符,願意在退休前下來踏踏實實做些事情。原河陽市政法委書記譚韻文,升任雲川省政法委副書記。河陽市政法委書記,則由原省廳政治部楚副主任擔任。
當年十一月上旬,“511案件”本著特大案件異地審理與加快處理的原則,在雲川省新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23年1月中旬,經過二個多月的審理後,新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511案件”涉案所有犯罪嫌疑人進行了一審宣判,具體判決如下:
1、“511案件”主犯馮秋萍犯有走私、販毒、操控黑社會組織、故意殺人、侵吞國有財產、行賄等多項罪名,數罪並罰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511案件”主犯孫東海犯有走私、操控黑社會組織、違法經營、侵吞國有財產、行賄等多項罪名,因有多項立功表現,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
3、“511案件”主犯蔣嘯寒犯有積極參與黑社會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私藏使用槍支等多項罪名,因有多項立功表現,數罪並罰判有期徒刑18年;
4、“511案件”主犯辛墨林,犯有積極參與黑社會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私藏使用槍支等多項罪名,因有多項立功表現,數罪並罰判有期徒刑16年半;
5、“511案件”主犯魏祥明,犯有積極參與黑社會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私藏使用槍支等多項罪名,因有多項立功表現,數罪並罰判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