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字(1 / 3)

時間已經過了兩個月。自從林暮一曲驚豔之後,就成為這個酒吧編外的一員。平時沒事就混吃混喝,偶爾高興就上台哄兩聲。而讓人沒想到的是,林暮隨便唱出的歌曲在客人的嘴裏不自覺的流傳出去,致使酒吧有了不大不小的知名度,而這些歌曲更是在一定範圍內傳唱。林暮也有了一點小名氣。

在這兩個月裏林暮跟小美以及孫瑜都建立不錯的關係,起碼算是談得來的朋友,而至於張子矜這個卸妝後讓人驚豔的女人,按林暮的話來說,比我媽還煩。可能因為林暮的未成年,作為年齡最大的張子矜,不自覺把林暮看做是小弟,無論是生活習慣、穿著、吃飯就連林暮的走路姿勢都要管一管。林暮也沒轍,鬼叫他免租住在張子矜家裏。

而對於家裏,對於母親,林胖早已經改正了態度。在第二天就打了個電話報平安,不過他暫時還不想回去,所以在電話亭裏,跟母親胡扯了幾乎半個小時,才讓她將信將疑,他現在在打工,等暑假完了就自然回去,而且也會經常報告情況,請媽媽放心。李碧華才勉強答應林暮。

不過兩個人都沒提及打工的地方。林暮是故意的,而李碧華是關心則亂。當她醒悟過來的時候,已經晚了。隻好等下次再問清楚。

林胖雖然在這兩個月過得是無憂無慮,睡覺睡到自然醒。但是他沒忘記他的目的,他在等一個機會。而這個機會卻在不經意間來了。

“比賽?”林暮疑惑的問道。

“恩,國家電視台舉辦了第一屆新青年歌手大賽,我決定我們報名參加團體賽!”

“團體?怎麼這麼怪啊?”

“是這樣的,這個比賽分為美聲、民族以及通俗三個分類,這三個分類又分為個人和團體。我們應該屬於通俗類的團體,所以就報名參加這個組別。”張子矜說道。

“我暈,我們算是流行類別好不好,雖然這個世界也有樂隊的概念,但是怎麼分都是屬於組合,怎麼就變成團體了。真囧。”林暮無奈的心想道。

“我說張姐你說咋辦就咋辦,我沒啥意見。”林暮說道。

“嗬嗬,現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家一起想想我們團體應該叫什麼名字。因為我們不屬於電視台和單位企業推薦參賽,我們是自行報名參賽的。所以首先要有一個名字。第二,就是確定我們參賽的曲目,這個林暮你就要多多努力了!”

這個賽製有種很臃腫的感覺,因為它幾乎不限人數,隻限製報名時間。換句話說,沒啥海選,你報名了就上!當然了,這個世界的人們在音樂上的造詣以及本身的自知之明並不會出現像上個輩子的那些個“極品”的出現。所以自然也沒有海選。也因為每個省市比賽啟動時間的不同,造成比賽的時間跨度非常的長!近一年的時間。首先就是地區比賽,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區把參賽的人數彙總,然後自行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區按人數來分開比賽。打個比方,這個省的報名人數有一萬人,而每場比賽的參賽人數是五十人,那麼就要舉行200場比賽!這僅僅是地方的初賽!這是不是很操蛋?不過好在是這個世界的人們都非常有自知之明,但也有可能是第一屆比賽宣傳不夠,所以每個省市的報名人數都不是太多,大多都是一千多人左右。而且每場比賽隻取一個或兩個,然後就進行複賽,複賽再篩選五個人進行分區決賽,最後取三個人去進行南中國區或北中國區決賽,然後南北中國賽區各自再取五個人去首都進行總決賽!所以在賽程的時間安排上,非常的拖遝和重複,一場比賽五十人,加上演唱和雜七雜八的時間,一場比賽要近十個小時!

“這個。。。。。。。你真當我是神仙啊?”林暮無奈的說道。

“你不是神仙,但你是妖怪。”小美笑嘻嘻的說。

“意見同上。”孫瑜酷酷的點了點頭。